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3165075/2017-00346
  •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工作信息
  • 2017-05-12
  • 2017-05-12
  • 通告
  • 郑人社办〔2017〕170号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暨责任目标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017年度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和责任目标已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下达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实行计划目标管理的重大意义,切实把计划目标管理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摆上重要日程。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起从上到下、逐级落实的计划目标责任体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对计划目标进行细化量化,明确责任分工、完成时限、工作要求,实行台帐管理;局属各有关单位要对承担的任务进行具体分工,责任到人,排出时间表,逐条逐项抓落实。

三、定期通报进度。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局属各有关单位要按规定时限向局机关各相关处室报送上月计划目标完成情况,市局定期对计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四、建立考核制度。实行计划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对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作风不实、措施不力,致使目标任务不能按时完成的,实施责任追究。




                             2017年5月12日








2017年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暨责任目标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郑州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工作主线,科学制定事业发展计划和责任目标,进一步提高计划目标执行质量,加大执行力度,推动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新发展。

一、着力促进就业创业。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下就业工作的新特点,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提高就业创业服务能力,统筹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各类群体就业工作,确保全市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3万人以上,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0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万人。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全市失业人员就业技能培训3万人,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5万人。推进大众创业,全市创业培训3万人,其中开展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和创业辅导0.45万人,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0.6万人,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65亿元,其中新增发放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5亿元。

二、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推进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参保人数进一步增加,社会保险基金规模稳步扩大;加大社保基金监督稽查力度,保障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到2017年底,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86.7万人(其中企业在职职工354.2万人)、230万人、686万人、182万人、168.3万人、113.7万人;全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征缴收入分别达到150.53亿元、53.7亿元、9.96亿元、3.076亿元、4.036亿元。

三、统筹推进人才和人力资源开发。深入实施“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强化人才引进和培育工作,扩大人才规模,推动人才结构优化,提高人才素质。继续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大力开展技能人才宣传和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探索建立技工院校改革创新发展新模式,深化校企合作,优化整合技工教育优质资源,不断提升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质量和水平。全年全市组织各类职业培训30万人,新增高技能人才1.85万人,培训考核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0.7万人。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体系,开展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项目建设;围绕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需求,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新增留学回国人员110人;加强博士后工作站(研发基地)管理,开展人才需求普查,建立各类专家人才信息库;完善人才选拔及博士后资金资助的相关政策。扎实开展出国(境)培训工作,持续推进“国际商都建设人才国际化培养计划”,研究拟定《支持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实施办法》,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先进水平的专业人才;围绕郑州产业发展重点,培育一批重点引智项目,引进一批紧缺和急需的高层次外国专家;制订《郑州市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管理办法》,建立重点产业引智示范推广基地,促进引智成果转化。

四、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继续遵循总量控制、优化结构、动态平衡、保障工作、空编空岗进人和统筹兼顾原则,规范实施人事计划管理。加强公务员制度建设,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继续实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完善公务员考录和公开遴选计划,加强考录安全机制建设,细化公务员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等工作流程,着力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全面实施公务员平时考核,完善平时考核制度,健全平时考核指标体系,注重运用平时考核结果;进一步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深化争创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做好第五届人民满意公务员评选表彰工作。继续实施公务员能力素质提升工程,按照《“十三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要求,紧贴需求开展培训;组织开展好2017年度公务员岗位练兵活动。继续深入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抓好配套规定落实;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建立导向明确、科学规范的奖励制度;继续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转企改制工作,完善岗位管理制度,优化运行机制,做好岗位管理工作;开展事业单位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的前期摸底调查,做好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加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建设,形成公开招聘新机制,完善考官库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工作的规范性和时效性。完善职称评审制度,丰富评价方式,全面推行面试答辩与专家评审的评价方式,加强中级评委会管理和专家库建设。积极稳妥地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转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军队转业干部考试和功绩量化计分相结合的择优遴选办法,完成2017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妥善安置随调配偶,探索岗位培训与实际实用相衔接的培训办法,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和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修订和完善人事考试业务流程,加强保密工作,实现考试规范化。

五、健全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按照国家和省部署要求,完善适应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待国家和省有关文件下发之后,适时开展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实施工作,落实好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指导意见;继续抓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和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政策落实工作。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继续做好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管理,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企业工资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政策,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着力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全年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6%以上;加强劳动标准工作的管理,继续做好化解产能过程中劳动关系处理工作;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继续推进仲裁院规范化建设,全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保持在93%以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推进人社领域依法行政,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及时受理劳动者举报投诉,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水平,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年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100%;积极推进劳动保障信用体系建设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持续开展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书面材料审查及诚信等级评价,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书面材料审查率达到80%。做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信访维稳工作,不发生因工作失误引发的重大群体性案件和重大上访事项,促进全市社会大局稳定。

七、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加强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努力实现全覆盖。统筹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快推进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深入推进社会保险业务标准化建设,推动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下沉,不断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水平。深入推进“互联网+人社”建设,完善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人社领域“互联网+”和大数据发展;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融合工作;进一步普及社会保障一卡通,2017年底全市累计持卡人数达到877.69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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