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应急管理局
转发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和
培训档案样式的通知
各区县(市)应急管理(安全监管)局,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安全生产教育中心,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安全生产基础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
现将《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样式的通知》(豫应急办〔2023〕44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管理,确保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附件: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样式的通知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