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66/2023-00007
  • 郑州市教育局
  • 政策,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其他文件
  • 2023-01-16
  • 2023-01-16
郑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

各开发区教育局,各区县(市)教育局:

根据国家和河南省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相关精神,2021年12月28日,郑州市教育局转发了教育部办公厅《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郑教民函〔2021〕374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按照河南省教育厅2023年1月10日印发的《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教政法函〔2023〕10号),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教育系统“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激发市场主体更有活力,现将改革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为了更好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扩大市场主体政策知晓度,将《郑州市教育局办公室转发关于印发<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教民函〔2021〕374号)信息公开属                     

性由依申请公开变更为主动公开。

二、积极推进各项重点改革措施落实落地:

1.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的,改革措施均为优化审批服务。

2.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1)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筹设的,改革措施为直接取消审批;(2)实施自学考试助学的民办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的,改革措施为审批改为备案。

3.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21〕63号)文件要求,郑东新区、经开区、金水区参照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执行。

三、各开发区、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调整优化业务流程,修订完善有关工作规程和服务指南,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做好改革政策工作培训和宣传解读工作,确保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同时,要主动与辖区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协同推进有关改革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2023年1月16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