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全市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会议精神, 2016年2月23日,市工商局印发了《2016年度流通领域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决定自即日起至今年1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流通领域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立足工商部门职能,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规范流通领域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
此次专项整治要求,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把好成品油经营企业前置审批准入关;严把油品质量关,拟组织开展两次成品油集中抽检,同时根据监管实际随机抽检,依法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伪劣、质量不合格、与标号标识不相符、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油品等违法行为;严格规范经营秩序,重点查处假冒注册商标、冒用认证或名优标志、擅用他人企业名称、对油品质量作虚假表示等引人误解的违法经营行为,适时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引导成品油经营企业增强自律、质量和责任意识;强化协作配合,加强与商务、公安、发改委、质量监督及质量检测等部门和机构的联系与配合,增强整治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