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10/2015-00023
  • 郑州市地震局
  • 综合,政务,承诺,事项,承诺事项
  • 2015-12-29
  • 2015-12-29
责任追究

(一)、不按规定实施审批或越权审批,造成不良后果;

(二)、违规收费和不合理收费的;

(三)、无不可抗力原因,不按承诺时限完成审批任务的;

(四)、擅自离岗的;

(五)、服务态度冷淡、生硬、蛮横、粗暴的;

(六)、对服务对象提出的正当要求和意见置之不理的;

(七)、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应予受理而不予受理,又不告知理由的;

(八)、不按规定程序公开办事,办事不公道的;

(九)、办事效率低下或者有意拖延的;

(十)、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不负责任的;

(十一)、执行公务行为不文明,影响郑州市地震局形象的;

(十二)、违反《郑州市地震局办事大厅廉洁从政制度》,给服务对象和本部门造成一定损失的。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