郑州市园林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市园林局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根据《郑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241 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 2023 年10 月1 日前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 8 件,废止和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3 件,现予以公布。
宣布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废止或失效;宣布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有效期的,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失效。
对宣布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部门要做好文件停止执行后的管理衔接工作。
附件:
1.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8 件)
2.废止和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3件)
相关文件:
《郑州市园林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