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41号)要求,我局对2024年12月31日前制定且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确认,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现予公布。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