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湖长制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按照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全面强化河湖长制,着力推进河湖长制重点任务,加快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不断提升我市河湖管理保护水平。
一、全面强化河湖长制
1.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认真落实工作交接、述职、巡河巡湖等制度,持续深入落实“两函四巡三单两报告”工作法,规范河长湖长履职尽责。持续实施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管理,市、县级河长湖长逐级交办、督办落实。
(市河长制办公室牵头,各对口协助单位配合,各开发区、区县(市)落实)
2.落实河长办成员单位职责。强化河长办组织、协调、交办、分办、督办职能职责。落实河长办成员单位职责任务,持续强化定期协商、对口协助、联合督导等机制。持续推进“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等“河长+”机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市河长制办公室牵头,市人民检察院及各成员单位配合,各开发区、区县(市)落实)
3.强化流域区域统筹协调。建立市内河长制工作协作机制,并与周边地市跨界河湖协调联动,强化流域河湖、跨界河湖上下游、左右岸联防联控联治,着力构建河湖管理保护新格局。压实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各级河长责任,有力有效推进南水北调工程河湖长制工作。
(市河长制办公室牵头,各对口协助单位配合,各开发区、区县(市)落实)
二、着力推进河湖长制重点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管理
4.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坚持四水四定,落实区域水量指标,完成贾鲁河、双洎河水量分配。以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为重点,深入实施节水行动,做好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复核工作。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4.1亿立方米以内,非常规水利用量达到3.48亿立方米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1.4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71。
(市水利局、市城建局、市城管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配合,各开发区、区县(市)落实)
(二)加强水域岸线管控
5.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认真落实省第6号总河长令、市第4号总河长令,按照《水利部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水河湖〔2024〕36号)和《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纵深推进全省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水河〔2024〕3号),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工作向纵深发展,坚决清存量、遏增量。把中央和省、市巡视巡察及审计、中央及省环保督察、水利部和流域机构检查发现或重点交办、省市级河长交办及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河湖库问题作为核查整治重点。严格落实政策规定,高质量完成上级交办的河湖遥感图斑复核审核任务。
(市水利局、郑州黄河河务局牵头,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各开发区、区县(市)落实)
6.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组织开展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回头看”。公布重点河段敏感水域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压紧压实采砂管理责任。深入推进河道采砂综合整治,持续严打非法采砂。按照“科学规划、严格审批、规范管理、强化监管”的要求,科学谋划开展、全过程管理合法采砂,加强采砂现场监管,推行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电子化,强化采运砂过程监管。强化河道疏浚砂综合利用管理,统筹好河道治理保护和砂石资源利用。
(市水利局、郑州黄河河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资源规划局配合,各开发区、区县(市)落实)
7.强化河湖岸线管理基础工作。梳理完善河湖名录和划界成果。按照省统一安排,配合开展大江大河和省级负责的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执行情况评估,加强涉河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持续推进市县级负责的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批复。加强山区河道管理,最大程度减小对河道行洪安全的不利影响。
(市水利局、郑州黄河河务局牵头,市城管局配合,各开发区、区县(市)落实)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
8.切实防范水环境风险。强化水环境质量预警研判,完善上下游政府及相关部门之间的联防联控、信息共享、闸坝调度机制,避免发生重、特大水污染事件。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持续开展新一轮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2024年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河流及湖库排污口排查溯源,完成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90%整治任务,完成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70%整治任务。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各开发区、区县(市)落实)
9.持续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开展南水北调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排查,巩固水源地整治成果。开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保护区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强化风险防控,持续提升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确保南水北调总干渠水质安全。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各有关开发区、区县(市)落实)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
10.加强水环境生态保护。高标准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2024年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80%以上。国家、省考核我市的地表水水质达标率100%,市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基本消除劣Ⅴ类断面,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比例达到国家、省要求。
(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配合,各开发区、区县(市)落实)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
11.持续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深化母亲河复苏行动,保障贾鲁河复苏河段全线全年过流。加强生态流量调度管理,力争贾鲁河、颍河、伊洛河考核断面流量全年达标。全口径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积100平方公里。以国家级和省级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创建为抓手,加大推进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工作,争创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1个、省级水土保持示范工程(清洁小流域)2个。强化惠济区、金水区、郑东新区、中牟县沿黄生态廊道养护管理,持续推进新郑市、荥阳市南水北调生态廊道管护工作,巩固绿化成果。
(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各开发区、区县(市)落实)
(六)加强执法监管
12.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推进水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开展水行政执法效能提升行动,提升水行政执法水平。健全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完善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纵深推进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健全跨区域、跨部门、跨流域联动执法机制。
(市水利局、郑州黄河河务局牵头,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各开发区、区县(市)落实)
13.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落实水行政执法“四项机制”,实行河湖重点问题挂牌督办制度。组织开展以打击违法涉河建设、妨碍河道行洪、侵占水库库容、非法采砂、破坏水工程、水文设施等为重点的河湖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开展水资源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违法取水行为的排查打击力度。
(市水利局、郑州黄河河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城管局配合,各开发区、区县(市)落实)
三、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河湖
14.推进水利部及流域幸福河湖申创、建设。积极争取申创水利部2025年幸福河湖建设试点项目,推进贾鲁河淮河流域2024年度幸福河湖的建设工作。
(市河长制办公室牵头,各开发区、区县(市)落实)
15.推进省、市、县级美丽幸福河湖建设。锚定年度完成“1条省级幸福河湖、1条省级美丽幸福黄河示范河段、10条市级幸福河湖、2条市级美丽幸福黄河示范河段、2条县级美丽幸福黄河示范河段”的建设目标,市、县上下协力,力争完成省、市、县三级“美丽幸福河湖”及“美丽幸福黄河示范河段”建设任务。推进全流域、全域美丽幸福河湖试点建设工作。
(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人民检察院、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园林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应急局、郑州黄河河务局配合,各开发区、区县(市)落实)
16.加快推进河湖健康评价工作。按照省河长办安排,年度完成20条河流的河湖健康评价,其中市本级8条、巩义市3条、新密市1条、登封市3条、中牟县4条、经开区1条,累计完成70%以上河湖健康评价工作任务。
(市河长制办公室牵头,市城管局配合,各有关开发区、区县(市)落实)
四、保障措施
17.严格考核评价。将2024年度河湖“清四乱”问题销号率不低于90%、市河长办联合市总工会开展河湖长制知识竞赛活动、完成10条市级幸福河湖创建工作、完成11条河流的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等河长制重点工作,形成1个一级目标、1个二级目标纳入郑州市2024年度综合绩效考评体系,强化结果运用,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市河长制办公室牵头,市城管局、市园林局配合,各开发区、区县(市)落实)
18.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清四乱”、河湖管理、河湖长履职尽责、水域岸线利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畅通群众参与渠道,接受群众监督,用好投诉举报电话等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及时掌握、快速解决上级交办、媒体反映、群众关心的河湖突出问题。
(市河长制办公室牵头,各对口协助单位配合,各开发区、区县(市)落实)
19.强化激励问责。按照评比达标表彰奖励的相关规定,对河长制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奖励;对履职不力、河湖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河湖长,给予提醒、警示约谈、通报批评等。
(市河长制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各开发区、区县(市)配合)
20.加强经费保障。各开发区、区县(市)要积极筹措资金,对河湖长制工作运行相关经费予以保障,确保河湖长制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积极争取上级河湖管护治理资金,并做好本级资金配套工作,为河湖管护治理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市河长制办公室、市财政局牵头,各开发区、区县(市)落实)
21.加强宣传培训。依托国家、省、市级新闻媒体平台,综合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渠道,加强河长制先进典型宣传报道,推广经验做法,公开曝光违法典型案例。探索开展2024年度郑州市“最美河湖卫士”评选和“共筑中国梦 逐梦幸福河湖”主题实践活动,联合市总工会探索开展郑州市2024年度河长制知识竞答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开展河湖志愿服务。市、县级河长办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河湖长履职能力。
(市河长制办公室牵头,市人民检察院、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配合,各开发区、区县(市)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