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717/2018-00046
  • 郑州市司法局
  • 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2018-04-02
  • 2018-04-02
2018年郑州市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要点

2018年郑州市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抓住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利契机,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强化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创新发展,依法规范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为开启郑州全面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新征程作出新贡献。

一、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一)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配合上级开展政法专项编制清理工作,提高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使用效能。充分利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按照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要求,充实司法所辅助工作力量。采取切实措施,落实司法所人员待遇,增强部门和岗位吸引力。

(二)强化司法所保障能力。配合上级开展司法行政基层经费保障落实情况和中央转移资金使用情况专项督导,确保经费保障政策落实落地;进一步完善司法所办公设施设备配置,改善司法所业务装备设施。

(三)持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修订完善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组织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活动,配合省厅对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进行年度复验,同时申报一批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命名一批市级规范化司法所,并建立规范化司法所动态管理机制。

二、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

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抓住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有利契机,进一步巩固完善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组织,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结合村(居)“两委”换届,推动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配齐配强人民调解员。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坚持依法规范、分类指导,积极在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环境保护等领域建立人民调解组织,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有效化解特定领域矛盾纠纷。

(二)提高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持续推进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指导各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每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分别至少配备3、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发展壮大专业化、职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推动“老娘舅”式传统人民调解模式创新升级。继续将专职调解员配备工作列入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内容。探索推行人民调解员等级分类管理,提高队伍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三)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活动,引导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广泛开展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和调处,依法及时就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通过在基层法院、公安、信访、劳动等部门设立人民调解组织,接受委托或移交等方式,进一步推进诉调对接、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解对接等,促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协调联动、深度融合。

(五)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积极探索微信调解、网上调解、视频调解等调解方式,促进人民调解工作与“互联网+”、大数据融合,增强人民调解工作活力。

(六)积极参与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依法做好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调解员选聘、培训等工作,提升人民调解员化解纠纷的能力和水平,探索实现纠纷的全程可视化、阳光化快速处理与化解。

(七)认真做好人民调解案例选编工作。深入开展人民调解精品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加强人民调解案例选编报送工作,依法审核、严格规范,高质量完成司法部下达的案例选编报送任务。

三、依法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指导管理

(一)严格执业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司法部新颁布的两个规章、省司法厅即将出台的有关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许可行为,严格执业许可条件和程序,堵塞准入漏洞。

(二)组织、引导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为基层群众提供更便捷、更丰富的公共法律服务。

(三)组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精品案例筛选,引导、规范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案件办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抓好基层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强化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严格基层法律服务执业纪律,加大对违规违纪案事件的惩处力度,不断净化基层法律服务市场环境。教育引导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合法执业、诚信执业。及时查处信访投诉案件,促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健康发展。

、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指导管理

(一)大力推进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村居法律顾问)建设。按照司法部和省厅统一部署,采取开展试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行的方式,在年底前,郑州市下辖各县市区的所有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要全部建成,全市范围内实现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

(二)推进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按照省厅统一部署,推进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系统)建设,实现基层工作信息系统省、市、县、乡四级联通,确保2018年8月底前实现与司法部平台对接运行,实现数据自动上传、汇总和分析,提升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三)全方位宣传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加强与传统媒体、网络新媒体的联系,多角度、全方位深入宣传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好典型、好经验,宣传一批有影响的典型人物、典型案例,有效提升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依托新闻媒体,通过开设专题、实地采访、深入报道等形式,开展司法所长先进事迹系列宣传,聚焦奋战在郑州市维护稳定第一线的人民调解员,充分展示他们扎根基层、默默无闻、无怨无悔、维护稳定的新时代风采。

(四)开展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理论研究。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将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归纳、提升、推广,指导推动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创新发展。围绕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新实践新探索,引导各县(市)区有针对性地进行理论研究组织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业务研讨活动,集思广益,推动各项业务开展。

(五)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队伍培训。落实分级培训的原则和要求,加强队伍培训教育,推动市县两级广泛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业务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办好司法所长及调委会主任培训班、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培训班,指导各县(市)区办好各类业务培训班,持续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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