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3165075/2015-00090
  •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工作
  • 2015-01-14
  • 2015-01-14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建国家级文明单位三年规划(2015年—2016年)

  为进一步加强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树立人社系统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结合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为宗旨,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创建国家级文明单位为目标,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环境建设为基础,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加强作风和组织建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硬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队伍,全面提高人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努力开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基本思路,深入学习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全面提升全市公民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进一步加大精神文明工作创建力度,全面推进文明、和谐系列创建活动。力争做到思想政治工作切合实际,廉政建设落到实处,管理制度科学规范,普法教育深入扎实,工作生活环境优美整洁,干部职工精神饱满,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局本级争创国家级文明单位,局属单位争创区级、市级、省级文明单位,力争到2016年底,全部达到市级文明单位以上荣誉。
  三、工作任务及分解 
  (一)学雷锋活动。把学习宣传雷锋先进事迹与引导干部职工践行雷锋精神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雷锋事迹,自觉弘扬雷锋精神。
  1.制订年度学雷锋活动总体方案。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2.制订体现雷锋精神的岗位规范或行为守则,将岗位学雷锋活动情况纳入单位和干部职工个人考核内容。
  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
  3.制订组织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等活动方案。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二)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服务队,建立常态化的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努力提升干部职工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
  1.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局机关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支队,党委委员康中超任支队长,局机关十一个党支部分别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分队,各支部书记任分队长,注册志愿者人数占总人数比例≥30%。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局机关各支部。
  2.开展志愿服务培训。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
  3.制订学雷锋志愿服务表扬奖励措施。
  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
  4.有相应的资金保障。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三)道德讲堂建设。深入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修身律己”活动,引导单位干部职工在参与中不断学习、省心修身,提高道德自觉和道德水平。
  1.建好道德讲堂场所。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2.每月开展一次活动。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机关党委。
  (四)学习型单位建设。局领导每月集中学习1次,每周五为领导干部“读书学习日”, 机关各处(室)每周二、五下午集中学习2小时,干部职工做到“四有”(有个人计划、有阅读书籍、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体会)。
  制订开展读书学习活动方案和读书学习情况考核办法,经常开展读书心得交流或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
  责任单位:局组织人事处。
  (五)文明有礼培育。编印文明礼仪手册,认真开展职工文明素质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化“礼仪、礼节、礼貌”进单位、进工作、进家庭活动。
  1.制订文明有礼培育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
  2.制订干部文明守则或行为规范和干部职工文明有礼考核办法,在社会上树立文明形象。
  责任单位:局组织人事处。
  (六)勤俭节约活动。通过教育引导、行为规范、督促检查和设立光荣榜、曝光台等办法,培养干部职工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
  1.制订活动方案和制度规定,建立勤俭节约活动记录,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和“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活动。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2.经常性组织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教育。
  责任单位:局组织人事处。
  (七)道德经典诵读。
  制订年度工作方案;单位设有指导道德经典诵读的文化志愿者,经常开展道德经典道德箴言诵读或吟诵、交流、比赛等活动。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
  (八)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把经典文化、红色文化、民俗文化融入传统节日活动之中,不断满足干部职工“求知、求美、求乐”的精神文化需求。
  1.制订活动实施方案,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期间,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组织参与庙会灯会、娱乐竞技、祭祀先烈、民间社火等传统节日民俗活动。
  责任单位:局机关工会、妇委会、局机关党委。
  2.节日环境布置。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九)文明风尚传播。认真开展“践行文明风尚,创建和谐人社”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倡导文明理念、培育文明精神、传播文明文化,营造崇尚文明、共创和谐浓厚氛围。
  1.制订活动实施方案和具体部署。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2.建设道德宣传牌或温馨提示语等传播文明风尚的环境氛围;建设一支由3-5人组成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小组,开展网上和手机文明的风尚传播;制订干部职工文明上网的规范要求,引导干部职工恪守网络道德,文明上网。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十)文化体育活动。继续以“我爱人社杯”为主题,开展好系列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广大干部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营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文化氛围。
  1.制订活动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2.建设能够满足开展文化体育活动需求的场所。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3.开展经常性的文化体育活动。
  责任单位:机关工会、妇委会、机关党委。
  (十一)参与帮扶共建。发挥群众工作队和网格下沉人员优势,深入开展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和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1.制订帮扶共建、履行社会责任的实施方案,开展与农村和困难人群的长期结对帮扶活动。
  责任单位:局妇委会、机关党委、农村劳动力工作处。
  2.搞好人力、财力、物力投入。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十二)优质服务状况。以“创建服务型机关”和“作风纪律检查考评”活动为载体,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1.制订实施方案,完善服务制度规范和服务承诺,建立优质服务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局纪委。
  2.开展优质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加强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建设,对优质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扬奖励。
  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
  (十三)优美环境建设。
  制订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开展植树护绿活动,对机关环境进行美化,构建美观宜人的内外环境。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四、有关工作制度
  (一)管理制度。各级成立创建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全体职工参与的创建工作网络,制定完整的创建文明单位规划,明确创建总目标,并建立各阶段目标。    
  (二)计划、总结制度。每年初制定年度创建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认真实施;每年年终进行创建工作总结,并留存入档。    
  (三)会议制度。每个月召开一次创建工作例会,分析研究创建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对创建工作众出现的突发情况,随机召开会议,讨论解决方案。    
  (四)检查制度。坚持随机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查找问题不足,督促整改提高,确保创建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精神文明创建要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奖罚、同发展,使各项工作在文明创建的带动下,形成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规范创建基础。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文明创建计划,细化方案,建立制度,完善措施,抓好落实;要加强文明创建相关信息的收集、反馈,促进上下、左右的交流沟通。      
  (三)强化日常管理。认真落实文明创建计划,使文明创建工作贯穿到对各项工作的目标考评中,贯穿到各项活动组织中,贯穿到人员绩效考核中,防止年底突击搞创建,应付检查验收的不良倾向。           
  (四)营造创建氛围。认真组织学习国家和省(市)创建活动相关政策和工作标准,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签订创建目标责任书,利用局门户网站、《人社时讯》、《工作信息》、各类橱窗等载体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环境和氛围,激发创建热情。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