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一级产业集团,各重点管理企业,各区县(市)国资监管机构,委机关各处室:
为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深入推进国资监管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郑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241号)及有关工作安排,我委对截至2024年1月31日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委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决定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43件,废止规范性文件10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