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早期人防工程的管理,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充分发挥早期人民防空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河南省政府第20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我办制定《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郑州市早期人防工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6月11日。
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信函方式寄: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233号市委北院人防办工程处。
二、传真方式传:0371-67181229。
三、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zzsrfbgcc@126.com。
反馈意见请注明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
联系人:吕上 电话:0371-67181051。
附件:1、《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郑州市早期人防工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郑州市早期人防工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