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717/2016-00050
  • 郑州市司法局
  • 2016年,郑州市,法治,宣传,教育,要点
  • 2016-03-23
  • 2016-03-23
2016年郑州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16年是我市实施国际商都规划和“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指示以及《中共郑州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郑发〔2015〕11号),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抓好“七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以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为重要任务,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重点对象,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创建活动为重要抓手,以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办法(暂行)》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为机制保障,以“互联网+法治宣传”为新平台,切实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郑州,努力为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和建设国际商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做好“七五”普法规划启动工作,大力推动规划实施

1、认真筹备好全市“七五”普法启动会议,全面部署“七五”普法任务。总结宣传“六五”普法成绩和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各县(市)区、各部门行业制定本地、本部门行业“七五”普法规划,周密动员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2、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结合法律颁布实施日、重大事件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做好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国家安全、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消防、禁毒、反恐防暴、民族宗教、计划生育、农村土地承包、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虚假信息诈骗、反邪教、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二、突出重点普法对象,不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3、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把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法,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考评机制,建立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年度述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

4、深入开展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推进依法行政。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把宪法法律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全市各级公职人员每年自学法律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建设郑州市学法用法考试平台,组织开展全市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结合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党内法规,重点抓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

5、坚持把青少年学生作为重点,注重法治意识的养成。进一步完善法治教师和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

6、抓好村(居)民的学法用法,依法维护权益。坚持以网格化为载体,通过举办法治讲座、组织法治集中宣传、在县(市)区、乡镇(办)综治工作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大厅设立法律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助、释疑解惑,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实现法治宣传教育的全覆盖。

7、加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增强诚信守法意识。坚持完善企业法律培训制度、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完善职工的法治教育培训长效机制,构建依法维权、和谐的劳动关系。开展“关爱外来务工人员、普法在行动”活动,引导外来务工人员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权。

三、注重阵地建设,打造法治郑州文化品牌

8、加强对法治文化建设的指导。推动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总结和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组织经验交流和宣传推广,发挥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作用。

9、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各级、各部门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公园、法治长廊等阵地,重视加强机场、地铁、车站、为民服务窗口的法治文化建设,运作一批看得见、摸得着的法治文化项目,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以法治文化为引领,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形成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策划设计好法治文化建设的有效载体和平台,培育一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建设一个市级主题法治公园。

10、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推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开辟公益法治宣传栏目,增强公益法治宣传教育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提高普法实效,把网站、微信、微博、微电影、客户端、手机报等新媒体建成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为公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学法用法渠道。

11、大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支持和引导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传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不断提高渗透力和覆盖面。开展全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把法律送到农村和农村群众手中。

四、扎实开展法治创建,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12、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等创建活动,积极推行村(居)法律顾问、法治副主任、企业法律顾问等制度,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培育法治乡镇(街道)示范点,召开民主法治村(社区)推进会,以点带面,推进基层法治建设。

13、深入推进部门行业依法治理,紧密结合部门行业的自身职能和特点,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积极开展富有部门行业特色的依法治理专项活动,不断丰富各部门各行业法治创建活动内容,提高各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水平。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开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信访、网络安全、金融安全等各类专项依法治理活动,坚决遏制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等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普法任务主体责任的落实

14、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办法(暂行)》(郑治市办联〔2016〕1号)。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定期法律考试、任职法律考试等制度,积极推动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工作。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考核评估,推动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15、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市依法治市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动各级国家机关履行普法责任,在做好本部门本系统内普法的同时,各行业、各单位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积极向社会开展普法,努力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推动有关部门分别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宣传法律、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注重发挥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在普法教育中的职能作用。调动、发挥各社会团体和行业协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

16、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负责把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纳入干部培训规划,建立推行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结果在干部提拔任用和管理工作中的运用;党委宣传部门负责监督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加强党委讲师团建设,做好学法用法工作的舆论宣传;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公务员和其他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指导和监督,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增加法律知识在公务员录用、初任、任职等考试和日常培训中的比重;政府法制部门负责落实各级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并将其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所属国有企业的日常学法用法工作;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履行监督指导主体责任。

六、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17、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学法用法考核评估和监督激励机制。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考核体系,纳入选拔任用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平安郑州、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内容。

18、大力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在配齐配强专职队伍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普法讲师团、法治文艺工作者、法治副校长、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适时分层次、分类别地组织开展普法骨干专项培训,着力提升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19、健全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在原有基础上逐年增加,不断加强对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建设基础设施经费的投入,使经费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工作需要相适应。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要安排相应专项经费,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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