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文物科〔2016〕7号
各县(市、区)、管委会文物主管部门:
现将《河南省文物局关于开展少数民族文物普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周密部署,认真落实,确保少数民族不可移动文物普查顺利开展,并于2016年12月10日前将普查成果上报我局文物考古科研处(316房间),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enwuchu@163.com。
2016年3月18日
(联系人:高培涛 联系电话:67189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