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67806405/2009-00001
  • 郑州市煤炭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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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03-05
  • 2009-03-05
  • 通知
  • 郑煤〔2009〕1号
关于印发《郑州市煤炭管理局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煤炭管理部门、局属二级机构:

《郑州市煤炭管理局2009年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研究确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九年三月五日


 

郑州市煤炭管理局2009年工作要点

 

按照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市政府第115、121次常务会议精神,经局党组认真研究,确定2009年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郑州跨越式发展的战略部署,以消除大隐患、防范大事故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责任主体,强化安全监管,狠抓超前防范,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确保全市煤矿安全生产。

二、主要目标

1、杜绝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遏制3人以上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1以内。

2、原煤产量稳定在4000万吨左右。

3、全面推进质量标准化建设,强力推进煤矿分类管理,一类煤矿要达到25%以上,三类煤矿要控制在15%以下。

4、落实四级监管责任,构建社会化监督网络,建立健全企业、政府、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监管机制。

三、工作思路

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以瓦斯和水害专项整治为重点,加大检查督查力度,狠抓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两个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质量标准化和分类管理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强教育培训,加大科技攻关和推广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确保全市煤矿安全生产。

四、主要工作

1、构建煤矿安全四级监管体系,深入推进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四级监管体系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的决定》(郑发〔2008〕29号)精神,督促煤矿企业按要求配备一线监督员,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煤矿安全生产社会化监督网络的意见》(郑办〔2008〕47号)精神,加强社会舆论监督机制建设,建立煤矿矿情网站,对煤矿的信息进行公布,接收社会各界和舆论的监督;设立举报中心,接收并及时处理群众举报。进一步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煤矿安全监管中的作用,落实企业主体和监管责任。强化目标管理,完善市、县(市)目标管理制度,加大目标考核力度。通过构建全方位的监管体系,积极构建煤矿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有效防范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加大资源整合和技术改造力度,逐步改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煤炭资源整合和技术改造工作。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郑政〔2008〕37号)要求,提请市政府对生产能力小、边技改边生产、存在重大隐患难以有效防治等矿井依法实施关闭。加强对煤矿技术改造矿井技改进度的监督检查,做好技术改造矿井竣工验收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技改任务。

3、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做好煤矿安全生产

继续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全年开展不少于4次的安全大检查。严格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52家违法违规煤矿重点监管的通知》(郑政文〔2008〕201号)要求,加大对存在问题52家煤矿的监管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针对季节特点和具体情况,适时开展“雨季三防”、“一通三防”、高沼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水害、机电管理、教育培训、一线监督员的有关规定落实情况和技术改造等专项检查,以检查促安全,以检查促提高,确保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并对查处的各类隐患进行登记,督促煤矿企业落实整改资金、措施和责任人员,限期进行整改。建立健全煤矿重大隐患跟踪治理台帐,对重大隐患的整改要实施全程跟踪。积极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督促煤矿企业依法依规配备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和考核,切实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健康。

4、加强瓦斯和水害防治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建立瓦斯和水害防治技术指导中心,制定瓦斯、水害防治规划,研究解决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防治技术,推行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准入基本生产条件。开展瓦斯和水害专项整治活动。督促县(市)煤炭管理部门成立瓦斯水害防治机构。建立郑州市煤矿安全监控监督举报中心,对煤矿一线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天候监控,对社会的监督和举报及时进行处理。督促各县(市)、煤矿企业对安全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实现光纤传输。严格落实省、市有关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采取区域性抽放和“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的规定,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对全市54家高沼、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制定治理规划,加强安全监管。督促企业查清井田范围内水文地质资料,编制年度防治水预案和措施,并建立健全水害防治机构、队伍,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和探放水设备,落实防治水工作的各项规定。

5、推进煤矿分类管理,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认真按照郑煤[2007]199号文件要求,强力推进煤矿分类管理工作,严格验收标准,严格验收程序。对分类管理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严格升降级程序。全年一类煤矿达到25%以上,三类煤矿控制在15%以下。通过实施分类管理,促进安全生产水平的不断提高。严格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控制煤矿产能和井下作业人员的通知》(郑政文〔2008〕202号)的要求,严格控制煤矿产量和井下作业人员,加大检查力度,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6、加强设备管理,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

一是加强机电设备管理,督促煤矿企业落实机电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保证供电可靠,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机电设备,杜绝设备失爆。积极开展机电设备专项检查,防止因机电设备引发的事故发生。二是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积极推行支护工艺改革,巷道推广使用锚杆、锚喷、锚网、锚索等支护工艺。继续推广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实现井下人员定位与安全监控并网运行。积极推广控制自动化、管理信息化技术和设备等。三是不断提高采煤工艺,强力推广综采综掘技术,提高机械化生产水平,大幅度减少井下作业人员,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7、加强执法监察,严厉打击煤矿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法制宣传和依法行政,深入开展全员安全法制教育,切实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完成郑州市煤炭监察执法大队人员的招录工作。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对煤管站站员和一线监督员的岗位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8、加强教育培训,切实提高职工素质

推进煤矿企业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工作。成立“郑州市煤炭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做好煤矿企业从业人员的资格培训、鉴定等工作,五职矿长持证率达到100%。做好煤矿职工备案工作。督促县(市)及时组织煤矿专业技术人员的初级职称评定。加强专业人才教育,指导县(市)煤炭管理部门培训机构和煤矿企业与大专院校的联合,做好相关专业紧缺人才培养。加强对煤炭系统监管人员的培训,继续举办学历教育专业培训班,逐步提高监管人员的素质。加强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开展两次煤矿企业教育培训专项检查,督促煤矿企业培训工作的落实。

9、严格运销管理,稳定煤炭经营秩序

严格实行煤炭经营资格证管理制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优化企业经营环境,维护煤炭经营秩序,违反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的煤炭经营企业查处率达到100%。加强质检队伍建设,加大对煤质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不正当经营行为,维护我市煤炭的良好信誉。

10、加强矿山救护体系建设

组建郑州矿山救护大队,健全市矿山救护大队、县(市)救护中队和企业辅助救护组织三级救护网络。不断组织开展矿山救护大比武,提高应急反应能力、救护实战水平和技术服务质量。不断完善矿山救援预案,加强预防性检查,为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11、加强对外宣传,树立煤炭行业新形象

一是加大在新闻媒体的宣传力度,把煤矿安全生产好的经验做法在电视、报刊杂志上搞好宣传,制定宣传工作奖励办法,对优秀的给予奖励;二是利用网络做好宣传,利用矿情网站加大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对煤矿安全的监督;三是邀请人大或政协委员视察我市煤炭工业发展状况,扩大煤炭工业的影响。

12、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力度

以煤矿安全生产为中心,从健全制度入手,设好教育、自律、监督、惩处“四道防线”。制定《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炭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炭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抓好政治思想教育、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切实抓好全局人员的思想政治和廉政纪律教育,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工作措施

1、强根固本、锻造队伍。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煤炭管理队伍是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根本和保证。加强“学习型”煤炭局建设,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类学习活动。每个同志要提高学习自觉性、确定学习内容、制定学习计划、确保学习效果。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文化水平、政策水平、执法水平等。增强自身素质,增强工作本领。同时,要养成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扑下身子、脚踏实地、雷厉风行、真抓实干的良好工作作风,通过共同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特别能战斗的煤炭管理队伍。

2、分解目标,落实责任。各处(室)要认真学习,领会全年工作要点,把属于自己的工作,一点不留的领回去,根据每个岗位的职责,把目标任务分解下去,落实到人。目标责任人要紧紧围绕各自的目标任务,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处(室)要盯住目标,每月汇总一次完成情况,找出差距,明确下步工作方向。要根据任务完成情况,按照考核细则要求,完善资料,及时存档,以备考核。

3、加强领导,注重协调。局领导要把目标任务作为工作抓手,认真抓细、抓实。经常听取所分管处(室)目标完成情况,掌握目标进度,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指导意见,加强领导、加强协调。对涉及全局的目标,适时拿出工作方案,提交局长办公会或局党组会予以研究。形成决定后,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目标一旦确定后,原则上不予调整。确系上级政策变动等原因必须调整的,要及时提交局长办公会或局党组会议,经研究同意后,方可调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目标。

4、严格考核、严明奖罚。考评小组半年进行一次年中初步考核,考核结果及时向各处(室)通报,并作为年终奖罚的依据之一。年终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奖罚的重要依据。经过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好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完成情况差的给予必要的处罚。目标考核工作要细致,做到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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