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38/2015-00052
  •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工作信息
  • 2015-11-12
  • 2015-11-12
郑州市工商局立足职能集中开展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

为认真落实“全国集中开展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做好当前维护社会稳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有关部署,2015年11月9日,市工商局下发通知,决定自即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立足部门职能集中开展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

通知要求,加强对寄递物流市场主体的规范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坚持“先证后照”,对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一律不予核准登记;开展寄递物流市场主体资格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无照、超范围经营违法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黑快递、黑物流”;按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配套规章,监督寄递物流市场主体做好年度报告、即时信息公示等工作,加强对寄递物流企业公示信息的抽查,对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并记入信用档案;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与邮政、交通、物价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增强规范整治实效;加大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和行政指导力度,针对寄递物流行业存在的“收寄超期、格式合同不对等、处理纠纷不及时”等问题,开展行政约谈,引导督促寄递物流市场主体自觉遵守服务承诺,主动建立纠纷处理机制。同时,充分发挥 12315 行政执法体系和消费者协会消费纠纷调解作用,认真做好消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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