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区县(市)住房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郑州市城镇房屋安全管理“三项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郑政文〔2026〕34号)文件精神,规范我市既有房屋安全体检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郑州市房屋安全体检技术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向郑州市住房保障局反馈(电子邮箱:fgjfac@126.com,联系电话:0371-67889710 ),以便修改完善。
特此通知。
附件:郑州市房屋安全体检技术导则(试行)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