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67806405/2017-00046
  • 郑州市煤炭管理局
  • 工作,工作信息
  • 2015-03-05
  • 2015-03-06
关于印发《郑州市煤炭管理局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根据省煤炭行业和安全管理部门2015年工作部署和郑州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煤炭局2015年工作要点。

各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

    《郑州市煤炭管理局2015年工作要点》已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3月5日

 

郑州市煤炭管理局2015年工作要点

 

根据省煤炭行业和安全管理部门2015年工作部署和郑州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煤炭局2015年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调结构、稳增长、强监管、保安全为总基调,围绕一个目标,用好一个载体,实现三大任务,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实现煤炭工业安全有序健康发展。一个目标,即:煤矿安全生产及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发展;一个载体,即:重点产煤县(市)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三大任务,即:素质提升、管理提升和装备提升。

二、工作目标

1.辖区煤矿原煤产量控制在3000万吨左右。

2.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死亡人数和煤炭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指标以内。

3.积极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和“五优”矿井创建工作,地方煤矿正常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率100%,其中一级质量标准化矿井维持在20%,二级质量标准化矿井维持在40%。安全综合评价地方生产煤矿一类矿井达到60%以上、兼并重组生产煤矿达到30%以上。

4.省骨干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80%以上,掘进机械化程度达到90%以上;地方和兼并重组生产矿井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60%以上,掘进机械化程度达到70%以上。

5.实现郑州市煤矿安全监测监控平台与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的正常联网运行。

三、主要工作

(一)调结构,稳增长,夯实基础促提升,推进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1.加快推进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建立健全煤矿关闭退出机制,淘汰落后产能。引导资源储量少、开采条件差、经济效益差的小煤矿退出煤炭开采领域。加强生产能力监管,严格控制超能力生产。积极推进煤电一体化发展;支持煤炭企业“以煤为基、多元发展”,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鼓励煤炭企业建设精深加工、低热值煤发电等煤炭转化项目,发展循环经济。鼓励资源储量可靠的中小型煤矿,实行技术及产能升级改造,优化开拓部署、简化生产系统、提高生产效率和规模。巩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成果,推进兼并重组煤矿深度融合。

2.大力推进煤矿“四化”建设。加快煤矿机械化建设步伐,地方管理和兼并重组生产矿井经论证符合机械化开采条件的必须采用机械化开采。升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所有生产矿井要全部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积极开展“五优”矿井创建活动。积极推进自动化、信息化建设,完成郑州市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平台建设,实现煤矿、主体企业、县局、市局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四级联网并正常运行,做到视频监视、实时监测、远程控制。大力推广应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

3.狠抓瓦斯水害等灾害治理。严格落实《河南省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十项措施》和《河南省强化煤矿安全生产暂行规定》,建立健全瓦斯灾害防治管理体系,煤层瓦斯压力大于0.6兆帕或瓦斯含量大于6立方米每吨时,必须采取开采保护层或利用底(顶)板岩巷穿层钻孔预抽煤层瓦斯的区域防突措施;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严禁划分非突出危险区。严格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做到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综合运用物探、瞬变电磁、钻探等勘查技术查明矿井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情况,重点查明老空水、断层水、承压水等水患威胁。进一步加强顶板管理,强化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和支护质量监测工作,健全顶板管理责任制,重点做好工作面初采初放和搬家回收、巷道维修等关键环节的现场管控,防止顶板事故的发生。

4.加强煤矿从业人员培训和劳动组织用工管理。督促煤矿企业建立健全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管理体制机制,有效提升教育培训质量和从业人员素质,确保煤矿从业人员全员持证上岗。规范煤矿劳动用工管理,新密、登封市建立地方煤矿企业“五统一”管理机制。坚决杜绝以包代管用工模式。积极开展煤矿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开展职业技能比武和“安康杯”竞赛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二)强监管、保安全,完善措施抓现场,确保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5.理顺管理体制。全面落实豫政办〔2014〕163号文件精神,理顺各级煤炭行业安全管理体制,加强省骨干煤炭企业和中央煤炭企业的安全监管。

6.推行安全综合评价。适时修订安全综合评价标准,引领督促煤矿企业按照安全评价标准进行整改、完善和提高。县局每半年、市局每年对地方煤炭主体企业和煤矿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综合评价,实施分类管理。重点扶持一类煤矿。

7.深化风险预控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风险预控体系,完善体系内容,注重现场操作,强化风险预控体系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积极开展“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深化煤矿企业精细化管理,提高现场管理水平。

8.加强排查隐患治理。扎实开展好集中隐患大排查、大治理行动。按照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的要求,全年组织开展不少于4次安全大检查。针对季节特点和具体情况,适时开展 “雨季三防及防治水”、“一通三防”、机电管理、教育培训、“双十条”落实情况等专项检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继续推行隐患排查“双倒查”机制,从源头上预防隐患的产生。积极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督促煤矿查明井田范围内的瓦斯、水、火等隐蔽致灾因素,全面完成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任务。继续开展专家“会诊”服务,及时发现解决煤矿开拓布置和瓦斯及水害治理等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9.强化安全生产过程控制。在地方管理煤矿中继续推行两采一准、限采限掘、分区管理、井下作业地点分级审批备案等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的过程控制,探索建立本质安全型矿井。进一步加强驻矿监管机构建设,优化地方煤矿驻矿人员结构,加强一线监督员管理。

10.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保安全的总要求,实行执法工作数量化、规范化、痕迹化和中心化,坚持综合执法与专项执法相结合,深入开展瓦斯、水害、顶板和机电管理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严格落实非法违法案件和瞒报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对举报案件及时查处核查,案件查处率达100%。

11.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做好煤矿专兼职救护队管理及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积极组织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督促生产煤矿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处置机制,年内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应急演练。

(三)重学习、提素质,健全机制转作风,全面提升依法行政管理水平

12.强化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队伍专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业务素质,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努力打造高端化、技术化、专业化的监管队伍。

13.积极开展岗位练兵。以提高业务素质、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培养一专多能的优秀复合型人才为目标,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培养全体干部职工懂政策、善管理、会服务,精通业务、胜任本职、适应岗位,促进煤炭管理工作水平持续提升。

14.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宣贯《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煤炭行政处罚行为。按照“五单一网”权力清单要求,转变工作职能,优化工作流程,落实履职尽责行为规范,大力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15.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和持续纠正“四风”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大教育、监督、惩治力度。以目标管理、专项监察、日常督查和效能问责为主要手段、以“三严三实”作风推进工作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16.规范提升网格化管理。深入推进“一网四线”、“五双”和“一专”安全管理机制,深化条块和市县两级网格融合,进一步落实事权下放、人员下沉、监管前移等各项措施,推动网格下沉人员井下检查常态化,确保网格化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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