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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2022年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郑州市2022年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开发区、区县(市)分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郑州市2022年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4月16日        


郑州市2022年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以规范化单位建设为总揽,以执法大练兵活动为载体,锚定“两个确保”,紧扣“十大战略”,坚持固本强基、提升能力,持续宽严相济、优化执法,突出重点打击、树法权威,加强科技支撑、提质增效,强化党建引领、转变作风,努力建设一支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中的主力军,为深入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减污降碳作出更大贡献。

一、坚持固本强基、守正创新,努力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

(一)推进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落实生态环境部《“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省生态环境厅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进一步理顺职责定位、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财政保障,厘清市县两级执法权限和分工。指导各县(市)和上街区分局加快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努力培育机构科学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手段信息化、执法法治化的示范单位。力争2022年底前,郑州市本级和所属县级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机构至少创建1个规范化示范单位。

(二)落实人员分级管理。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分级管理规定,按照“能级匹配”原则,动态调整执法人员级别。坚持以执法大练兵、强化监督帮扶、重大案件办理等执法活动及廉洁履职情况为主要依据,重点建好A、B级执法人员库。强化对A、B级执法人员的培养、激励、保障,鼓励执法人员晋档升级。

(三)规范队伍统一着装。出台《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服装着装管理规定》,明确着装时间、场合和要求,规范着装行为,严肃着装纪律,力争5月底前实现着装执法。开展军事化队列训练,举办执法人员着装队列展示,展现执法队伍新面貌新形象。

(四)组建无人机执法队伍。在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下,组建郑州市无人机辅助执法队伍,完成无人机指挥中心及平台建设,落实飞手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制定无人机使用维护管理办法,实行无人机辅助执法计划制度,充分发挥无人机遥感技术,提高综合执法效能。

(五)深化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的练兵方案,立足我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实际,突出实训、实战、实效目标,分类量化练兵目标和达标途径,实行红黑榜排名制度,探索练兵奖励机制,激发练兵热潮,培养执法精英。开展争创无人机、执法装备操作能手,数据分析、物料平衡分析能手,监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检查能手等专业技术练兵,着力提高装备使用率、证据量化率、问题发现率以及案卷质量。力争三年内填补个别县(市)国家和省级大练兵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空白。

(六)开展分级分类实战竞赛。坚持竞赛培养精英思路,全市逐级举办执法实战竞赛活动,按照随机抽取、选拔推荐方式确定参赛人员,举办知识竞赛、技能竞赛、现场实操等科目竞赛。

(七)强化全员实战培训。坚持实战引领,强化现场实战培训,组织开展重点行业现场教学,推进掌握生产原料、工艺、污染防治设施、污染排放等各方面生态环境要求,名单化培养一批执法专家;统筹推进“线上+线下”培训模式,探索建立培训质量评价机制。

(八)组建专案工作组。建立市县两级生态环境专案工作机制,对重点案件组建专案工作组和执法尖兵组,明确分包领导和组成人员,配备套装执法装备,并邀请行业专家和律师团队参与办案,努力提升办案质量。通过重案组辐射带动全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业务能力提升。

(九)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按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2020年版)》及省、市执法机构规范化单位建设具体要求,科学选配符合我市实际的执法装备,6月底前完成装备购置、配发。加强执法装备全寿命周期管理,完善执法装备管理规定。

二、坚持依法执法、完善制度,全面提升法治化执法水平

(十)实行执法计划制度。按照“依法实施、计划统筹”的原则,全面实行执法检查计划制度。年初围绕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重点工作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重点工作任务,统筹谋划全年执法工作,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坚持“无计划不执法”,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完善执法计划经费保障机制,按照事权划分原则,把专项执法经费纳入专项资金保障。

(十一)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生态环境执法检查的基本手段,科学制定执法抽查计划和方案,结合日常执法、专项执法,有序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并根据区域、行业、风险等因素动态调整抽取比例,规范执法检查表格、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执法监管正面清单,动态完善执法监管对象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执法监管信息平台,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强化执法检查数据的综合分析和应用,不断提升“小概率抽查、大范围震慑”的效果。强化信息公开,建立典型案例发布机制。

(十二)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环境违法案件、举报案件网上公示,应用智慧办案系统,推进网上案件调查取证全过程记录,规范重大执法案件法制审核程序,重大案件处理结果公示。

(十三)落实联动执法制度。优化执法与环保业务部门的横向联动,强化市、县两级执法队伍的纵向联动,聚合生力,一体执法。推动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案情通报、证据衔接、案件移送等机制建立落实,会同公安、检察院、法院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打击案情重大、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环境违法行为,联合执法实行证据共享。

(十四)落实闭环执法制度。生态环境部门行政负责人是落实闭环执法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在环境执法、监督帮扶、案件查处等各项工作中,全面推行闭环执法制度,明确责任人、时效、程序、结果、评判标准,实现闭环执法全覆盖,逐步构建起执法办案活动全流程、全要素、全环节管理闭环模式。

(十五)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坚持把稽查摆在执法工作的核心位置,把制度落实作为关键环节,实抓狠抓履职尽责。落实网上月稽查月通报制度,着力提升执法数量、办案质量;落实随行稽查制度,全方位开展队伍建设、履职尽责稽查,推动中心工作、大项工作落到实处;适时开展专项稽查,分析锁定队伍能力作风问题突出、群众反映问题强烈、重大工作推动不力、环境违法多发频发等区域、行业,靶向稽查,找准病因,对症施治。同时强化稽查问责。抓好“一案双查”和“提级办案”,强化稽查结果运用。按照大多数提醒改进、部分纠正过错、个别移交问责的原则,强化稽查结果应用,树立稽查权威。2022年上半年、下半年,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工作部署,各开展一次异地交叉稽查。

三、坚持服务优先、宽严相济,巩固深化多元化助企路径

(十六)深化“万人助万企”活动。进一步提升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帮扶效果,深入企业挂牌,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绩效分级和正面清单提升工作。改版执法小程序,实现分级分类、精准化环境执法,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举措,指导帮助企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坚持监管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将服务型监管帮扶贯彻于执法检查全过程,促进企业自觉自律,打造守法有序而又充满活力的营商环境。

(十七)深化执法正面清单管理。落实《河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下面清单管理制度》,引导企业积极申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强化清单企业动态调整和信息公示,充分发挥正面清单示范引领作用,让自觉守法企业受益。对列入正面清单企业,推行非现场执法检查,利用信息化、无人机、自证守法等手段实施“无打扰”监管,严禁违规打扰企业。

(十八)推进标杆企业建设。市本级和区县(市)分级分阶段分行业打造一批标杆企业。2022年,市本级在食品制造、砖瓦窑、耐材、汽车制造、水泥制品、包装印刷、铝压延加工等7个行业中,打造生态环境标杆企业不少于10家;各县(市)和上街区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各打造不少于5家生态环境标杆企业。通过标杆企业的示范带动,促进全市工业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实现绿色发展。

(十九)完善非现场执法体系。以省生态环境厅无人机执法平台、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自动监控平台和企业一体化管理软件系统为基础,利用在线监控、用电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检、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和巡查,推动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的智能化、精准化。对非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苗头进行预警,对企业存在的环境管理问题和一般性环境违法行为,分类灵活指导,以帮助企业整改为主,慎用行政处罚。

(二十)坚持慎罚主基调。坚持无过错无危害不处罚原则,对无主观过错、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生态项目、污染减排项目、重大民生项目慎处罚,对程序违法、无危害后果的实施行政指导,帮扶企业改正。一般违法行为重整改重效果,把违法行为的整改、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相对人受到教育作为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升执法效果。

(二十一)探索守法自证承诺制。鼓励重点排污单位通过对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监控数据真实有效、严格落实管控要求等守法事项进行承诺公示,接受社会和生态环境部门监督。鼓励企业自觉履行法律义务,通过第三方证明、实时电子数据、有效书证等方式证明守法状态。对企业公开承诺并能自证守法的,优先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豁免、减少现场执法检查;违反承诺的,按照承诺自愿接受制约和承担法律责任。

四、坚持突出重点、综合施策,全面提升一体化执法水平

(二十二)持续做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部署,扎实推进我市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尾矿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督促相关区县(市)完成溯源、整治工作,持续改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

(二十三)巩固提升南水北调行动效果。把最大限度降低环境风险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执法的重中之重,根据省生态环境厅要求,组织开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活动,重点筛查排放污染、破坏生态的环境违法行为,巩固2021年专项行动成效,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送。

(二十四)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执法行动。根据全省排污许可证执法行动安排,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纳入重点管理类、简化管理类的排污单位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依证对标检查,严厉打击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提高工业企业环境治理水平和守法意识。

(二十五)切实做好秋冬季大气环境严管执法行动。制定《秋冬季大气环境严管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坚持精准、科学、依法原则,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强化对重点区域、行业的管控力度,严厉打击未依法落实管控措施、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提升管控效果,有效保障重点时段环境空气质量目标要求。

(二十六)巩固深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成果。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行业专项治理“回头看”,加强新装备应用,实施一体化执法,切实巩固提升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成效,实现“四由四变”,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借助第三方技术手段,持续开展VOCs走航监测工作,精准发现生态环境违法问题,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二十七)持续做好燃煤散烧设施设备取缔及散煤监管。继续做好辖区内散煤使用环节监督管理工作,严防辖区内工业企业私自使用散煤。及时上报散煤监管情况,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二十八)防范化解环境风险。全面开展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处置专项行动。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主导、分类管理、防控风险”原则,开展铅蓄电池收集、处置整治工作,提高废铅蓄电池规范化收集处理率;加强涉铝灰企业监管,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倾倒、运输、处置铝灰违法行为,规范铝灰处置工作。加大辐射环境安全执法检查力度,对破产倒闭企业废旧放射源、无主放射源及退役放射源送贮工作加强监督,确保放射源安全收贮率达到100%。配合做好“散乱污”排查整治和动态清零工作,防止反弹。

(二十九)强化涉移动源执法监管。厘清移动源、油气污染、机动车环检机构执法监管职责和运行机制,提高涉移动源执法效能。持续开展路检路查联合执法和重型燃油(气)车辆入户检查,完善重型柴油车排放污染物第三方检测管理制度,推进移动遥感检测,同时指导各县(市)和上街区分局加强路检路查执法站点标准化建设与管理,运用多种技术手段全面筛查超标排放机动车。进一步规范非道路移动机械挂牌联网工作,持续优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工作流程、管理规范和执法程序,加大执法检查和“零点行动”查处力度。强化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执法检查和监督帮扶,严厉打击不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油品储运销行业VOCs专项治理“回头看”,加快整治进度;持续抓好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执法监管,严把尾气检测关;稳步开展固定遥感监测精细化管控;加强车辆门禁系统建设管理与执法监管,严查各类违规运输行为。

(三十)组织开展综合执法演练。依托各类监控平台和现有执法指挥手段,科学设定演练场景、演练条件、演练内容、演练方式、演练步骤,明确考核标准和保障方案,随机抽选执法人员进行综合执法演练。通过高标准、全过程演练,检验执法人员综合分析、应急处置、现场查处、装备使用、证据锁定、文书制作、系统录入以及后续普法宣传等综合执法能力。通过演练发现指挥调度、监控预警、系统使用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整改提高,最大限度地提升队伍整体执法效能。

五、强化科技支撑、信息助力,竭力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

(三十一)全面应用智慧办案系统。坚持“网外执法即违规”的原则,根据《河南省智慧办案系统规范使用指南》,明确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审核、公示等闭环管理程序,建立月通报机制和立案数据分析机制,持续全面推进智慧办案系统应用。行政拘留案件、刑事移送案件依据公安部门的要求进行办理。

(三十二)逐步推进智慧执法。依托“智慧环保一张图”,整合污染源、执法人员、执法事件、环境站点、预警问题等环境要素,实时展示各要素分布情况及执法现状,并利用污染源在线监测、用电监管、环境监测等系统数据,组织专家远程视频会商,分析研判环境问题变化趋势,预报环境污染风险,辅助执法决策,快速指挥调度,打造智慧执法示范单位。

(三十三)加强监控系统建设。按照“应装必装、能装尽装”的要求,持续推进涉气工业企业在线监控、用电监管、视频监控“三网合一”智慧化监管。2021年受水灾疫情影响停产缓装的单位中,2022年恢复生产的,纳入在线监控或用电监管建设任务;2022年重点排污单位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纳入在线监控建设任务。

(三十四)加强数据管理和数据应用。强化智慧环保“三网合一”、OBD监控平台等信息化监管系统的数据分析研判和执法应用,实现违法线索智能发现、违法行为精确打击、环境问题快速处置。运用大数据分析全面科学汇总、研判区域突出环境污染特点、污染规律和发展趋势,为行政决策提供准确依据。定期开展监控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监控数据造假和监控违法行为,提升各平台联网率,确保系统正常稳定运行、数据真实可靠。持续开展运维服务质量评估和信用评价,净化市场环境,整改运维问题,提升数据质量。

(三十五)持续赋能12369+。进一步优化热线管理平台,做好全省12369热线一号通工作。持续推进环境污染有奖举报,简化流程,规范办理,提高效率。统筹热线电话、微信举报,强化举报件质量审核,定期梳理重复举报、散乱污举报、重大环境违法案件线索,及时交办、查办、督办,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拓展热线服务范围,将群众投诉、咨询等纳入工作职责,耐心解答难题,真心回应关切,提升服务水平。加强热线业务指导、培训和考核,落实信息公开,促进全市12369热线工作跃上新台阶。

六、坚持党建引领、转变作风,着力打造实战化执法先锋

(三十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强化学习、厚植底蕴、务实奋进、创新发展,深入研究党建和业务双促进、双融合举措,把党建工作作为业务工作的“助推器”“航向标”,内强执法人员素质,外树执法队伍形象,进一步打造生态环境执法铁军中的主力军,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两个确保”提供坚强保障。

(三十七)切实转变队伍作风。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依托省、市“以考促学”活动,认真组织理论学习和网上测试,促进学思悟贯通、知信行合一,以理论武装引领能力作风建设;继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深化“万人助万企”活动举措,努力解决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开展“学有榜样、行有模范”活动,挖掘先进人物,宣扬典型事迹,弘扬支队正气,使干部职工学有目标,赶有方向,营造强能力、转作风、重实干、促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十八)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专题部署,强化检查,强化问责。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制度,履行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正面引导、警示教育、以案促改等多种手段,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强化人员廉洁意识,守好廉洁底线。强化制度约束,细化廉政举措,防范廉政风险,扎紧制度笼子,努力打造一支清正廉洁的执法队伍。

(三十九)坚持做好执法宣传。坚持面向基层、直面问题,推动宣传报道重大专项执法行动,加大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对环境违法企业形成震慑;推广正面典型经验做法,宣传优秀执法人物、感人执法事迹,树立环境执法队伍良好形象。固定宣传队伍,拓展宣传渠道,定期开展宣传骨干培训和业务交流。完善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考核机制,努力形成“谁执法、谁宣传,谁报道、谁受益”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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