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74/2017-00028
  • 郑州市卫计委
  • 工作要点
  • 2017-06-22
  • 2017-06-22
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形势下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大健康、大卫生”理念,围绕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大局,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健康郑州建设为统揽,以抓落实为主旋律,把握改革主线,突出基层重点,凝心聚力,精准施策,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努力全方位、全周期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努力推动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深化医改,加快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一)巩固深化县域综合医改。全面总结中牟县县域综合医改试点经验,择优选取1-2个县(市)纳入试点,进一步扩大改革覆盖面,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鼓励其他县(市)在抓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基础上积极参与县域综合医改。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加强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着力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培训,为基层医疗机构培养一批下得去、用得好、留得住的优秀医疗卫生人才。加快推进“市联县,县带乡,乡管村”的县域医共体建设和乡村一体化,促进形成分级诊疗、有序就医格局。

(二)着力构建分级诊疗制度体系。抓好《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落实,以医联体、医共体、专科联盟等为支撑,以远程诊疗为纽带,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突破口,加快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各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快完善对口支援、技术帮扶等多种分工协作模式,扩大城市医疗联合体(医疗集团)覆盖面。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二、三级医院建立稳定的技术帮扶和分工协作关系。全面实施双向转诊,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将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向下转诊,建立急慢分治模式,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医疗机构转诊人数年增长率达到10%以上。

(三)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制定我市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方案并启动实施,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明确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设备配置标准,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规模无序扩张和超标建设。全面落实政府办医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挂钩,与干部任用、保障政策、绩效总额、医保支持等挂钩。全面取消城市公立医院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推动公立医院新旧运行机制平稳转换。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探索建立以理事会、医管委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实现管办分开,有效激发医院发展活力。

(四)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试点基础上,各县(市、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相应的管理制度,完善服务协议,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选取部分县(市、区)重点打造签约服务示范点,把群众认可作为评判标准,重点围绕服务模式、签约内容、平台支撑、考核激励等方面进行实践创新,探索可操作、可复制的有效改革路径。2017年,城市和农村居民家庭签约服务覆盖率要分别达到30%、80%以上,重点人群达到60%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达到40%以上。

(五)巩固深化基本药物制度改革。持续在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继续推动公立医院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调整完善公立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三级综合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要达到30%,城市二级综合医院要达到45%,县级综合医院不低于50%。开展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做好监测评价结果分析应用。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处方点评制度,加强合理用药宣传培训,持续提升合理用药水平。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落实财政补偿。

(六) 规范提升药品集中采购。落实公立医院药品分类集中采购制度,成立县域药品、医用耗材采购联合体,引导城市公立医院自主组成药品采购联合体,坚持网上集中带量采购,鼓励跨区域联合采购。持续推进高值医用耗材、诊断试剂的网上阳光采购,加强采购、配送、使用全过程监管。

二、坚持预防为主,着力提升公共卫生保障水平

(七)大力推动健康促进。出台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指导意见,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健康促进与教育新模式。继续推进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试点开展“国家健康促进示范县区”创建活动。加快建设“市民健康中心”,提供健康服务管理。在各级医疗机构建立院前健康管理中心和院后疾病管理中心,将医疗机构服务前拓后延,实现健康评估、疾病预防、疾病治疗、疾病康复和健康教育一体化。持续开展“郑州健康大讲堂”,丰富内容,拓展内涵,提高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让健康理念、健康生活方式深入千家万户,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养。 

(八)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及时有效做好手足口、寨卡、登革热、埃博拉、霍乱等重大突发传染病卫生应急处置工作,防止疫情蔓延。加强疫苗采购供应和接种安全管理。严格规范学校结核病病例管理和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管理,保障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健康安全。加强艾滋病防治宣传,做好学校艾滋病防治教育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预防艾滋病、乙肝和梅毒母婴传播能力。开展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等慢性病高危人群风险评估和重点癌种早诊早治,落实精神卫生“十三五”防治规划任务,推进社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强化监测分析,提高地方病、职业病防治水平。加强饮用水和环境卫生监测工作。积极推动智慧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提升全市疾控工作整体水平。

(九)强化卫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完善应急管理和预案体系,修订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和制度,促进卫生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调整市级卫生应急队伍和专家组,组织应急培训,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综合处置能力。持续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工作。推广普及手机“微急救”定位服务,完善航空紧急医疗救援机制和网络,打造突发事件院前立体急救和院内医疗救治体系,提升突发事件医疗救援能力。继续做好全市重大活动卫生应急保障工作。开展卫生应急示范县(市、区)和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快基层卫生应急体系建设,促进基层应急能力提升。

三、优化健康服务,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指数

(十)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继续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和“全员全岗全程优质服务100条”活动,全面推行预约诊疗,逐步推开日间手术,持续推进“先诊疗后结算”服务,改善群众就医体验。以推动“十大指标”宏观监管为抓手,加强医院运行管理,巩固优质护理服务成果。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加强市级质控中心建设,发挥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作用。加强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责任制管理,明确组织体系,建立工作制度,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创新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完善“三调解一保险”医疗纠纷预防处置机制。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和法制教育,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着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促进医患和谐。

(十一)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发展重点学科,加大基础投入,对内优化整合优质资源,对外引进国内外一流科研医疗技术,通过接近亲、攀高亲、育人才把优势学科做大,把薄弱学科提升,推进“十一中心”建设。围绕省政府确定的六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重点打造以郑州儿童医院为主体的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郑州人民医院主动与主体建设单位建立紧密型的合作关系;引导老年病、传染病、眼科和妇产科等优势学科发展,争取在省区域专科医疗中心建设中挑大梁、担重责。

(十二)实施健康扶贫。加强宣传,强化监管,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抓好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减免相关医疗费用、实施健康服务管理等七项措施的落实,大幅减轻贫困人口就医费用负担,使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得到基本好转。

(十三)多元发展医养结合。鼓励和引导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协议,结为定点对口服务单位或医养联合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促进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加强中西医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建设,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含中医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提高养老机构基本医疗服务能力。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新型医养结合机构。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无缝对接。按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要求,与老年人家庭签订服务协议,建立契约式服务关系, 为老年人提供连续、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和医疗卫生服务。

(十四)继续开展卫生健康项目。免费为具有郑州市户籍且符合手术条件的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免费为具有郑州市户籍的适龄(35-64岁)妇女进行人类乳头状瘤病毒(HPV)DNA检测及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免费为具有郑州市户籍孕妇进行孕中期唐氏筛查。免费为具有郑州市户籍的新生儿进行听力障碍初筛及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35种遗传代谢病、耳聋基因筛查。免费为具有郑州市户籍的居民实施结直肠癌筛查与行为干预。建设生活饮用水水质在线监测及预警系统。

(十五)扎实推动卫生重点项目建设。市十院迁建项目、市卫校迁建项目一期工程、市一院港区医院项目、市骨科医院宜居健康城医院项目、市妇幼保健院宜居健康城医院项目及市三院新医院项目6个项目投入使用。市一院新门诊楼及立体停车场项目、市七院滨河院区项目、市七院心血管病房楼项目、市中医院港区医院项目、市中心医院高新医院项目、市颈肩腰腿痛医院项目等6个项目开工建设。市二院东院区改扩建项目、市中心医院头颈中心项目、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双电源供配电项目和集中供暖项目、郑州儿童医院多学科重点实验室暨骨髓移植仓项目、市六院传染病综合救治大楼项目、郑州市全民健康服务及智慧医疗保障云平台项目、市骨科医院制剂中心项目、市中医院东病房楼及学术报告厅装修改造项目、市一院新建外科病房楼项目等10个项目立项。

四、突出基层重点,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十六)规范基层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大财政投入,优先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善基础设施和设备装备,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为全市79家乡镇卫生院配备体检车辆和便携式体检设备,提升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按照每服务人口每年15元的标准,给予市内7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补贴,集中力量打造高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样板,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作用。持续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学学科建设,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创造条件。继续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和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2017年, 每个县(市)要办好1所县级公立综合医院、1所中医院,并全部达到二级甲等水平,乡镇卫生院(含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达标率达95%以上。

(十七)推进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基层卫生“369人才工程”,加大宣传力度,规范招聘流程,增加招聘专业,放宽招聘条件,优化招聘方式,用足用活政策,提升招聘质量与数量。实施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基层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人员培训、中西医结合人才培训、医养结合人才培训和疾控人才培训6项基层人才培养计划,提升现有人员技能水平。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帮扶,二、三级医院医师晋升副高以上职称须有基层帮扶工作经历,帮扶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年,每次连续驻点时间不少于6个月。

(十八)加强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出台《郑州市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规划(2016-2020年)》,启动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每个县(市)建设不少于4个符合本县(市)域医疗服务需求、适宜本县(市)疾病谱的临床重点专科。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能力建设,推动实现大病不出县。

(十九)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强城市新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等资源相对薄弱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大力发展康复、老年病、护理、临终关怀等社会亟需的资源紧缺型医疗机构。严格控制现有公立医院建设标准、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单体(单个执业点)床位规模的不合理增长。鼓励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一、二级医院、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转型为专科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推动新增、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基层倾斜。推动远程诊疗中心建设,开展远程诊疗服务,促进优质资源下沉。到2017年底,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都要与二、三级医院建立稳定的技术帮扶和分工协作关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要达到65%以上。

五、推进科技创新,不断加强对外合作交流

(二十)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不断加大对学科带头人和其他高端、紧缺型人才的引进力度,完善有关待遇保障、奖励优待政策,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继续引进国内外知名医学学科团队。积极做好重点学科后备人才培养工作,认真组织推荐。拓宽医学重点(培育)学科带头人、后备带头人和业务骨干的培养渠道,在原有与北京大学医学部合作的基础上,联系全国其他培训基地,加大培养力度。

(二十一)加强重点学科建设。认真做好“十三五”期间医学重点(培育)学科管理考核工作。制定完善的全市医学重点学科管理办法和考核细则,不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推动全市医学重点(培育)学科布局科学、健康发展。

(二十二)促进卫生科技成果转化。遴选适合在我市基层推广的卫生计生适宜技术和科技成果,组织实施卫生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十三)推进对外合作交流。加大对外开放工作力度,编印全系统对外开放宣传册,做好宣传推介。持续拓展合作渠道、拓宽合作领域,推动市属医院与国内外知名医疗机构、院校开展合作。已建立合作的市属医院依托院际合作平台,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医疗科研、医院管理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和辐射影响力。积极探索开展中医药服务输出。持续做好援外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工作。

(二十四)提高信息化水平。以信息惠民、惠医为着力点,以信息化建设助推医疗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创新,为市民提供便捷、安全、高效、主动的卫生计生服务。谋划郑州市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并着手开展郑州市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分级诊疗协同服务信息系统、家庭医生签约信息管理系统,支撑分级诊疗制度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建设县(区)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促进信息资源的科学利用。加快推进郑州市“智慧公共卫生”项目建设。继续推进河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基层业务软件的应用。实施“互联网+健康”工程,加快建设郑州市公众健康服务平台。加强卫生计生统计工作,按照要求,准确、高效的完成统计报表填报工作。构建贯通市、县、乡、村四级的立体化卫生计生信息服务网络,逐步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检查检验结果等信息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六、实施优先发展,大力推动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

(二十五)贯彻落实政策法规。深入学习贯彻《中医药法》,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推动中医药发展。

(二十六)扎实推进中医药参与医改。积极发挥中医药服务优势,进一步推进中医医疗联合体、骨科医院医疗联合体建设,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做好医养结合中医试点工作。

(二十七)健全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在县域内探索开展县乡中医一体化服务,推进中医特色诊疗区(中医堂、馆)建设,推广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开展基层中医院人才培训和“中医名家走基层”活动,推广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广泛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强化各级中医医疗机构质量管理,建立健全中医质控体系,重点做好医疗质量的环节质量控制。持续强化全市中医重点专(学)科建设。

(二十八)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和中医药文化宣传新媒体建设工程,开设“中医名家讲堂”, 开展“中医药科普文化进基层”活动,深入宣传中医药政策法规,普及中医药知识。

七、落实基本国策,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和改善妇幼健康服务

(二十九)落实好全面两孩政策。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条例》,改革计划生育目标考核办法,完善配套措施,倡导按政策生育、有计划地自主安排生育,推动建立与全面两孩政策相适应的新型人口文化。加强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调研,适时组织开展效果评估。完善计划生育登记服务制度,探索一、二孩生育登记服务由乡(镇、街道办事处)下沉到村(社区),农村偏远地区实行村级卫生计生专干代办制。健全再生育审批制度,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持续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鼓励基层改革创新。积极推动生育登记、住院分娩、儿童预防接种、出生医学证明、婚姻登记、新生儿入户等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加强出生人口监测和人口形势分析,提升人口计划生育信息质量。统筹卫生计生资源,稳定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建设。

(三十)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保障。积极推进各级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优化整合,完善基层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深入开展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普及母婴安全常识,增强孕产妇自我保健和防范意识。倡导婚前检查,增强优生优育观念。广泛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做好高风险服务对象一对一跟踪指导服务。加强助产机构再生育咨询服务室建设,对高龄备孕妇女提供规范的生育力评估、备孕指导、妊娠风险提示等优生优育系列服务。继续推广母子健康手册应用。加强各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能力建设,提升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运救治能力。

(三十一)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积极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发展体系,继续加大计划生育扶助保障力度,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父母计划生育扶助保障政策,做好现行生育政策与计划生育扶助保障政策的有效衔接。深入推进国家“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试点项目,提升家庭文化、家庭保健、科学育儿和养老照护等方面的能力。加大整治“两非”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出生实名登记制度,促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平衡。

(三十二)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均等化和社会融合工作。按照常住人口配置服务资源,将流动人口纳入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范围,不断提高均等化服务水平。积极实施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计划,开展流动人口健康促进企业、学校和健康家庭评选活动。加强以产业集聚区流动人口为重点的流动人口关怀关爱和服务管理,做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动态监测调查,促进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

八、注重依法行政,持续完善卫生计生法治体系

(三十三)加强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大力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健全完善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长效机制,积极推广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经验,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和行政调解工作,努力实现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认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实施郑州市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七五”规划,做好学法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

(三十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工作。进一步转变行政职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合并职能,整合事项,统一程序,规范行为,继续推进 “一站式”服务,提高行政审批效能。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服务年活动。

(三十五)推进综合监督执法。加快推进全市卫生计生执法资源整合,进一步完善县(市、区)级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管理体系。保持打击无证行医高压态势,加大无证行医查处力度,净化医疗市场服务秩序。持续开展卫生监督监测信息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九、全面从严治党,积极推进党风政风行风建设

(三十六)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问题导向,着眼落实“三个清单”,全面巩固提升学习成果,强化培养“四个意识”,提升党员党性修养。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完成不少于10次专题学习讨论。

(三十七)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贯彻党委(党组)民主集中制,切实落实“三重一大”集体议事规程。发挥党内监督的作用,发扬党内民主,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规范干部选用程序,严明选人用人工作纪律,提高选人用人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三十八)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万名党员进党校,锤炼党性铸忠诚”和党员先进典型服务管理“五个一”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进一步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十九)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开辟网站、微信反腐倡廉教育宣传栏目,着力营造“不想腐”的政治生态。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持续完善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抓好各类专项治理,开展全市医疗行风整治工作,倡导“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行业风气,推动卫生计生行风建设。积极开展政风、行风评议,不断提升社会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四十)强化宣传文化引领。重点做好深化医改等中心工作宣传策划。加强优秀共产党员、岗位标兵、健康卫士等先进典型宣传。加强卫生计生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文化活动。提升12320热线服务水平。提升新媒体和电视栏目宣传效能,依托社会媒体,强化正面舆论宣传,传播卫生计生正能量。

(四十一)抓好平安建设、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严格落实平安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制,积极开展平安建设宣传工作,认真做好治安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健全安全生产应急处置体系,加大监管力度,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全系统安全事故发生。推进依法分类处理群众信访诉求工作,注重个案化解,做好相关特殊利益群体工作,关注社会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十二)统筹做好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计生协会、医学会等群团组织作用,形成工作合力;继续做好重大会议、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继续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机关管理、驻村帮扶等工作,统筹各项卫生计生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