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50255/2012-00003
  • 郑州市市场发展局
  • 市场管理
  • 2012-03-19
  • 2012-03-19
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值班管理办法

为认真做好值班工作,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工作正常运转,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值班形式

值班分为局领导带班、局总值班和业务部门(岗位)值班。

(一)局领导带班。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双休日、节假日轮流带班,每人一天。

(二)局总值班。局总值班分为工作日工作时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工作时间,非工作时间三种情况。

1.工作日白天。冬季8:30-17:30;夏季8:30-18:30。

(1)值班地点:局办公室(市委市政府北院1号楼311房间)

(2)值班人员:局办公室人员

(3)值班电话:67185904。

2.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工作时间。冬季8:30-17:30;夏季8:30-18:30。

(1)值班地点:局办公室(市委市政府北院1号楼311房间)。

(2)值班人员:局办公室(协会)、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人事处、计财处、房产处、基建处、行业指导处、节能办、采购办等部门工作人员轮流值班,每人半天。局办公室每月最后一周排出下月值班安排表,发到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所在处室。

(3)值班电话:67185904

3.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非工作时间及工作日夜间。冬季12:00-14:00, 17:30―次日8:30;夏季12:00―15:00,18:30­―次日8:30。

(1)值班地点:通讯处机房(市委市政府南院通讯楼)。

(2)值班人员:通讯处总机房人员。

(3)值班电话:67171199

(三)业务部门(岗位)值班。通讯处、保卫处、膳食处、综合处、离退休处、车管处、会管处、服务中心等业务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建立部门及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报局办公室备案。每月最后一周周五前将下月值班表报局办公室,长假放假前一天将值班表报局办公室。

二、值班任务

(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二)值班期间遇到急待处理事项,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报告,并按要求予以处理。

(三)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

(四)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五)局统一安排的值班人员,负责对各部门的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值班要求

(一)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值班时间,严禁擅离职守,杜绝与值班职责相违背的行为。

(二)节假日值班人员未经带班领导批准,不得请他人代替值班。

(三)节假日期间,局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各值班点要备有本部门及相关业务单位的紧急联系电话。

四、对值班不负责任、擅离职守的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和必要的行政处罚;出现问题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