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49254/2018-00129
  • 郑州市扶贫办
  • 政务,工作信息
  • 2018-06-25
  • 2018-06-25
郑州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坚持“市负总责、县抓落实、乡村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以提高脱贫质量和群众获得感为导向,以作风攻坚为抓手,紧密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统筹“六个精准”,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更加有力、更加有效推进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推动脱贫攻坚从注重全面推进帮扶向更加注重贫困程度较深乡村攻坚转变,从注重减贫进度向更加注重脱贫质量转变,从注重找准帮扶对象向更加注重精准帮扶稳定脱贫转变,从开发式扶贫为主向开发式与保障性扶贫并重转变,从注重完成脱贫目标向更加注重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转变,从注重脱贫攻坚向脱贫攻坚与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并重转变,切实做到真脱贫、脱真贫,巩固提升脱贫成效。

(二)目标任务。在保持现有良好态势基础上,推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开创新局面,贫困乡村经济社会发展迈出新步伐,贫困群众脱贫能力得到新提升,扶贫领域作风转变取得新进展,全年实施专项扶贫项目230个,完成脱贫3000人,实现除政策性托底外存量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力争实现产业和就业对贫困人口的全覆盖。

二、夯实精准扶贫基层基础

(三)巩固提升建档立卡工作水平。做好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工作,将新增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及时纳入扶持范围。充分利用全省精准扶贫信息管理平台作用,加强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实时监控和调度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大数据分析应用,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参考。

(四)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落实村组干部责任,提升村级治理水平。整顿提升农村软弱涣散党组织,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开展村两委干部轮训。实施贫困村集体经济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按照省级50万元、市级30万元的标准,足额落实第一书记扶贫项目资金。

(五)强化驻村帮扶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732个村级脱贫责任组、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管理,加大支持保障力度,严格工作绩效考核,对不作为、不务实、不合格的坚决撤换调整,对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表彰激励。落实定点扶贫单位和结对帮扶责任人责任,改进帮扶方式方法,更加注重因户因人施策,变简单送钱送物为送技术、送信息、送服务,帮助贫困群众提升发展能力。

(六)提升脱贫攻坚能力。制定全市扶贫干部年度培训规划,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指导工作实践。组织开展地方领导干部和基层扶贫干部业务培训,着力打造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干部队伍。对贫困群众进行技术技能培训,提升脱贫能力。

三、聚焦重点攻坚克难

(七)聚焦贫困人口较多的村。对全市贫困发生率较高或贫困人口较多的53个贫困村予以重点扶持,加大对贫困人口较多的25个非贫困村政策扶持力度,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均衡、有效推进。

(八)聚焦三类人群。对老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贫困人口给予重点关注和帮扶,加快推进贫困家庭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工作,提高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九)聚焦贫困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重点解决教育、医疗、住房、低保等方面问题,确保学有所教、病有所医、残有所助、生活有托底。

四、提升精准帮扶政策实效

(十)强化政策落地。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扶贫开发条例》。制定全市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深化脱贫攻坚举措。发布《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计划编写大纲(2018年修订版)》,对未脱贫的2732户和已脱贫并享受政策的19239户贫困户分别完善修订“N+2”帮扶计划和巩固提升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加大政策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干部群众知晓率,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十一)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坚持以“村村有特色产业、有新型经济合作组织、有集体经济收入、户户有增收项目”为目标,推进产业扶贫。因地制宜抓好特色种植业、畜牧水产养殖业、乡村旅游业、特色加工业、光伏扶贫产业、电商流通产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七大类产业,抓好产业扶贫到户增收项目、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项目的实施,带动贫困群众增收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能力。着力做好产销衔接,鼓励引导消费扶贫,以消费拉动贫困乡村产业发展。完善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受益度。加强科技扶贫,选派科技特派员赴基层一线提供专业技术服务。

(十二)深入开展金融扶贫。充分发挥人民银行、金融办、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作用,加大对脱贫攻坚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精准对接贫困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创业就业等领域的金融服务需求。继续推行小额信贷助推脱贫攻坚“卢氏模式”,严格落实“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等政策,充分发挥已建成的6个县级金融服务中心、48个乡镇服务站、253个村级服务部作用,提高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获贷率,用足用活“金种子”小额信贷基金,推进普惠金融,扩大金融服务对贫困乡村和贫困群众的覆盖面。

(十三)持续做好就业扶贫。建立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台账,分门别类搭建好供需就业平台:针对全劳动力,及时提供务工岗位;针对半劳动力,多方开发公益性岗位;针对“返乡下乡创业助力脱贫攻坚”的优秀项目,按规定给予资金奖补。支持培育更多的企业、农民合作社和代加工点,吸纳更多贫困人口就近就业。组织引导培训机构因村因人因时实名制培训,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十四)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成纳入国家“十三五”扶贫规划的34贫困村小型光伏电站建设。专项扶贫项目资金重点用于集体经济和产业发展,探索通过实施资产收益扶贫方式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十五)切实加强教育扶贫。精准认定资助学生资格,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全覆盖。加快改善贫困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支持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改薄”工程和普通高中改造计划等工程。继续实施贫困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办好“精准脱贫技能培训班”。强化教育保障,防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因贫失学。

(十六)大力实施健康扶贫。全面提升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加快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覆盖,强化大病集中救治、疾病应急救助等帮扶措施,提高慢性病签约服务质量,切实减轻贫困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十七)加快解决因残致贫问题。在自愿的前提下,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办理残疾证,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贫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和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积极探索重度贫困残疾人集中托养或社会化照料护理服务工作。推进因残致贫家庭享受资产收益扶贫政策。

(十八)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做好2014年以来建设的78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规范化建设工作和2016年以来拆旧复垦工作,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对6.1万易地搬迁贫困人口继续实施后续产业扶贫“5个1”专项行动(即以2016年、2017年已搬迁贫困户为重点,在有条件的安置点建设1个村级光伏小电站,因地制宜落实1项特色农林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产业帮扶措施,引导龙头企业建设1个扶贫车间,贫困家庭中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劳动力至少有1人在产业园区或公益性岗位稳定就业,复垦券交易覆盖范围的贫困户有1份集中理财、定期返还的稳定收益),以县级后续扶持发展公司为依托,精准制定产业扶贫措施,确保每个搬迁户都能享受到1项以上帮扶措施,搬迁一户、稳定脱贫一户。

(十九)集中解决住房安全。坚持农村危房改造标准,积极探索多渠道住房保障方式,及时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问题,确保基本住房安全保障。

(二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找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的切入点、结合点、突破点,加强贫困村及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步伐。组织开展好村庄环境集中整治和“六改一增”、“清洁家园”活动,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结合生态郑州建设,建设一批特色经济林、花卉苗木基地,创建一批森林人家和林业生态村。

(二十一)紧密衔接两项制度。继续保持农村低保标准高于贫困标准。做好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的精准衔接,完善认定办法,加强信息比对,及时更新数据,做到“有进有出、应扶尽扶、应保尽保”。

五、坚持大扶贫格局

(二十二)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坚持政府投入主体主导作用,新增财力、新增政府债券优先用于脱贫攻坚,督促各地建立与脱贫任务相适应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足额安排本级扶贫资金投入。强化资金项目管理。改革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实行因素分配法分配资金,提前下达2018年第一批中、省和市级扶贫专项资金3.3亿元,将项目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县,县级年度投入不低于中央、省、市三级资金总量的40%,年度内实施专项扶贫项目230个以上,年度资金报账不低于92%。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加强项目筛选、可行性论证和储备,确保扶贫项目精准安排,资金及时到位,项目及时落地。各级扶贫项目、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示公告,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十三)加大行业部门支持力度。按照“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记其功”的原则,加强政策资源整合。行业部门涉农资金要向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倾斜。强化行业政策之间的关联性、整体性,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实现效益最大化。“条块结合”,抓好行业部门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

(二十四)壮大社会扶贫力量。完善社会扶贫工作体系,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支持政策,广泛动员社会团体、公益组织和扶贫志愿者、爱心人士等参与脱贫攻坚。发挥好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优势和作用,持续推进“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积极发挥“中国社会扶贫网”平台作用,组织信息发布,推动需求对接。强化载体建设,打造社会扶贫品牌。

(二十五)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级脱贫攻坚工作台账,实现定性、定量、统计、督查一体化。建立完善问题发现信息反馈机制、会商分析研判机制、科学决策机制、落实推进机制、督查考核机制和奖惩机制,确保用精准的办法抓精准扶贫,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12317全国扶贫热线和全市扶贫系统服务热线作用,及时受理解决基层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和需求。发挥各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统揽协调、督促指导、参谋助手等职能,加强领导小组单位成员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完善上下联动机制,形成市县乡村四级协调推进脱贫攻坚的良好格局。

(二十六)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好2018年“扶贫日”活动。办好郑州市扶贫门户网站、“郑州脱贫攻坚”公众微信号,及时编发《脱贫攻坚动态》,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办好“扶贫故事会”,讲好“扶贫故事”、“脱贫故事”,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脱贫攻坚生动实践、成功经验,推出一批脱贫先进典型、一批帮扶先进典型、一批扶贫系统先进典型和一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功案例并进行宣传表彰,树立鲜明导向。

六、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

(二十七)开展专项治理。将2018年作为全市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针对一些地方、一些领域存在的“四个意识”不够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从严考核监督要求不够等突出问题,加强问题查处和追究,对查实的扶贫领域案件及时予以曝光。对涉贫作风问题频发的地方和部门,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二十八)减轻基层负担。发挥好精准扶贫信息管理平台作用,切实减少村级填表报数。减少、整合各类检查考核考评,完善考核方式方法,严禁层层多头组织脱贫攻坚检查考核。省市两级对县及县以下的考核每年原则上不超过2次,市县两级未经省里批准不再开展第三方评估。整合督查活动和力量,采取以暗访为主的督查方式,提高督查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强化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纪检监察、审计、媒体、社会等各方面监督。精简会议活动,压缩会议时间,减少发文数量,开短会、发短文,制定政策注重计划性、前瞻性,严禁朝令夕改。

(二十九)改进调研方式。围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深入基层“解剖麻雀”“蹲点调研”,总结经验、研究问题、分析形势、指导工作。根据脱贫攻坚形势发展,及时开展返贫问题、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等专题研究。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调研,不提前踩点,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严格遵守中央和省有关规定,轻车简从,严禁各级层层陪同。

(三十)压实脱贫攻坚责任。坚持“市委市政府负总责,县级党委政府负主体责任,乡镇(街道)负直接责任”,压实市、县、乡、村、村级责任组、行业部门、帮扶工作队、督查巡查组等8个层面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实事求是把握脱贫节奏,指导各地科学确定2018年度贫困人口脱贫计划,相关行业部门制定本部门年度脱贫计划。各县(市、区)向市委市政府签订2018年脱贫攻坚责任书。

(三十一)关心爱护基层扶贫干部。对各级干部在脱贫攻坚实践中出现的工作失误,要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建立容错纠正机制,避免把处理干部作为解决问题的手段。

七、构建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三十二)严格贫困退出标准。坚持现行扶贫标准,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防止急躁症和拖延症,防止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确保脱真贫、真脱贫。对已脱贫人口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项目,防范攻坚期结束后部分群众由于缺乏后继扶持而出现“断崖式”返贫。

(三十三)完善兜底保障制度。健全完善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福利保障、灾害救助等兜底保障制度,提高低保财政补助水平,加大临时救助力度,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健全农村贫困人口中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三十四)统筹脱贫发展。将加快贫困乡村发展与贫困人口精准扶贫脱贫同步推进,以区域经济发展带动精准扶贫脱贫,以精准扶贫脱贫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做好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衔接,为巩固脱贫成果提供支撑保障。更加重视非贫困村的脱贫攻坚工作,统筹兼顾、均衡推进,在资金、项目、人才等方面向脱贫任务较重的非贫困村倾斜,防止出现新的区域分化、贫富分化。不断解放思想、大胆创新,不断探索新时代扶贫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径、新载体。

(三十五)激发脱贫内生动力。注重扶贫先扶志、扶智,对贫困群众加强扶贫政策宣传,加强实用技能培训,加强情感交流交融,补齐“精神短板”。转变扶贫方式,把有关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与贫困群众参与挂钩,在政策导向上要坚持“谁干支持谁,大干大支持,小干小支持,不干动员干”,增强其发展的主动性。大力宣传脱贫典型,建立对率先脱贫群众的激励措施,引导贫困群众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脱贫。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倡导孝善敬老风尚,引导破除陈规陋习,通过宣传发动、乡村自治等方式进行合法管理和引导,切实解决好“贫在素质”“困在精神”的问题。

(三十六)及时防范化解风险。增强风险忧患意识,针对脱贫攻坚中可能出现的市场风险、金融风险、道德风险等各类风险,加强分析预判,提高工作前瞻性、科学性,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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