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74/2015-00214
  • 郑州市卫计委
  • 规划,“十二五”
  • 2012-11-09
  • 2012-11-28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十一月九日

 

郑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

“十二五”规划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河南省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和《郑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划,主要阐明“十二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思路、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主要发展成就

“十一五”时期,郑州市始终坚持“改革创新求突破,围绕统筹做文章,在建立机制上下功夫”的总体思路,实施科学决策、统筹推进、规范运作,有效推动了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被评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

(一)综合改革成效显著

“十一五”时期,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关于坚持依法管理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将出生缺陷干预、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加强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列入市政府为民办理“十件实事”内容,积极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初步建立起统筹协调、科学管理、宣传教育、利益导向、优质服务、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郑州市被命名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

(二)宣传教育先导作用发挥明显

按照“品牌+内容+服务”的一体化原则,紧紧抓住婚育文化与企业文化的共赢点、与传统文化的相融点、与新农村建设的结合点、与精神文明建设的促进点,大力开展婚育新风“进家庭、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活动和婚育文明城市“四级联创”,全面启动了“基本国策在郑州、婚育新风沐中原”的宣传教育活动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市项目,积极打造宣传教育工作体系,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三)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

“九五”至“十五”时期,我市育龄妇女生育水平始终保持在更替水平以下,“十一五”期间,尽管受人口年龄结构的影响,人口出生率有所回升,但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趋于平稳,控制在1.65左右,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以下,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下,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的人口任务目标。

(四)出生人口素质和群众生殖健康水平日益提高

“十一五”时期,在全市开展了以“服务理念人性化、服务网络标准化、队伍建设职业化、优质服务精细化”为目标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年”活动,对市级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基础设施进行了完善,9个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均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109个乡所和2308个村室全部达到标准化(其中,70%以上达到示范化);全面启动了免费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工程,开展宣传教育、优生筛查、营养素补充等一级预防服务,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财政支持,群众受益”的工作机制,并运用孕前风险评估系统,设立181个网络咨询点,优生指导培训和生殖健康咨询71.4万人次,育龄群众出生缺陷预防知识普及率达到98%、知识知晓率达到95%,形成了对孕前初筛的全覆盖;积极开展“幸福新婚、健康宝宝、和谐家庭、弱势关怀、亲民维权”五大系列服务活动,逐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和家庭保健需求。

(五)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市政府制定下发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联合

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完善关爱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计生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政策,将每年三月定为性别比治理宣传培训月,由人口计生、卫生、药监三部门联合对管理、执法、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大力开展B超和染色体检测设备登记备案工作,建立起公安、卫生、人口计生、药监、工商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行为的长效工作机制;与我省及湖北、山西、山东等省三十五个县(市、区)开展区域协作、联防联治,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稳定在115左右。

(六)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机制逐步健全

按照全国流动人口工作“一盘棋”的要求,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以区域协作为载体、以信息技术为依托、以城乡社区为平台,实行统筹协调、统一管理、互通信息、互相配合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长效机制;探索建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六种模式(封闭式物业小区一站式、混杂居民区信息通报式、都市村庄或城乡结合部警育结合和旅栈式、商(市)场法人代表为主协会参与式、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法人负责群团参与式、对流出人口实行县督导乡为主村负责的服务管理模式),创建示范化城市社区、封闭住宅小区、都市村庄、市场、单位组织830个;同省内外36个省辖市建立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区域协作关系,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七)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不断完善

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坚持依法管理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进

一步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建立完善了集“奖励、优待、减免、扶持、保障、救助”为一体的15项奖励优惠政策,在受益对象和受益时限上,实现了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的全覆盖。全市各级利益导向资金投入从2005年的0.1亿元逐步增长到2010年的2.5亿元,比“十五”期间增长5.19345亿元,惠及95万计生家庭。使1.2万多户计生家庭脱贫致富;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全市共建设敬老院113所,床位8000多张,引导社会力量兴办老年福利服务机构39家,设置床位7000余张,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部分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全市已有1401对夫妇主动放弃二孩生育指标,自觉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人数逐年增加,独生子女领证率上升至41.8%。

(八)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保障力度逐年加大

“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财政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逐年增加,我市的人口计生事业费总投入达12.45亿元,比“十五”期间增长7.65亿元,市本级人口计生事业费投入由2005年的1010.2万元逐年增加到2010年的7025.9万元,年均增长高于财政年均增长55%。

二、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十二五”时期,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将呈现明显的阶段性特点,在确保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同时,人口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在人口数量上,进入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的峰值期;在人口素质上,急待进一步提升出生缺陷干预水平;在人口结构上,劳动年龄人口比重开始下降、出生人口性别比高位徘徊、人口老龄化进程明显加剧;在人口分布上,进入人口城市化全面加速、人口流动的活跃期。人口与资源环境矛盾凸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交织,聚集叠加,对经济社会发展将产生长期而深刻的影响。

(一)人口总量不断增大

2010年末,郑州市常住总人口862万人。在中原经济区和中原城市群建设过程中,随着首位城市地位的提升,郑州市的人口集聚功能将不断增强,未来10年左右,郑州市的城市规模将不可避免地向特大型城市转变,人口规模将不断增大,城市的空间结构也将不断的调整。随着城市发展和产业转移,人口将大量集聚。根据郑州市总体规划,到2020年人口将达到1500万人,年均增长63.8万人,到“十二五”末人口总量将达到1181万人左右。

(二)人口出生形势严峻

受人口结构影响,20世纪80年代第三次人口出生高峰期(1985年—1992年)出生的孩子,已陆续进入婚育期,形成我市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十二五”期间,全市生育旺盛期妇女人数始终保持在35.86万人,年均出生接近11万人,比“十一五”时期年均多出生4万人,年均人口出生率将达到14‰左右,比“十一五”时期年均高4.4个千分点左右,到2013年前后将达到出生人口的峰值,出生人口将达到11.1万以上,人口出生率将由目前的11.12‰上升到14.53‰。预计“十二五”期间,平均每天出生300人左右,每年出生10.95万人,年均自然增长在5.9万人左右,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在7‰以上。

(三)劳动力人口比重开始下降

“十二五”期间,郑州市劳动力人口(15—64岁)呈持续缓慢下降趋势,但劳动力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2010年达到最高峰,为75%左右,人口负担系数最低。从2011年开始,劳动力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开始下降,2015年下降到72.92%,人口负担系数逐步加重。人口出生高峰的到来、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重、劳动力人口带来的就业压力,加之人口数量与结构、素质、分布等问题相互交织,互相影响,局面错综复杂,问题不断积聚,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压力巨大。

(四)流动人口数量持续增加

按照郑州市的整体规划,预计“十二五”期间,人口总量年均要增长63.8万人,人口由乡村向城镇的转移速度将一步加快;中原经济区的快速发展,使得周边城市向中心城市,农村向城镇,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的人口流动和迁移会更加频繁,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在带来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势必会带来大量人口流动和集聚,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问题亟待妥善解决。引导人口按人口发展功能区合理分布和迁移,促进流动人口和社会融合,强化流动人口的社会服务,是“十二五”期间的重要工作任务。

(五)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任务艰巨

一是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我市的出生人口性别比虽略

低于全省水平,但仍持续偏高、且持续时间较长。经过多年综合治理,升高的势头得到了初步遏制,但仍在高位徘徊。人口结构性矛盾长期积累,势必对人口协调发展产生影响。二是偏高势头下降缓慢。“十一五”期间,经过有效治理,性别比偏高势头持续下降。2005年至2010年,综合数据分析显示,我市的出生人口性别比从120左右降至115左右,但仍明显高于正常值范围,且下降势头缓慢。三是涉及范围广。根据我市多部门数据显示,大多数县(市、区)的出生人口性别比都高于正常值,二孩性别比失衡情况尤为严重,个别地方二孩出生性别比高达130以上。近年来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虽已初见成效,但治理效果不容过于乐观,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的任务依然艰巨。

三、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打造郑州都市区的目标,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中心,以深化综合改革为动力,进一步加强政府在人口发展中的职能,加快人口发展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增强人口发展宏观调控能力。坚持和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促进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进建设人口均衡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发展。注重人的全面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地统一,在解决人口问题的过程中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解决人口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高家庭发展能力。

坚持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一票否决”制度,保持人口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稳定低生育水平;注重统筹好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各要素之间的关系,不断完善人口政策体系,注重改善人口结构、优化人口分布,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坚持协调发展。牢固树立人口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注重统筹好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促进人口发展为产业布局、资源开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配置和公共财政分配提供基础支撑,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坚持创新发展。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着力破解人口发展中的难题,不断创新人口发展行政管理体制,完善人口宏观决策体系,建立健全人口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形成精简、统一、高效的人口工作新格局。

(三)主要目标

建立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左右,确保“到2020年,人口总量控制在1500万左右,总和生育率稳定在更替水平以下”;人口结构初步改善,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并呈下降趋势;人民群众普遍享有基本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和家庭保健服务,出生人口素质、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明显提高。

四、主要任务

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目标任务,不断深化综合改革,创新机制体制,完善工作措施,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人的全面发展和家庭健康发展。

(一)深化综合改革,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全国“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创新思路、更新理念、强化措施,健全完善“八大工作机制”:构建统筹协调机制,形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强大合力;构建科学管理机制,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宏观决策水平和工作效能;构建宣传教育机制,充分发挥先导作用;构建优质服务机制,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利益导向机制,让计划生育家庭享受更多的优先和实惠;构建群众自治机制,切实发挥基层群众的主导作用;构建考核评估机制,引导基层更加注重抓好基础工作;构建人财保障机制,为人口计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注重宣传倡导,建设先进人口文化

继续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在全市大力开展“婚育文明城市四级联创活动”。加快改革创新步伐,进一步拓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途径,利用互联网、移动电话、短信、声讯、远程教育网络等电子信息技术,传播婚育新风。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利用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人口理论教育工作、社会主流媒体和人口计生系统宣传网络等形式,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公益宣传和思想发动工作。加快农村人口文化阵地建设,95%以上的村建立起集服务、宣传、培训、管理、健康、娱乐功能为一体的人口文化宣传主阵地。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刊物的宣传导向作用,认真做好新闻报道工作,办好《郑州人口》内部资料报,加强婚育新风的舆论宣传,形成新的社会风尚。

(三)强化利益引导,提高家庭发展能力

建立以政府财政为主渠道的资金兑现支撑体系,落实和完善现有的奖励优惠政策,大力推行利益引导政策一卡通和全程代理制度;积极推动有关计划生育政策与相关公共政策的衔接,农业、林业、水利、民政、教育、工商、卫生等部门在落实普惠政策时,要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和办法,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在子女入学、父母养老、生产生活、扶贫建房、劳动就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方面出台优惠、优先和扶持政策,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实际困难,使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能够优先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大力发展老龄事业,重视养老、敬老院建设,解除独生子女父母的后顾之忧;关照失独父母身心健康,使他们晚年生活幸福,按照“让利于民、公开公正、优质服务、稳步推进”的基本原则,积极探索建立“政策指导、部门配合、协会推动、公司服务、群众受益”的新型计划生育保险工作运行机制。

(四)坚持强基固本,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

按照“统一领导、全面规划、分步实施、数据共享”的原则,加快建立人口发展决策支持系统,完善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搭建人口信息综合资源平台,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部门联动机制的建设和完善。加快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加强人口基础数据的采集和统计分析,完善人口预警制度,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和依据。逐步推进城乡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体化,促进区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协调、均衡发展。全面加强依法行政,严肃查处违纪违法生育行为,加大对重大案件的预防和责任追究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清理审批项目,简化办事程序。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行使行政处罚权。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建立重大案件预测警示、信息报告、应急处理制度,实行重大案件、恶性案件“一票否决”制,造成恶劣影响的依纪依法从严惩处。

(五)深化优质服务,全面提升出生人口素质

全面推行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继续实施“优生促进工程”,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负责、财政支持、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规范开展以宣传倡导、健康促进、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均衡营养为主要内容的一级干预服务。加强县级技术服务机构优生监测(筛查)实验室建设,规范开展国家规定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加强对生育病残儿夫妇再生育优生指导;深化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活动,加强孕前型服务,确保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继续实行“计医合作”、“军地合作”,开展免费婚检、妇女病普查诊治和男性生殖健康教育活动,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建立药具工作协调和信息沟通制度,实行全市常住和流动人口药具发放新型“一卡通”制度,增强群众使用药具的易得性和便捷性。切实关注未婚人群,开展“四进三服务”(进机关、企业、校园、写字楼,宣传、发放和指导服务),实现药具服务对育龄群众的全覆盖。全面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业务培训、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八位一体”的综合服务功能,彰显计划生育特色。深化县、乡服务机构标准化、示范化创建活动,完善服务设施,加强规范管理,拓展服务项目,提高信息化水平,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县、乡两级技术服务机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县级服务站在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前提下,依法取得《母婴保健许可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单位资格,依法开展常见妇女病诊治、不孕不育诊治、婴幼儿早期教育、中老年保健、出生缺陷预防、孕产期保健、助产技术等服务。有条件的乡级服务中心力争取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单位资质,开展相关服务,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提升技术服务人员素质,技术服务机构具有执业医师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应在80%以上,县级服务机构至少配备2名高级职称、6名以上中级职称的医学专业技术人员,乡级服务机构至少配备1名以上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并根据职能拓展需要,合理增加技术人员编制。严格实行行业准入制度,积极推进技术服务队伍职业化。组织技术人员报考生殖健康咨询师等执业资质,提高技术队伍职业化水平。

(六)加强综合治理,积极改善出生人口性别结构

建立健全“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标本兼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深化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逐步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努力消除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女孩家庭的后顾之忧,促进群众婚育观念转变。全面开展孕产期全程跟踪服务和出生实名登记工作,卫生部门要依法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公安、卫生和人口计生部门要建立出生人口数量和性别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开展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区域协作,开展对周边地区“两非”行为的联防联治。加强公众对溺弃女婴、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监督,各级政府要设立专门奖励基金,对举报属实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把综合治理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列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单项否决。健全对可用于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设备、药物、技术应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完善执业资质认证和B超使用准入制度,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的监督管理。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将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加强资金管理监督。

(七)落实均等化服务,大力推进流动人口“一盘棋”服务管理进一步加强城区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健全“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机制。落实均等化服务,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保障有力”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运行机制,实现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宣传、同投入、同服务、同管理、同考核;为社区配备计生协管员,将流动人口纳入常住人口总数,预算人口计生事业费投入;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加强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定期通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姻、技术服务情况,建立全市统一的社区和流动人口管理模式。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六种规范化管理模式,在封闭式物业小区实行社区为主、物业配合、业主参与的一站式服务管理工作模式,在杂居居民小区实行社区为主、楼院长、门栋长、门卫信息通报服务管理工作模式,在都市村庄、城乡结合部村实行警育结合服务管理模式和旅栈式服务管理工作模式,在商(市)场实行法人代表为主、协会参与的服务管理工作模式,在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实行法人负责、群团参与的服务管理工作模式,对流出人口实行县(市、区)督导、乡为主、村负责的服务管理工作模式。

(八)立足夯实基础,着力提升群众自治水平

进一步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建立健全“两委负总责、专干抓落实、协会做骨干、家庭为中心、群众当主人”的基层群众自治模式。强化计生就是民生的理念,认真做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完善和实施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基层群众自治活动为主的人口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真正调动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积极性,推动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持续有效健康开展;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切实保障村民在计划生育中的民主权、知情权、参与权、评议权和监督权,群众满意程度达85%以上;继续开展县、乡、村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三级联创活动,加大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合格村、示范村和示范县、示范乡创建力度;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强调妇女、青少年和其他弱势群体代表的参与;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办好“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推行实名举报奖励制度,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不断完善社会监督,推进便民维权活动;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大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力度,探索建立社情民意汇集分析、矛盾排查预警、信访终结、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制度,努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程度。

(九)强化工作导向,构建科学的考核评估体系

改革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考核评估方法,简化考核指标,减少考核次数,增强考核效能,逐步形成以统筹人口自身协调发展、统筹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导向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体系;继续实行“三线考核”。对党政线的考核评估,侧重对机构和队伍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的政策及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内容,引导各级党政领导把注意力放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上来,提高对人口问题的宏观决策水平,加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大问题的解决力度。对部门线的考核,侧重制定和落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政策和措施,实施综合治理,突出性别比治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等内容,形成综合治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局面。对计生线的考核,要实事求是地确定指标水平,加大对统计求实考核的力度,合理确定指标值,将各级育龄妇女数据库、统计报表的数据真实度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将数据库和报表中核心信息的准确率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对故意造假、数据严重失真的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予以一票否决。明确界定责任,合理运用一票否决权,探索“一票否决”与任期人口计生工作责任追究相结合的有效方式。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人口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有利于促进科学发展的人口宏观调控政策。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出现重大失误,一把手要负主要责任。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执法监督、政策配套、管理服务、人口信息共享、人财物投入等重大问题部门归口负责体系和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经常性协作配合机制。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对各成员单位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提出要求,协调解决齐抓共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保障机制

建立政府主导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全市各级人口计生经费投入要逐年增加,人口计生经费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做到均衡拨付,支出合理规范,严禁空转、挤占和挪用。落实各项奖励优惠政策、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和队伍建设、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城乡育龄群众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等经费,探索开展人口计生公共财政绩效评估。

(三)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强化考核结果的反馈和运用,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继续开展村级计生管理员“十佳百优”争创活动,建立完善村(社区)级人口计生管理员的公开选聘、教育培训、待遇保障和分流辞退机制。加强人口计生干部职业化建设,组织实施“强基提质”工程,稳定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提高基层技术服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村(社区)级人口计生管理员享受村(社区)副主任待遇,由县、乡财政保障其待遇落实,努力建设一支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特征的集行政管理、宣传倡导、科技服务、信息综合和群众工作为一体的高素质、职业化、专业化的人口计生队伍。

(四)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运行机制

建立衔接统一的层级规划体系。本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指标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根据本规划,制定本地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规划实施方案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机制和民主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测、评估、督导和工程项目动态跟踪及实施效果评估。建立规划中期和末期评估制度,根据变化情况,对规划适时修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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