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自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9月7日,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市委巡察组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以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等问题;
(二)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三)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三、反映问题方式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值班电话、邮政专用信箱、接收短信手机、电子信箱、联系信箱等接受群众反映问题。
(一)值班电话:0371-81674038(工作日8:30—18:00);
(二)邮政专用信箱:郑州市第A96-2号邮政专用信箱;
(三)接收短信手机: 15538392976(只接受短信举报,不接受电话举报);
(四)电子邮箱::zzswdexcz@163.com;
(五)联系信箱69个,具体位置请查阅市公安局官网。
郑州市委第二巡察组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