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67806405/2015-00052
  • 郑州市煤炭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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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03-01
  • 2010-03-01
  • 意见
  • 郑煤〔2010〕1号
郑州市煤炭管理局2010年工作意见

各县(市)煤炭管理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规定》、省煤炭管理有关部门2010年的工作部署和郑州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安排,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2010年度工作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规定》,依法实施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和煤矿安全保障程度,突出责任主体,强化安全监管,扎实推进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确保全市煤矿安全生产。

二、奋斗目标

1.杜绝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遏制3人以上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6以内。

2.大力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完成兼并重组年度目标任务,着力提高煤炭行业集中度和安全保障程度。

3.深入推进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政府、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监管机制。

三、主要工作

围绕上述总体思路、奋斗目标,2010年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安全监管,实现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发展

1.进一步推进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四级监管体系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的决定》,落实一线监督员制度,加强一线监督员管理。按照《安全郑州2010年行动方案》的要求,完成煤矿安全的各项目标任务。切实加强企业和安全监管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目标管理,完善市、县(市)目标管理制度,加大目标考核力度。

2.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继续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全年组织开展不少于4次的安全大检查。针对季节特点和具体情况,适时开展“雨季三防”、“一通三防”、高沼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水害、机电管理、教育培训、一线监督员的有关规定落实情况和技术改造等专项检查,以检查促安全,以检查促提高,确保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继续深化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煤矿企业落实整改资金、措施和责任人员,限期进行整改。督促县(市)煤炭管理部门建立健全煤矿重大隐患跟踪治理台帐,对重大隐患的整改要实施全程跟踪。

3.加强瓦斯和水害防治整治工作。深入贯彻落实《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煤矿防治水规定》。组织研究拟定我市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开采准入条件及技术标准。制定瓦斯、水害防治规划,研究解决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防治技术,推行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开采准入条件。开展瓦斯和水害专项整治活动。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在采掘作业前必须消除突出危险,防突工作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加强水害防治,督促企业查清井田范围内水文地质资料,编制年度防治水预案和措施,并建立健全水害防治机构、队伍,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和探放水设备,落实防治水工作的各项规定。督促县(市)煤炭管理部门成立瓦斯水害防治机构。组建郑州市煤矿安全监控监督举报中心,对煤矿一线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天候监控,对社会的监督和举报及时进行处理。督促各县(市)、煤矿企业对安全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实现光纤传输。

4.加强机电运输设备管理。着力抓好淘汰禁用设备及工艺大会战活动。以消灭第一批、第二批《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中明令禁止使用的机电设备为重点,开展普查、检查。地方国有煤矿彻底消灭或淘汰国家明令禁止的、无煤安标志以及高耗能的设备,乡镇煤矿以淘汰落后和禁用设备为主,特别是坚决消灭木支护和非正规采煤方法。抓好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工作。重点抓好主提升、主扇、斜井人车、钢缆乘人及高强度皮带等安全运行管理,抓好矿井供电和电气防爆管理,完善包机制,抓好现场管理。

5.积极引进和应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加快煤矿提升绞车KTD电控系统改造工作,有条件的要改造为PLC变频节能数字电控系统;引进推广应用煤矿主通风机等主要设备的变频节能改造技术;尝试引进煤矿倾斜井巷运输安全设施方面的技术设备。积极推行支护工艺改革,巷道推广使用锚杆、锚喷、锚网、锚索等支护工艺。继续推广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实现井下人员定位与安全监控并网运行。进一步推广综采综掘技术,提高机械化生产水平,大幅度减少井下作业人员,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6.加强煤矿班组管理。推广“手指口述”、“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加强煤矿基层班组安全生产建设,推动煤矿现场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7.加强执法监察,严厉打击煤矿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对煤管站站员和一线监督员的岗位责任履行情况适时进行监察,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8.加强矿山救护体系建设。组建郑州矿山救护大队,健全市矿山救护大队、县(市)救护中队和企业辅助救护组织三级救护网络。组织开展矿山救护大比武,提高应急反应能力、救护实战水平和技术服务质量。不断完善矿山救援预案,加强预防性检查,为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二)加强兼并重组,着力提高产业发展水平。

1.强力推进煤矿兼并重组。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规定》,依法实施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提高煤炭资源利用率、煤炭产业集中度和煤矿安全保障程度,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作出贡献。

2.强力推进煤矿技改管理工作。一是加强技改煤矿管理,开展技改煤矿专项检查。二是加快技改矿井验收,按照分级验收原则,细化验收任务,倒排验收时间,加快验收进度。三是加快技改矿井证照办理,对通过竣工验收的煤矿,加快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全面完成煤矿技改工作。

3.以煤矿分类管理为抓手,全面推进煤矿质量标准化工作。认真按照郑煤[2007]199号文件要求,强力推进煤矿分类管理工作,严格验收标准,严格验收程序。通过实施分类管理,促进全市煤矿质量标准化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加强教育培训,着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1.认真做好煤矿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建立完善郑州市煤炭职业技能鉴定站。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资格准入规定,指导各县(市)煤炭管理部门开展煤矿企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工作。按计划组织开展职业资格鉴定工作。

2.加强教育培训。继续做好煤矿一线监督员培训工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对煤矿企业教学骨干进行专项教育培训,切实提高煤矿企业自身组织培训的能力和质量。配合省局做好“五职”矿长任职资格、安全资格培训、年审和特殊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指导煤矿企业大力开展从业人员在职培训,切实提高培训质量。推动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参加煤炭相关专业学历教育,积极做好煤矿企业紧缺人才培养工作。

3.加强对煤矿企业教育培训情况的督查。采取多种方式,适时对全市煤矿企业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促进煤矿企业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为煤矿安全生产奠定基础。

4.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督促煤矿企业对所辖煤矿劳动用工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招录、统一培训、统一分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及时向县(市)煤炭管理部门、劳动部门备案。县(市)煤炭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内煤矿企业劳动用工情况及时统计并向市局上报,做到开工一家备案一家。同时对企业用工人员流动调整的情况做到每季度上报一次。

(四)加强法制队伍的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加快各县(市)煤炭监管执法队、法规科的建设,完成郑州市煤炭监察执法支队的组建工作,积极组织新进人员开展法律培训,争取做到全部持证上岗。

2.强化法制学习和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建立和完善全局干部职工定期学习培训制度,加大培训力度,今年要对局及县(市)煤炭执法人员开展集中培训。组织开展执法经验交流,促进本市各煤炭行政部门执法水平的共同提高,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3.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法律制度的全面正确实施。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真正做到权为民所谋,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的原则,建立依法行政实施情况督查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贯彻依法行政情况的督促和检查,切实保障依法行政的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4.加强法制宣传。充分利用“郑州煤炭网”、《郑州煤炭》、电视台等媒介,按照“注重丰富内容、注重宣传法律、注重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注重创新载体”四个注重,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广大煤炭战线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五)加强运销管理,着力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

1.加强煤炭销售管理,做好煤炭运输计划的平衡上报工作,确保重点行业和重点用户的用煤需求,特别是做好特殊时期的省内电煤供应工作。力争全年上报运输计划不低于1500万吨,煤炭运输计划批复不低于1000万吨。

2.整顿煤炭经营市场秩序,做好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延续和换发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市煤炭经营监督管理体系,重点加强日常监管,做好煤炭经营的检查工作。严格按照煤炭经营规划和审批程序,做好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延续和换发工作,使我市的煤炭经营企业的布局更加合理。加大煤炭经营流通领域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优化企业经营环境,维护良好的经营秩序,树立郑州煤炭的良好形象。

3.强化煤炭质量管理,加大检查力度。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两次煤炭质量专项检查,重点查处无证经营,在煤炭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通过检查,保证我市煤炭经营秩序健康有序,煤炭经营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六)加强宣传和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

1.加强对外宣传。切实加强新闻报道,确定新闻报道数量和目标,制定宣传报道奖励办法,实行激励机制。在电视台、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上,邀请专家访谈煤矿安全生产现状及形势、煤炭资源整合、煤炭运销现状及形势等,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扩大影响面,提升知名度,树立好形象。邀请市人大代表视察煤炭工业,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2.加强机关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一系列服务措施,切实简化工作程序,提高服务水平,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通过采取全员培训、岗位练兵、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等形式,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全面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行政执法能力。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体系,健全目标机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奖惩机制。切实加强对干部队伍管理,认真解决在组织纪律、团队意识、精神风貌、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地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的工作氛围。

3.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煤矿安全生产为中心,从健全制度入手,设好教育、自律、监督、惩处“四道防线”。 抓好政治思想教育、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廉洁自律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以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为重点,坚持“关口前移,注重预防”的原则,制定工作规范、工作目标和检查考核标准,实施效能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减少和杜绝重大廉政事故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要联系实际。今年是全市煤炭行业打基础促发展的关键一年,各项工作任务艰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增强抓好工作落实的信心。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谋划工作思路,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要严格标准。一是制定标准要高。只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重细节,才能实现工作高水平。要树立率先意识、超前意识、现代意识,注重学习先进理念和先进标准。二是执行标准要严。要用标准化的要求抓好各项工作,部署工作要提出标准要求,督查工作要依据标准进行,考核工作要按照标准衡量,努力做到对标达标。对工作不达标的要通过批评教育、警示戒勉等手段予以处理,对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的要进行表彰、奖励。三是检查标准要细。要将各项工作任务细化、量化、责任化,对工作开展情况要进行全面、专项、跟踪督导。对照各项任务的具体要求,逐条逐项查漏补缺,确保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要开拓创新。一是要创新落实工作的思想观念。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煤炭安全发展”为主题,引导干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破除一切有悖科学发展的观念,纠正一切偏离科学发展的行为,在坚持中求创新,在创新中谋发展,努力开创全市煤炭工作新局面。二是要全力推进工作重点领域创新。要在监管模式上找出新路子,着力推进模式创新;要在管理制度上找到新方法,着力推进机制创新;要在服务科学发展、深化监管改革、把握发展机遇、追求卓越等方面创新理念,以思想理念的新突破,带动各项工作的新飞跃。

(四)要强化责任。一是明确目标抓落实。做到层层分解目标责任,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干,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责任抓落实。坚持一级抓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督促一级办。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实行全员问责,对那些纪律松弛、工作消极的,严格教育管理。三是坚持领导带头抓落实。领导班子要从自身抓起,充分发挥“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带好头、引好路,办好事、办实事。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市委、市政府确立的力争全面走出国际金融危机、推动新一轮发展步入良性轨道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于保持来之不易的安全稳定大好形势,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十二五”规划启动实施创造良好条件,推动我市跨越式发展至关重要。全局干部职工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的精神,抓重点、抓关键、抓突破,想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不断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构建“三化两型”城市而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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