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召开全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座谈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7年11月29日下午(周三)14:30—17:30
二、会议地点
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三楼会议室(建设路百花路交叉口房地产大厦三楼)
三、会议内容
1.了解我市现阶段商品房的市场租金标准、不同租金标准的区域划分。
2.商议公租房租金标准及区域划分。
3.商议其他有关事宜。
四、参加人员
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市房屋租赁管理中心、市房管局有关科室负责人。
五、有关要求
1.提前按会议内容准备好相关政策依据、市场数据等。
2.对合理确定公租房租金标准提出意见建议。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