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63/2016-00397
  •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规划计划
  • 2016-03-23
  • 2016-03-23
2016年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新理念要求,以国际商都建设为统揽,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引领,以建设现代田园城市为目标,突出“大开放、大创新、大建设、大管理”,着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都市生态农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我市农业现代化进程。

  一、加快推进县以下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1.加快社区安置房建设和重点区域村庄的拆迁。加快推进县以下新市镇社区和一般(乡)镇农村社区建设,2016年计划开工建设新型社区100个,建设安置房5.49万套、675万平方米。按照“五通七有两集中”的标准,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干线道路两侧1公里范围内的69个村庄(其中新市镇及一般县镇25个)拆迁改造工作。

  责任主体:新型城镇化建设指挥部

  责任部门: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各县(市)农委(新型城镇化建设主管部门)

  2.推进历史文化和自然风貌特色村建设。在保护提升村庄历史文化遗产和自然生态风貌的基础上,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健全公共服务,改善生态环境,美化亮化村容村貌,在全市打造一批生态宜居、生产高效、生活美好、民生和谐、文化传承的美丽乡村示范典型。2016年在做好10个已启动试点村续建项目的基础上,新启动5个以上美丽乡村试点村项目。

  责任主体:新型城镇化建设指挥部

  责任部门: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各县(市)农委(新型城镇化建设主管部门)

  3.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加大对规划保留村垃圾收集设施及污水处理设施两类项目配建扶持力度。继续开展省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达标村、示范村创建活动,2016年创建省级标准村54个、示范村(社区)66个。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和以政府为主导的村庄长效保洁机制。

  责任主体:新型城镇化建设指挥部

  责任部门: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各县(市)农委

  4.积极发展农民创业园。依托产业集聚区、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区,结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建设农民创业园。创建农民创业创新实训基地,选择一批知名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园区等作为基地,为创业农民提供见习、实习和实训服务。

  责任主体:新型城镇化建设指挥部

  责任部门: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科技教育处,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有关县(市、区)农委

  二、提升都市生态农业发展水平,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5.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聚焦重点,提升标准,加快已批复核心区项目建设进度。加大全产业链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做好中牟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新郑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荥阳国家现代渔业示范区等十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责任主体:农业项目管理指挥部

  责任部门:发展计划处,水产管理办公室,有关县(市、区)农委

  6.加快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建设。研究出台郑州市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加大项目督查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6月底前完成47个示范园项目验收工作。做好72个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建设。

  责任主体: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指挥部

  责任部门:蔬菜花卉管理办公室,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水产管理办公室,有关县(市、区)农委

  7.稳定粮食生产。推进粮食作物高产创建和绿色防控技术,积极发展订单粮食和良种生产。建立小麦玉米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15个、千亩建示范方50个、主要农作物良种良法相配套的引进、试验、示范、展示田10个、百亩高产攻关示范方10个,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450万亩、施配方肥面积180万亩;全年粮食总产稳定在140万吨左右。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2.7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责任主体:种植业与农业机械管理处,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责任部门:农业技术推广站,土壤肥料工作站,植保植检站,有关县(市、区)农委(农开办)

  8.建设可追溯标准化“菜篮子”生产基地。研究制定可追溯标准化“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标准,加大项目督查力度,适时召开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建设暨“菜篮子”生产工作交流现场会。做好3万亩可追溯标准化“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工作。

  责任主体: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指挥部

  责任部门:蔬菜花卉管理办公室,水产管理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农产品质量检测流通中心,园艺工作站,有关县(市、区)农委

  9.加快发展现代渔业。做好荥阳国家现代渔业示范区规划及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积极推进政策性水产养殖保险;加快郑州市水产技术推广站良种繁育实验基地项目建设;做好黄河郑州段黄河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生态修复、增殖放流等工作;2016年全市水产养殖面积达到14万亩,水产品总产量达到13.5万吨。

  责任主体:水产管理办公室

  责任部门:水产技术推广站,黄河鲤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站,有关县(市、区)农委

  10.培育全产业链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壮大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辐射影响力的现代农业企业或企业集团。重点发展种养加工、农业流通、休闲农业、示范园区、涉农服务5个集群类型。完善产业集群核心企业与农业生产基地的联接机制,推进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做好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2016年,新培育市级龙头企业10家,重点扶持28个农业产业化集群。

  责任主体:农村综合改革指挥部

  责任部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有关县(市、区)农委

  11.提升休闲农业发展水平。树立大众旅游发展理念,提升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星级休闲企业、主题公园发展水平。拓展休闲农业APP服务内容和方式,加快构建网络营销、网络预订和网上支付等公共服务平台。继续开展以“走进乡村、寻梦田园”为主题的系列电视和电台等媒体宣传推介活动。2016年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示范企业达40家,年接待人次突破2800万,年营业收入突破30亿元。

  责任主体:农村综合改革指挥部

  责任部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有关县(市、区)农委

  12. 积极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广农林牧渔复合型生态循环农业,实施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大中型沼气工程,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完成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4个、沼液沼渣生态循环农业推广项目4处,有机肥生产示范项目 3个 。

  责任主体: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指挥部

  责任部门:科技教育处,农村能源环境保护办公室,有关县(市、区)农委

  13.规划都市区周边生态景观隔离带。科学规划城市周边新划定的10万亩基本农田,重点布局景观农田、景观果园、景观菜园,打造城市周边生态隔离带;在沿黄适宜区域,发展水稻、莲菜等水生植物,恢复农业人工湿地景观,规划沿黄生态防护带。

  责任部门:有关县(市、区)农委

  三、提升农业科技和信息化水平,抢占现代农业制高点

  14.建设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在做好原有6个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基础上,围绕都市生态农业发展需要,新建设生态循环农业和花卉2个产业技术体系。

  责任主体: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指挥部

  责任部门:科技教育处,有关县(市、区)农委

  15.创新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完善32个区域中心站硬件建设,开展标准化区域中心站创建工作,探索“区域中心站+新型农业服务主体、综合信息服务、农资企业、金融企业、专业合作社(协会)、农业园区(企业)、科研院所”等多种运行模式。协调指导中牟等5县(市)做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

  责任主体: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指挥部

  责任部门:科技教育处,有关县(市、区)农委

  16. 提升果树花卉研发水平。调整科研方向,重点打造林果技术支撑体系、花卉技术支撑体系、生物工程技术支撑体系、都市农业理论研究技术支撑体系、农作物技术支撑体系五个技术支撑体系。建立“三创”基地,示范展示新品种,建设葡萄、樱桃、草莓等果树“三创”基地7个,甘薯、小麦、玉米、花生、谷子等“三创”基地9个。

  责任部门:农林科学研究所

  17.做好蔬菜新品种研发推广工作。升级改造郑州市蔬菜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加速蔬菜新品种选育进程。开展马铃薯育繁推一体化研究,加速马铃薯主粮化进程;围绕生物育种、智能农业、农机装备、生态环保等领域打造科技创新平台。争取完成郑州市都市生态农业研究中心的选址立项工作。

  责任部门:蔬菜研究所

  18.打造农业创新综合体。整合各类农业科研资源,依托驻郑农业科研院所、中牟国家农业公园、区域中心站、龙头企业,打造农业科技创新综合体。2016年启动建设设施蔬菜、阳台园艺、现代种业、马铃薯、果树、花卉等6个研发平台。

  责任主体: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指挥部

  责任部门:科技教育处,农林科学研究所,蔬菜研究所,有关县(市、区)农委

  19.推进“农业+互联网”发展。建立“互联网+地理信息”服务体系,实现农业资源动态监测与管理。加快郑州市农田资源智能监测与管理系统建设。实施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全面完成新密市进村入户试点工作,启动中牟县进村入户试点工作。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农产品网上交易。发展精准化生产方式,推动农业产业链改造升级,2016年建设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40个。

  责任主体:农业项目管理指挥部

  责任部门:办公室,蔬菜花卉办公室,信息中心,土壤肥料工作站,有关县(市、区)农委

  20.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水平,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2016年小麦机收率、机播率稳定在97%以上;玉米机收率达到79%以上;全市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处置率94.8%,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7.5%。

  责任主体:农业机械管理局

  责任部门:有关县(市、区)农委(农机局)

  21.加快发展现代种业。大力发展蔬菜集约化育苗,培育种苗生产基地5个,年育苗能力达2-3亿株。引进试验示范展示农作物新品种700个、面积500亩。启动中国•郑州种业科技创新园区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筹办好第二届黄淮海玉米新品种示范展示和郑州市蔬菜新品种展示会。

  责任主体:农产品安全与农业综合执法指挥部

  责任部门:种子管理站,有关县(市、区)农委

  22.积极发展创意农业。推动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农业,发展农田艺术景观、阳台园艺等创意农业。重点利用无土栽培技术和城市家庭阳台、客厅、墙壁等空间,发展盆栽园艺、立体栽培、植物墙等室内精品园艺。

  责任主体: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指挥部

  责任部门:科技教育处,蔬菜花卉办公室,农技中心,蔬菜研究所,农林科学研究所,有关县(市、区)农委

  23.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快建立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探索采用定向委托培养的方式,从新型职业农民中培养一批具有较强市场意识和较高经营水平的农业职业经理人。2016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00人,培育农业职业经理人500人。

  责任主体: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指挥部

  责任部门:科技教育处,河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郑州市分校,农业科技教育中心,有关县(市、区)农委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4.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五县(市)、上街区、航空港要做好从农田到市场的全程监管工作,市内五区及经开区、高新区、郑东新区要对辖区内早市、便利店、门店、流动摊贩以及规模较小的农贸市场和超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和综合治理考核范围,乡镇监管站要做好辖区内农产品的检测监管、督导巡查等工作。各县(市、区)要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

  责任主体:农产品安全与农业综合执法指挥部

  责任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政策法规处,农产品质量检测流通中心,有关县(市、区)农委

  25.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实现郑州市区所有农产品批发、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控全覆盖,对乡镇监管站、生产基地检测点实施检测监控;完善生产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动产地实行准出管理,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责任主体:农产品安全与农业综合执法指挥部

  责任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农产品质量检测流通中心,有关县(市、区)农委

  26.强化市场准入检测监管。严格农产品市场准入检测监管,加大对不合格农产品的追溯和处罚力度,确保全年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2016年检测蔬菜130万批次、水果15万批次、水产品2万批次、原(杂)粮、干菜(果)6万批次、茶叶5万批次。

  责任主体:农产品安全与农业综合执法指挥部

  责任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农产品质量检测流通中心,有关县(市、区)农委

  27.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建立和强化农业综合执法队伍,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实施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深入开展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保持行政复议渠道畅通;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全体农业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责任主体:食品安全与农业综合执法指挥部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农业执法大队,植保站,有关县(市、区)农委

  五、加快推进改革开放,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28.加强农村产权改革。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6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完善市、县、乡三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拓展产权交易品种,2016年市级产权交易管理平台实现网上业务办理。抓好新密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市内各区全面开展,其他县(市)选择1-3个行政村开展试点;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

  责任主体:农村综合改革指挥部

  责任部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农业经济管理指导站,有关县(市)农委

  29.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入股、托管等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各类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开展代耕代收、联耕联种、统防统治、质量检测等专业化服务。加强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争取出台《关于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实施细则》和《郑州市农村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管理办法》。

  责任主体:农村综合改革指挥部

  责任部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农业经济管理指导站,有关县(市、区)农委

  30.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和对外交流。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境内外农业行业龙头企业来我市投资兴业。积极做好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博览会等展会的参会工作。加强与以色列、荷兰等农业发达国家的交流合作,培育以科技为支撑的跨国、跨地区的高端产业联盟。建立郑州以色列农业培训基地,加强与以色列的人才交流和技术合作。

  责任主体: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蔬菜研究所,农林科学研究所

  责任部门:有关县(市、区)农委

  31.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制度,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继续坚持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农民负担监督卡入户率97%以上。

  责任主体:农村综合改革指挥部

  责任部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农业经济管理指导站,有关县(市)农委

  32.创新项目管理新机制。完善郑州市农业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分专业、分类别组建农业专家智库,组建都市农业研究院;出台农业项目验收办法,规范农业项目验收管理。

  责任主体:农业项目管理指挥部

  责任部门:发展计划处,郑州农业投资担保公司,有关县(市、区)农委

  33.创新农业投融资机制。发挥郑州农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作用,落实财政补贴担保费和风险补偿政策,探索开展抵押担保业务创新。建立农业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拓宽农业产业融资渠道。出台郑州市金融扶贫小额担保管理办法。建立县(市、区)重点乡镇、村农业担保业务联络员队伍,做好农业担保、产业基金、农业保险的推广及项目收集工作。

  责任主体:农业项目管理指挥部

  责任部门:财务处,农业产业化办公室,郑州农业投资担保公司,有关县(市、区)农委

  34.开展特色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在落实好政策性保险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农业保险品种,2016年研究探索开展针对大棚蔬菜、露天蔬菜、淡水鱼养殖的特色农业保险试点工作。

  责任主体:农业项目管理指挥部

  责任部门:财务处,蔬菜花卉管理办公室,水产管理办公室,会计核算中心,有关县(市、区)农委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三农”能力

  35.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健全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督查制度,实施重点工作月报制度,坚持定期召开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周例会,对年度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实行台账管理、跟踪督查,并定期编发督查通报。继续实行领导干部分包县(市、区)工作制度。加强“三农”政策研究。

  责任主体:办公室

  责任部门:发展计划处,纪委,组织宣传处,编制人事处,综合研究室,各指挥部

  36.加强项目督导力度。落实项目建设县(市、区)主体责任,强化项目建设责任机制。做好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重点对2013年以来未完工、未验收的国家、省、市各类农业项目进行清理整顿。

  责任主体:农业项目管理指挥部

  责任部门:发展计划处,各有关处室、单位,有关县(市、区)农委

  37.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预审机制,加强后备干部的培养和管理,持续推进超职数配备科级干部消化工作,完善竞争性选任干部机制,注重在农业发展的主战场上锻炼干部、发现干部、选用干部,进一步提高科级干部选用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加强干部培训工作,着力提高农委系统职工能力素质。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责任主体:组织宣传处

  责任部门:编制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

  38.加强农业宣传工作。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做好农业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利用好商都农网、《郑州农业》刊物、“12316”三农热线、农业手机报、微博微信等载体,提升农业信息服务水平。做好向省委农办、省农业厅、市委信息处、市政府信息处和市政府网站的信息上报工作。

  责任主体:办公室

  责任部门:组织宣传处,信息中心,有关县(市、区)农委

  39.加强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服务型机关党组织建设,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扎实推进完善和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示范点建设。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完善党员信息库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制定完善制度,着力落实“两个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责任主体:组织宣传处

  责任部门:纪委,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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