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2X/2016-00021
  • 郑州市物价局
  • 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2016-01-28
  • 2016-02-03
  • 通知
  • 郑价办〔2016〕1号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印发郑州市2016年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郑州市2016年价格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6年1月28日


郑州市2016年价格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和省价格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把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各项价格改革政策,稳中求进,统筹推进,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全面加强价格监管,提高价格服务水平,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努力为我市实现“两个率先”目标、加快推进以国际商都为统揽的国际化大都市建设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一、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1.不断完善价格监测预警体系。构建物价、农业、畜牧、统计等多部门数据共享的平台,健全完善涵盖生产、流通、销售各环节的价格监测网络,密切跟踪国内外宏观经济和价格走势,加强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预警,建立和完善价格监测日报和旬报制度,做好月度和季度形势分析,及时准确研判市场价格走势,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价格信息。

2.加强市场价格调控和管理。认真落实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和涉农价格优惠政策,保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密切关注生猪市场和肉蛋菜等食品价格走势,认真执行市场价格异常波动调控预案,及时采取信息引导、储备吞吐、联动补贴等调控措施,构建稳定市场价格长效机制,缓解市场价格的周期性波动。

3.认真落实低保户社会救助和基本生活保障机制。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完善郑州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郑政文〔2015〕4号),在价格出现剧烈波动时,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确保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不因价格的上涨受到影响。落实好对全市低保家庭每月减免5立方米水费、补贴10度电费、享受30立方米以内低价气的救助补贴政策。

二、审慎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及各项价格改革

4.加强和完善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在简化水价分类和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二次供水和污水处理的价格调研,逐步理顺我市城市供水价格管理体系。

5.落实企业优惠电价政策。积极支持能耗水平低、技术水平高、能够拉长产业链的企业作为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单位,推进我市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工作。落实好促进节能减排、结构调整的电价形成机制,及脱硫脱硝电价、超能耗产品惩罚性电价和可再生能源电价调整工作。配合省发改委做好居民用电波峰波谷电价试点工作,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电力用户,实行电力直接交易。

6.全面推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进一步完善我市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7.合理理顺集中供热价格。在对我市集中供热企业供热成本进行成本监审的基础上,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兼顾用户承受能力”的原则,向市政府提出我市集中供热价格改革意见。

8.清理整顿中介服务收费,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认真清理行政审批中的中介服务事项,推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目录清单制度,最大限度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的事中事后监督,全面实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评估制度、明码标价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

9.严格依法制定各类价费标准。加强对教育收费、医疗价格、保障性住房价格及物业收费标准、景区门票价格、城市交通票价、殡葬延伸服务收费、机动车停车收费等价格和收费的管理,严格审批程序,科学合理制定价费标准,努力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0.加大清费治乱力度,规范收费行为。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取消和降低部分收费的政策,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

三、强化价格行为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11.加强民生价格监管。加强对与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教育、医疗、住房、交通、通信及水、电、气、暖等民生价格的监管,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12.完善价格应急机制。在建立市场巡查和节假日市场检查制度的基础上,密切关注市场动态,有针对性地对群众生活必需品、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景点门票等各类商品和服务加大监管力度,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以大型商场、超市等明码标价为切入点,开展价格诚信建设,引导行业组织进行价格自律。

13.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相关行业(领域)的价费专项检查。围绕国家和省取消降低部分收费的政策,组织开展行政机关收费、涉企收费、涉农收费、建设收费、中介服务收费等专项检查,确保上级价格改革政策在我市的落实,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14.积极化解价格矛盾。加强举报中心建设,完善价格举报“四级联网”系统,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作用,畅通群众的价格利益诉求渠道,切实保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应对职业价格举报案件,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依法行政,防止由此引发的价格行政复议、诉讼败诉案件的发生。

15.探索放开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的方法途径。以价格诚信体系建设、价格服务进万家、明码标价为抓手,在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加强对放开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经营行为的监管,营造诚实守信、公开公平的良好价格秩序。

四、不断提高价格公共服务水平

16.扎实做好行政审批改革工作。一是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意见 》(豫政〔2015〕35号)、《河南省定价目录》、《河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做好省下放郑州市的价格审批事项的承接和政策衔接工作。二是按照“放管结合”的原则,对市级价格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完善价格主管部门的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按照《关于规范郑州市政务服务网运行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6〕21号)要求,实行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审核、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审核的网上受理及办理,积极推行成本监审和价格认定的网上办理工作。

17.切实加强价格成本工作。认真落实《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的通知》(豫发改价调〔2015〕956号),进一步完善调定价成本监审制度,分类建立成本监审操作规范,严格成本监审工作程序,为价格审批提供准确的成本数据。做好生猪、玉米、豆粕等主要农副产品成本调查和价格预警,为稳定价格总水平提供可靠的价格成本信息支持。

18.进一步做好价格认定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价格认定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251号)和《郑州市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条例》,提升认定工作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以调解价格矛盾、处理价格纠纷为重心,认真做好涉及广大群众利益的价格认定工作。

19.加强价格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信息发布、专家解读等形式,及时释放政策信息,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引导社会各方面客观、理性看待价格变动的成因、趋势,稳定社会心理预期。密切关注舆情变化,准确把握舆情动向,对可能引发负面影响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

20.完善价格矛盾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三级网格作用,提高价格举报快速反应能力,加大对网络舆情的处置力度,形成全市联动、快速办理、及时反馈、实时查询、动态分析的价格矛盾化解工作格局。加强重点案件跟踪督办,充分发挥利用网格发现价格违法线索、化解价格矛盾、维护群众利益的作用,提高舆情件的办结时效和质量。

五、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21.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理想信念、道德思想和纪律作风教育,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问题为导向,着重抓好问题台账的整改销账,切实解决好自身存在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较多问题的整改,努力弘扬“忠诚、为民、廉洁、高效”的物价局精神。

 22.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六个方面着手,不断强化干部职工廉洁从政、勤政为民和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以“四项基础制度”建设为抓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政策程序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立足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突出监控重点,加强对行政审批、成本监审、行政处罚、选人用人、财务管理等工作的廉政监督,防止各类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23.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继续深化干部动态考评机制,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良好用人导向和工作导向。积极创新干部教育培训方式,加大培训力度,着重学习先进地区的价格管理经验,积极破解制约价格工作的难点和群众反映较多的热点问题,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做好新时期价格工作的能力水平。全面加强法制化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依法治价,依法行政,杜绝各类行政责任事件发生。

24.扎实开展文明单位和平安建设创建工作。全面加强对干部职工政治思想、理想信念、道德观念的教育和培养,树立好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社会公德和维护集体荣誉的自觉性。按照省级精神文明单位的标准,扎实做好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履职尽责,切实做好价格调控、价格管理、价格监督、价格认定、信访举报等与平安建设密切相关的工作,确保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创建工作扎实推进。

25.深入推进“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按照“深化、规范、提升”的总体要求,以价格网格化管理和驻村帮扶为载体,积极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做好价格巡查和联合执法工作,开展好为企业、为群众服务活动,推进各项工作持续开展,努力提高长效机制工作水平。加强对县(市)、区价格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开展好基层价格人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基层价格管理水平,强化系统意识,提升系统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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