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对在售楼盘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的通知》(郑房〔2016〕178号)和上级有关要求,各开发企业(名下有在售楼盘或在建项目的)要按照要求按时填报《房地产在售楼盘情况调查表》和《房地产在建项目调查表》。将电子版于2017年1月5日前上传至局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处邮箱(fgjscc9999@126.com)。
具体表格详见附件。
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处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