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郑州市财政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履行财政管理职能,全方位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严格规范财政权力运行,财政法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内容,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开展4次局党组集体学法活动,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局党组决策部署全过程。印发《郑州市财政局2023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坚持自学和专题学习相结合,重点安排财政民生法律法规学习,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二)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耿勇军作为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把财政法治建设摆在财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抓好财政领域全面依法治市重大任务的研究部署和落实。局党组坚持对财政法治工作重大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听取重要行政决策内容及法制审核报告,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
(三)压实财政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与财政改革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将依法行政列入各处室(单位)综合考核评比内容,重点考核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规范性公文上网及公平竞争审核等情况,同时依法行政出现重大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高效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牵头任务
(一)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严格按规定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建立常态化公示制度,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确保内容完整、准确。截至目前,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8项,政府性基金项目5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0项。联合开展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教育收费公示情况、执行政府定价情况、变相收费行为等5大类40项问题,推动教育收费秩序持续向好。
(二)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召开预决算公开工作布置会议,结合上级要求和历年公开工作中发现总结的典型问题,提出严格的规范与标准,确保公开工作顺利进行。印发工作通知,明确处室责任和时间安排,对公开内容及途径提出具体要求,强化问题沟通反馈,共同提高公开质量。逐级进行审核,针对公开内容重点审核表格准确性、内容细化度、格式统一性等方面,通过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完整准确。2023年,市本级部门及所属单位均按照要求进行预决算公开,公开率达到100%。
(三)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一是完善制度目录。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多领域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任务,提升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印发《郑州市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组织区县(市)开展本级目录制定,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二是强化信息采集。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信息采集和报送机制的通知》,借助预算一体化系统和政府采购平台,自动采集购买服务支出数据,线上调度购买服务项目执行情况,有效强化审核监管。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对全市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全面梳理排查,并对部分市直部门和区县(市)开展重点复查,发现突出问题,严格整改到位,确保全市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沿着正确轨道推进。
三、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一)强化财政法治制度建设。落实财政法治建设顶层设计,有序组织实施《郑州市财政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统筹推进更高水平的财政法治建设。完善财政法治建设制度保障,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意见书、送审表等制度文书,严格法制审核标准,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持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选聘律师全面参与法规规章起草、规范性文件审核、重大行政决策研究、执法案件审核和业务培训,为依法行政提供重要支撑。
(二)依法履行财政职责。依法落实落细各项税费支持政策,做好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一揽子政策落实,支持市场主体减负纾困。1—11月,全市全口径减税降费155亿元,其中留抵退税35.6亿元。落实预算法等要求,持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健全区县(市)财力长效保障机制,推动财力下沉并向困难地区倾斜,助力基层兜住兜牢“三保”底线。提升绩效管理质效,初步建成市级预算绩效指标库,涵盖438条共性指标、3684条分行业分领域指标,出台《市级新增重大支出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开展10个财政事前绩效评估,涉及资金11.6亿元。开展零余额缴纳税费改革,优化预算单位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缴库工作,建立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直接缴纳社保的税费缴纳新模式。
(三)扎实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一是明确监督重点。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重点加强预算管理监督、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监督、财务管理监督、会计行为监督等,细化分阶段具体任务和时间安排,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全面自查自纠。先后组织召开专项行动部署会、复查工作动员会、复查工作汇报会等,严格工作要求,推动任务落实。将16个区县(市)和92个市直部门全部纳入自查自纠范围,同步开展,各有侧重,全面贯彻落实两办文件精神。三是扎实开展复查。抽调各级财政部门骨干力量32人,组建6个专项复查组,制定分组复查计划,对8个区县(市)有序开展现场复查,更加全面系统地掌握区县(市)实际情况。
(四)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推动“八五”普法实施。落实《郑州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推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系统化、规范化。邀请河南松衫律师事务所张爱萍律师开展《行政复议法》解读,结合财政特点以案说法。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培训,各市直单位500余人参加。二是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2023年郑州市财政局普法工作方案》,明确普法责任清单,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三是面向社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共创和谐法治社会”宪法宣传进社区活动,共发放宣传册、书籍等宣传资料500余份。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政府采购法律政策宣讲调研活动,主动上门服务,解决工作中的疑点难点问题。联合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在淮河路小学以“交通安全大课堂”的形式宣讲道路救助基金政策法规。
(五)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持续做好财政领域出台各种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建立健全财政规范性文件查询、管理和备案统计制度,定期通报审查备案情况,不断提高备案率。严格执行《关于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要求,明确公平竞争审查主体、标准、程序,将公平竞争审查嵌入公文办理流程,保护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竞争。按照《郑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面清理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完成专项清理工作。
(六)防范财政法律风险。规范答复依申请公开,认真落实《郑州市财政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规范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严格界定政府信息,规范撰写答复文本,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2023年共处理依申请公开21件。认真开展法制审核,先后对11件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12份合同、协议等进行法制审核,降低涉法涉诉风险。加强复议诉讼监督力度,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其中一件复议人撤回复议,另一件正在审查中。本年度无行政诉讼案件。
四、存在的问题及明年打算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特别是法治培训开展还不足,对规范性文件管理、公平竞争等要求把握还不够精准,学法用法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等。2024年,市财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有关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依法保障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实施,确保财政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健运行。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健全法制制度。完善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履职尽责机制,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深度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探索加强外聘法律顾问力量,协同配合推进依法履职。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严格依法理财。坚持预算法定,认真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强化预算约束,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力度,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加强财政法治建设。
三是依法行政决策,妥善化解纠纷。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处罚听证等工作。依法办理财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对案件较集中的领域和地区开展分析,研究系统性解决问题的机制与办法。
四是加强普法宣传,筑牢法治根基。结合“八五”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抓好财政干部学法用法,精心实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