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03/2018-00229
  •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 通知,2018年,郑州,工业,项目,申报
  • 2018-10-29
  • 2018-10-30
关于组织2018年郑州市工业主导产业项目奖补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郑州市财政局

关于组织2018年郑州市工业主导产业项目奖补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财政局,有关企业:

为加快转型发展,推动企业加快技术设备更新和工艺升级,实施新一轮大规模技术改造和项目建设,郑州市工信委、郑州市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郑州市工业主导产业项目奖补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一)《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建设中国制造强市若干政策的补充意见》(郑政〔2018〕18号);

(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建设中国制造强市若干政策的补充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郑政办〔2018〕55号)。

二、支持范围和支持重点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竣工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和新建项目。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属于电子信息、汽车及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及医药、现代食品制造、现代家居和品牌服装、铝及铝精深加工等工业主导产业。

三、支持方式

采取事后奖补的形式支持,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只能选择一种补贴形式。已获得国家、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工业主导产业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及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新建项目,按项目生产和技术设备投资额的10%对项目单位实行设备补贴,单个项目补贴额不超过1000万元。

四、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的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郑州市境内登记注册及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项目符合支持范围和支持重点;

(三)具有项目实施的必要条件、场所和专业人员; 

(四)生产经营状况正常;

(五)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

(六)企业近3年没有因财政、财务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财政、审计部门的处理处罚。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申报材料

(一)奖补资金申请文件;

(二)奖补资金申报表;

(三)企业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并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

(四)国家主管部门批准营业的证件复印件;

(五)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六)企业纳税凭证复印件;

(七)企业出具的项目决算报告;

(八)环境部门对项目的环评审批材料复印件,企业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评价材料复印件;

(九)统计部门出具的项目入库证明;

(十)需要许可证的产品须附生产许可证或证明文件;

(十一)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7年度审计报告(带验证码或防伪标识,新建企业除外);

(十二)项目设备投入明细表(附发票复印件);

(十三)设备单价超过100万元的提供设备采购合同;

(十四)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六、工作程序   

(一)组织项目申报

1.企业自愿申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企业根据申报类别向项目所在地的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2.部门逐级审核。按照逐级审核、分级负责原则,县(市、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对企业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把关。

3.部门联合上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各县(市、区)工信、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与审核汇总后的2018年郑州市工业项目奖补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并上报郑州市工信委、郑州市财政局(各2份),同时将企业项目申报材料的纸质版(3份)、电子版上报郑州市工信委。

(二)项目评审及资金拨付

组织开展专家评审、第三方审计,通过项目评审的企业由市工信委、市财政局进行网上公示。上述工作完成后,郑州市工信委按程序研究提出资金拨付建议,郑州市财政局按程序拨付资金。

七、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共同组织好项目申报和审核工作。上报郑州市主管部门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如实申报相关资料。如有弄虚作假、骗取项目资金等违规行为的,除收回项目资金外,取消该企业三年内申报资金项目的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联系方式:郑州市工信委投资处    67170937

郑州市财政局企业处    67178272

 

附件:1.2018年郑州市工业主导产业项目奖补专项资金申报表

2.发票及合同明细表

3.2018年郑州市工业主导产业项目奖补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郑 州 市 财 政 局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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