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严厉打击汽车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对汽车销售、维修领域的监督管理,维护汽车销售、维修市场经营秩序,近日,市工商局印发文件,决定从2016年3月10日至2017年3月9日开展为期一年的汽车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专项整治。
此次整治重点查处不及时交付合格证行为、以“零首付”为诱饵骗取费用行为、强制购买保险行为、附加额外条件售车行为、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宣传行为、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行为、使用假冒伪劣配件行为、过度维修、收费行为等八类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