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717/2018-00047
  • 郑州市司法局
  • 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2018-04-11
  • 2018-04-11
2018年郑州市公证工作要点

2018年全公证工作总的思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认真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改革、发展、建设”为主题,着力深化公证体制改革,激发公证行业创新活力;着力强化公证队伍建设,提升公证队伍整体素质;大力拓展公证业务领域,有效提升公证服务公信力切实发挥公证法律服务职能作用,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确保全市公证工作始终走在全省前列

一、深化全公证机构改革机制创新工作

1.督导落实公证体制改革后续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省司法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实施方案》(郑政文2017214号)强力推进公证机构机制创新,增强公证机构发展活力。一是推进城区公证处优化整合管城、中原公证处完成转隶、更名,进行资产清算、人员安置、档案移交、办理法人登记证、执业证等工作。改制后的商都、中州公证处统一由郑州市司法局管理。二是做好改制前后公证处后续业务衔接工作注销公证处配合当地各区司法局进行资产清算、档案移交、公证印章、公证执业证照封存等工作,妥善安置人员,并做好改制前后公证赔偿制度的衔接和公证后续业务工作的处理问题。以各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为依托,根据实际需要开设公证便民服务窗口,发挥承担当地公证法律服务职能作用,配合司法局做好相关组织实施工作。三县(市)司法局、公证处根据郑政文2017214号文件精神,落实公证人员分流安置各项政策,确保公证处思想稳定工作、工作持续规范、队伍机构合理、服务流程畅通。2018年5月,市司法局将组织一次全市公证体制改革情况督导检查

2.推进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协调人事、财政部门研究制订完善公证机构分配制度相关意见,建立健全符合公证机构公益属性和社会功能,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要求的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使公证人员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有效激发工作积极性。完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具备条件的公证机构实行企业化财务管理制度,合理确定运营成本、利润核算并依法纳税等,有效落实分配激励运行机制。

3.加大公证从业人员招录力度。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储备公证后备人才,进一步加大招录招聘工作力度, 从通过国家法律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中公开选拔招聘一批人员从事公证工作,不断发展壮大公证员队伍,推动公证工作可持续发展。

二、认真开展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工作

4.严格组建审按照“稳妥、积极、规范”的原则,严格程序、严守标准办理试点组建相关审核工作及审批手续,确保试点工作符合正确的政治方向,在高起点上规范运行。

5.做好运营监管。指导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履行社会责任,开展合理竞争、有序竞争,防止公证行业之间的不正当竞争;支持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发挥自主权,大胆创新业务、拓展领域,支持其做优做大做强,为人民群众带来更多的获得感,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

三、拓展延伸公证业务领域

6.积极服务社会大局。聚焦郑州市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主动融入,找准切入点,创新开展公证法律服务;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围绕农村土地流转、新型农业经营、农业品牌保护等开展公证服务。

7.大力服务经济发展。深化提升公证服务银行金融债权风险防控、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8.强化服务民生改善。发挥公证服务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重要作用,在教育、医疗、脱贫攻坚、棚户区改造等领域,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内容更加贴心的公证法律服务。

四、深化公证服务便民利民惠民

9.积极开展向社会承诺办实事活动。对年老、残疾等当事人办理公证业务实行预约或上门服务,对涉及残疾人、老年人、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的公证事项,减收20%的费用。全市每名公证员全年办理公证案件不少于1000件,办理社会承诺公证不少于10件。

10.开展公证公益服务日活动。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公证处要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在特殊的日子为特殊的人群提供优质公证服务。在4月下旬,五一劳动节前夕,在全市开展为市级以上劳模免费办理公证公益服务日活动。以简化程序促效率提高,以规范服务赢群众满意,凸显公证法律服务效能。在10下旬,重阳节之际,在全市开展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公益服务周活动真正体现公证行业为民、便民、惠民的执业理念。

11.简化办证流程和手续。推行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工作。县(市)区司法局积极协调公安、民政、国土、房产、工商、金融等部门,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为载体,实现与这些部门的相关数据互联对接,有效进行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的审查核实,减少当事人办证负担,提高办证效率。对简易公证事项,推行公证办理“最多跑一次”、公证服务“一次办妥”;应用“互联网+”公证服务,推行公证服务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网上受理、网上审核,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五、强化公证质量监管

12.严格执行司法部“五不准”规定。不断强化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质量意识,切实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健全多层级网格化公证质量监管体系,有针对性地加强公证执业监督着力推进人员管理规范、业务流程规范、质量管理规范、服务标准规范切实提高我市公证行业的整体质量。

13.持续开展全公证质量检查和集中评查。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集中评查与交叉评查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检查效果;强化公证质量检查结果运用,强化公证质量责任追究,实行公证质量通报制度。

14.坚持对公证质量事故“零容忍”。严格执行《河南省公证复查争议投诉处理实施细则(试行)》,坚持对公证质量事故零容忍。对出现公证投诉案件多或投诉调查处理措施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市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15.做好公证典型案例选编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公证指导性案例编写报送工作,按照省司法厅通知要求,每个公证处每月上报2篇公证典型案例,经过市级公证案例选评小组审核后每月上报5篇至省司法厅,以专业规范的案例推进公证业务质量。

六、加强公证队伍建设

16.强化教育培训。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在公证员队伍中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教育,打造信念坚定、作风过硬公证队伍;今年上半年,拟举办1期公证员任职前培训、下半年,举办1期公证业务培训,提高公证队伍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准。

17.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强化奖惩措施。继续开展公证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开展郑州市 “十佳公证质量服务标兵”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提升公证工作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大信访投诉办理和对违法违纪公证员的查处力度,做到有诉必理、有案必查、违法必究。

18.加快推进公证信息化建设,实现全市公证系统联通联网。加强办证信息管理,全面掌握公证管理基本数据,有效实施办证质量监控,提高公证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发挥信息平台作用,力争与房管局、民政等部门协商,切入端口查询房屋信息;充分发挥公证信息平台作用,完善黑名单、风险提示等信息内容,根据上传的公共信息,经审查后,由市协会发布共享。

19.加大宣传力度,搭建多种有效载体和宣传平台。加强与省、市级各主要新闻媒体的联系,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公交广告、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公证工作,努力为我市公证工作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环境。8月下旬开展全市《公证法》主题宣传活动。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公证处要通过公证法律知识介绍、典型案例分析等扩大公证知晓度,引导当事人自觉选择、自觉运用公证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公证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20.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加大对公证业务的指导力度和行业监管力度,发挥好公证员协会的智囊团作用,调动行业自律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完善公证行业党建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发挥公证机构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公证员党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展现公证行业党建工作实效。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