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58/2018-00003
  • 郑州市文物局
  • 政务,工作,文物,安全,报告
  • 2018-01-03
  • 2018-01-04
  • 报告
  • 郑文物安〔2018〕1号
郑州市文物局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7年度,郑州市文物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政府的指导下,以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统揽,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同志重要指示及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我市文物系统工作总体部署,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现将2017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保障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

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合理安排,按照年初制定的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推进。一是加大组织领导力度。我们坚持依法行政工作首长负责制,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17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发挥组织领导、协调指挥职能,针对依法行政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班子会研究部署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切实保障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落实。二是抓好法制机构建设。文物局内设机构中没有法规处编制,我们不等不靠,努力克服人员编制少等实际困难,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职责要求,调整工作人员,改善办公设施,以文物安全处为主办处室,机关各处室协调配合,为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推进提供了有力支持和综合保障。三是加强与市政府法制办的业务沟通。针对依法行政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我们及时向市政府法制办沟通汇报,听取其有关意见和建议。如今年在对《郑州商代遗址保护管理规定》的修订、重大文物行政处罚案件的报备、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审核等方面得到了市法制办的大力指导和帮助,保证了我局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强化服务意识,持续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今年以来,我局把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根据阶段任务安排及时对各项推进工作研究部署,狠抓落实。一是围绕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服务指导年”任务要求,印发了《郑州市文物局2017年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完善行政指导工作机制,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等举措,推动我局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由点到面、由浅入深。二是确立了郑州市文物稽查大队为我局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示范点,注重提升基层执法单位公正文明执法和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了《河南省行政指导工作规范(修订)》《河南省行政指导文书示范文本(修订)》及《河南省行政指导文书使用说明》等关于行政指导工作的最新规范和要求,鼓励执法人员结合执法实践,以提示、引导、规劝、回访等非强制性方式为抓手,通过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遵法守法,达到行政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大力推进郑州市文物行政执法电子巡查系统建设。自2015年10月份以来,我局已先后拨付专项财政资金50万元,2018年计划拨付50万元,大力支持电子巡查系统建设。系统共分三期建设,目前,(一期)建设项目已通过专家验收。该项目基于3S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初步实现文物智能巡查和相关资料实时调取与上报,提高了文物巡查的工作效率和信息化水平。同时,我们还先后开展了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行政执法权力公开,倡导文明执法等工作,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为塑造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文物行政执法形象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强化责任意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017年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强力推进年”,我局采取多种举措切实保障执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从“打基础”、“促提升”进入“重实效”阶段。一是强化教育培训。首先是制定了2017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要求局领导干部采取集中学法与自学法律相结合的方式带头学法用法,提升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其次是先后开办了郑州市文物局行政执法人员轮训班、郑州市文物安全与执法培训班及文物行政执法暨打击文物犯罪研讨班。局属执法人员、各县(市、区)文物主管部门和市直文博单位的分管领导、业务骨干等130余人围绕文物安全管理、打击文物犯罪等内容进行了学习交流。10月中旬,我们还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考试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宪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文件内容。二是积极参加优秀执法案卷评选活动。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参加了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2017年度郑州市优秀行政执法案卷评选工作。在全市60多家单位推荐的116份案卷中,共10卷获选。其中,由郑州市文物局主办、市文物稽查大队受委托承办的“某研究院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郑州商代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擅自进行建设工程行政处罚案”名列第二,并代表郑州市作为推荐的2卷案卷之一,已上报参选2017年度河南省优秀行政执法案卷。三是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示工作。根据“双公示”管理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郑州”等提出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的要求,切实做好涉及我局的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示工作。目前,通过网上平台报送至“双公示”系统行政执法信息12条,其中1件涉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同步报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随着“信用郑州”平台的开放,我们也将及时报送有关信息,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

四、强化执法机制,依法查处各种文物违法行为

为加强文物行政执法工作,我们注重强化执法机制,依法严厉查处文物违法行为。一是落实文物执法巡查制度。结合我市文物特点,制定了具体巡查制度和巡查办法,连续开展了郑州市区及周边所辖市县文物保护单位的执法巡查。今年以来,共巡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10余处,对摸清郑州地区文物资源存量及文物保护工作现状,适时开展文物行政执法活动、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帮助。二是开展文物流通市场专项整顿行动。今年我局与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合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文物流通市场专项整顿行动,经过双方沟通交流,制定了联合行动计划;我局执法人员、文物专家和工商管理人员开展了对郑州红星古玩城、碧波园等联合执法行动。通过实地查访、与负责人座谈等方式督促市场管理方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和整顿古玩市场秩序,杜绝文物非法买卖行为。三是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文物犯罪活动。我局与公安机关建立了打击文物犯罪联合行动机制,联合打击文物犯罪活动,有效震慑了文物违法犯罪行为。今年11月份,新密市警方成功破获了“欧阳修墓”被盗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追缴被盗青铜器、玉器、瓷器、铜钱等涉案文物百余件。该案件有关情况也在央视新闻网和中国文物报上同步宣传报道。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案件主承办人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和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研究制度。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和罚没物品依法处理规定,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结合实际,我们还印发有《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督查及责任追究制度》《文物行政执法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我们设立并公布有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办结投诉举报,杜绝行政执法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滥作为行为。在今年的文物行政执法活动中,没有发生违法违规问题,没有发生不文明执法行为及执法人员遭投诉、举报等问题。截至目前,2017年共办理各类文物行政处罚案件6起,收缴罚款金额共计22万元,有力地保护了我市文化遗产安全。

五、强化监督纠错,发挥法制审核的把关作用

我们高度重视法制监督,充分发挥局法制机构的审核把关作用,对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合同、行政执法案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进行严格审核。一是在规范性文件管理方面。严格遵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郑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要求,做到每份文件必审,保证审查率和合法率达100%,并做到及时公开、及时备案。同时,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将2017年6月30日前,以我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继续有效的共9件,失效的文件1件,废止的文件3件,清理结果也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发布;二是在机关行政合同管理方面。按照《郑州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局机关签订的行政合同严格法制审核把关,法制审核率和备案率达100%。截至目前,共审核行政合同16件,提出意见5条,行政合同管理工作基本做到了规范化、制度化;三是行政执法案件方面。实行局法制机构和执法机构法制部门两级审核,对每一起案件都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审核把关,提出法制审核意见。对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活动实施监督,对重大案件做到关口前移,提前介入,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确保了执法案件程序合法、法律适用准确,全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同时,我们严格落实《河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的有关要求,做好我局重大行政处罚的备案审查工作,将符合要求的重大行政处罚相关材料及时报送法制办。此外,我们在日常工作中还注重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使其参与到重大行政决策、政策研究制定等具体事务中,以有效规避法律风险,保障决策科学合法。

2017年,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仍需强化。这些问题,我们将在市政府的指导下认真加以研究解决,切实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助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整体进程。

特此报告。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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