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10/2018-00008
  • 郑州市地震局
  • 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2018-01-01
  • 2018-09-06
郑州市创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郑州市创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

城市实施方案

 

城市是人口、经济、文化高度集中的地区,做好城市防震减灾工作,事关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精神,积极探索面向城市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工作新途径,增强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城市综合抗震能力,打造平安郑州,建设美丽绿城,结合新型城市化发展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防震减灾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部署推动、走融合式发展道路。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以规划为引领,以科技为支撑,以法制为保障,部门协同,全民参与,各方联动,建设智慧城市,打造平安郑州。

(二)总体目标

以《郑州市“十三五”防震减灾规划》为依据,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等工作体系;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和能力快速提升,防震减灾工作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融合,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地震监测能力达到ML2.0级,实现2分钟地震速报,建成完备的地震预警系统;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城乡抗震能力明显提高,基本完成抗震能力不足的重要建设工程的加固改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地震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市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地震应急指挥体系、地震应急救援和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基本建成,地震救援志愿者队伍发展到8000人,避险避难场所建设达到人均有效避难面积1.5平方米,并按照本规划完成相应配套设施建设确保防灾救援通道和防灾避难通道的基本顺畅;全市防震减灾管理目标责任和考核机制得以建立,县(市、区)防震减灾事业加快发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全面普及,中小学生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分别达到90%,城镇居民、农村居民防震减灾意识全面提高。

二、创建任务

按照新型城市化要求,以新知识、新技术带动发展,以智慧城市引领发展,以人才集聚推动发展。为使防震减灾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融合,特制定指标体系如下:

(一)指标体系

⒈防震减灾法制建设指标体系。一是贯彻落实国家、省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落实《郑州市抗震设防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防震减灾法规体系。二是健全市、县地震行政执法队伍,配备专职执法人员和必要的执法装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三是加强地震行政执法,依法规范和管理防震减灾工作。四是开展经常性的防震减灾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⒉地震监测预报指标体系。一是加强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建设郑州市地震台网中心,实现省、市、县地震台数据实时共享,地震数据传输连续、安全、可靠。每个县(市)建设1个地震台。建立台网运行维护保养工作机制,参加评比的地震台站仪器运行率保持在95%以上,全省地震观测资料质量评比中获奖测评项不少于2项。强化震情监视,做好异常落实工作,地震监测能力提高到2级,实现2分钟自动地震速报;严格执行震情会商工作制度,开展周、月、半年、年度震情会商工作;二是完善地震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建成1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点、1处灾情速报点。每个乡镇建设1个地震宏观观测点。配备防震减灾宣传员、灾情速报员、防震减灾助理员,制定《地震宏观观测点观测员工作职责》。三是依法加强地震观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在地震台站设置地震监测保护标志,台站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⒊地震灾害防御指标体系。一是加强震害防御基础工作。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评估研究,各县(市)、上街区自行安排资金,完成县(市、区)地震小区划工作;对主城区已完成的活断层探测和地震小区划,向社会公布活断层探测和地震小区划成果,在土地利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中,运用地震小区划与活断层探测研究成果,合理避让潜在地震风险。二是开展抗震性能普查、鉴定与抗震加固工作。统筹开展城乡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工作,制定房屋普查工作方案,对全市范围内1990年1月1日以前建成并已投入使用的城镇既有房屋的抗震性能情况进行全面普查;完成中小学校校舍抗震加固任务;制定大中专学校、医院、交通、铁路、水利、广电、通信等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次生灾害源工程的抗震性能鉴定工作方案;制定并印发危险房屋抗震加固规划,对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建筑物和设施,提出搬迁、拆除、改造或加固的方案,为政府消除地震安全隐患提供科学依据。三是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市、县基本建设审批内容;依法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并对履行抗震设防要求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加强抗震设防监管政策研究,建立对所有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联合监管机制,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确保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四是建设防震减灾综合管理平台。建成市县防震减灾信息管理系统;建成震害预测信息平台;整合集成地震监测、应急指挥、震害评估等功能,建成防震减灾综合管理平台,积极开展地震灾害社会公共信息服务。五是开展防震减灾示范工程建设。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基层示范县、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防震减灾科普学校、防震减灾教育基地、地震安全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全市建成1个防震减灾基层示范县(市、区),1个国家级、5个省级、10个市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1个市级地震安全示范企业,1个防震减灾教育基地,20所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每个乡镇、城乡结合部的街道办事处建成1处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市、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培育打造国家、省级亮点工程,建成全省、全国示范样板。

⒋地震应急救援指标体系。一是建立健全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市、县两级政府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并不断修订完善;组织全市中小学校、卫生医疗单位机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农村、工矿企业等制定地震应急专项预案,并录入地震应急预案数据库;每年以自查和抽查的方式对县(市、区)进行应急检查。二是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体系。建成市、县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具备震时地震应急指挥、紧急震情会商等各项功能;建成能够实现省、市、县及市涉灾部门视频连接的地震应急指挥系统,集成公安、环保、城管、卫生、气象、安监等部门应急指挥信息,提高应急指挥联动能力;配备地震现场应急指挥平台,完善现场灾情收集、救援力量及物资调配等功能。三是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建成由消防支队、市政府综合应急救援队和各专业技术骨干组成的地震应急专业救援队;加强防震减灾志愿者队伍建设,培训应急救援队和志愿者队伍。四是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活动。每年组织1-2次政府机关或全市地震系统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开展学校、社区或企业等各类地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避险能力。五是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建立大型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征用机制;完善市地震应急装备库,配置应急车辆及相关设施;各县(市、区)建立地震应急装备库;推进地震应急包进家庭。六是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充分利用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每个适建社区一个Ⅲ类应急避难场所,每个县(市、区)建成2处2类以上大型地震应急综合避难场所;统筹安排交通、供水、供电、环保、物资储备、医疗、通信、排污等基础设施,做好避难场所应急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⒌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指标体系。加强协调,建立与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长期合作机制,健全地震突发事件新闻宣传机制;编制年度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方案,统筹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推进科普教育网络化、信息化、阵地化;做好防震减灾“六进”及广场宣传,开展地震科普流动宣传,实现防震减灾宣传进入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课程;启动市防震减灾科教基地建设;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教基地创建活动,每个县(市、区)创建不少于1处省级防震减灾科普宣教基地;颁布实施《郑州市防震减灾科普达标学校标准与管理办法(试行)》,每年开展中小学防震减灾科普达标学校创建活动,全市中小学校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全部达标。

⒍县(市、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县级地震工作机构,防震减灾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加强基层防震减灾力量,配备专职地震工作人员,保障工作条件,切实保证防震减灾基层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县级地震监测和应急指挥中心功能,广泛开展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加大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对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和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等工作的执法检查。

⒎防震减灾综合保障工作指标体系。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防震减灾工作;市、县(市、区)地震工作部门建立专业人才机制,充实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鼓励在职继续教育;防震减灾经费纳入市、县政府财政预算;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制定市、县(市、区)地震系统防震减灾工作综合考核办法,对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防震减灾工作机制。

(二)重点项目

⒈开展地震监测台网项目建设。建设郑州市地震台网中心和新建郑州市地震台网可视化运维及安全管理系统。县(市、区)地震台设置地震信息节点,与河南省和郑州市地震台网中心联网,实现数据共享。地震台网中心建成后,形成郑州市地震监测网络,提高我市的地震监测速报能力。

2.开展城乡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和加固工作。一是制定并印发房屋普查工作规划,对全市范围内1990年1月1日以前建成并已投入使用的城镇既有房屋的抗震性能情况进行普查。二是全面完成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任务。三是制定大中专学校、医院、交通、铁路、水利、广电、通信等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次生灾害源工程的抗震性能鉴定工作方案。四是制定并印发危险房屋抗震加固规划,对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建筑物和设施,提出搬迁、拆除、改造或加固的方案,为政府消除地震安全隐患提供科学依据。

3.开展地震应急能力建设。一是建成并完善市级地震应急指挥平台,集成公安、交警、环保、城管、卫生、气象、安监等部门应急指挥信息,进行视频监控,资源共享;二是配备地震现场应急指挥平台,完善现场灾情收集、救援力量及物资调配等功能;三是完善县级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建成能够实现省、市、县及市涉灾部门视频连接的地震应急指挥系统,提高应急指挥联动能力。四是进一步完善市地震应急装备库建设,备齐搜索与侦检仪器、动力照明设备、通讯设备等各类应急装备,配置应急车辆及相关设施,备齐先进的单兵救援装备和地震现场工作队设备。五是各县(市、区)建立地震应急装备库。六是积极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和应急疏散通道建设。

4.开展防震减灾科教基地建设。运用声、光、电等现代科技,建设集科技性 、知识性 、趣味性 、互动性于一体的高科技地震科普馆,设置地震科普展区、大地震立体仿真、地震体验平台等多个功能区,对市民群众、地震志愿者、中小学生、机关干部等各类人员进行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每年开展培训、教育、体验达到10万人次以上。

5.积极推进“十三五”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建设。

三、进度安排

(一)方案制定及报批阶段(2016年10月-2017年2月)

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实施方案,提请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以市政府名义致函中国地震局申请创建。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3月-2019年5月)

待中国地震局签发同意创建文件后,由市政府召开示范城市创建动员大会,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和部门分工,分解指标、落实任务,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 的防震减灾社会管理格局,全面推进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三)检查考核阶段(2019年6月-2019年8月)

各项目标任务工作完成后,市政府对建设绩效进行自查自评,省地震局组织初步验收,验收通过后,授予“河南省防震减灾示范城市称号”,并推荐至中国地震局参评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在省验收基础上,市政府组织开展查漏补缺工作,随时迎接中国地震局检查考核。经中国地震局考核通过后,授予“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称号,颁发牌匾和证书。

(四)完善提升阶段

创建工作完成后,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创建的长效机制,不断加以完善提升,确保创建工作持续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要求

设立郑州市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的组织和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地震局。各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把开展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切实可行的创建活动方案和实施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创建活动。要加强协作,整合资源,合理规划,全面强化防震减灾基础,力争3年内创建活动取得扎实成效,开创全国防震减灾示范城市新局面。

(二)责任分工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地震部门:负责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标准)的制定、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部分重点项目的具体实施。市财政部门:做好创建工作的资金保障,督促县(市、区)将防震减灾经费纳入预算并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市规划部门:将防震减灾规划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必备内容、抗震设防要求意见作为建设工程选址的必备内容、地震活动断层探测与地震小区划结果作为编制城乡规划和重大建设工程选址的依据;依法做好防震减灾规划与其他各项规划的衔接,确保防震减灾任务的落实;提供既有建(构)筑物档案图纸,促进房屋抗震性能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将抗震设防要求意见作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或者项目申请的必备内容;会同市地震部门编制防震减灾重点项目建设,并将其列入政府投资计划,引导社会资金参与试点建设工作并调控管理。市国土资源部门:将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依法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拟订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市安监、环保部门:加强对可能造成地震次生灾害的相关企业检查监督,防控可能引发的爆炸、有毒有害物质和放射性物质泄漏事件,定期对各项应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市水利、市政部门、郑州黄河河务局:对城镇供排水、燃气热电、道路等重要基础设施进行检修维护,预防可能由地震引起的水库垮坝、黄河决堤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定期对各项应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市交通、电力、通信、铁路部门:根据本部门的职责,做好本行业基础设施的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和加固工作。市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地震部门,加强对在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使所有新、改、扩建工程均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组织开展查处违章建筑专项执法活动,对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建筑物或设施予以拆除。开展村民住宅实用抗震技术的研究开发,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对1990年1月1日以前建成并已投入使用的城镇既有房屋的抗震性能情况进行普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会同城乡建设部门制定市区既有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危旧房屋加固、改造的规划制定及监督管理工作。市园林、市人防、市体育部门:对市内广场、绿地、公园、人防疏散基地、体育场地、文化活动场地等公共设施场所规划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市公安部门:会同交通部门,负责疏散通道及周边相关交通标识、标志的设置.市民政部门:组织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设立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做好灾民基本生活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市教育部门:负责对所属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舍组织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和加固工作,并对各类学校操场规划建设应急避难场所;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达标学校创建工作,将地震应急避险疏散演练作为一项常态活动在中小学广泛开展。市共青团部门:建立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每年对应急救援志愿者开展培训和演练工作。市红十字会部门:组建应急医疗志愿者队伍,做好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演练工作。市宣传部门:协调广播、报纸、电视等媒体建立与地震部门的防震减灾宣传长期合作机制和地震突发事件新闻宣传机制,开展防震减灾公益宣传。市科技、市科协部门:将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纳入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加大科技投入;统筹协调全市科普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国内外防震减灾科技交流。市卫生部门:开展医院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和加固工作,医院门诊大楼、住院部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将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计划。县(市、区)政府:加强对县(市、区)创建防震减灾示范城市的组织领导,设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本辖区内的创建工作,依据创建标准,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其它部门和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资金保障和科技支持

建立政府引导、地方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筹资机制。积极争取中国地震局、省地震局资金支持,有效整合地方财政资金,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试点建设工作。邀请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为试点工作出谋划策;联合国家、省有关重点科研单位和高校,积极开展地震预报预警、综合防御、应急救援等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将其纳入市、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科技发展计划,加大科技投入,逐步提高地震监测预报、综合防御及应急处置的科技水平和能力。

(四)宣传发动和群众参与

宣传、地震、科技、教育、文广新部门(单位)要通力协作,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宣传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建设,经常性地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和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社会公众、在校学生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防震避震、自救互救能力。要积极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强大的社会合力,全力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郑州市创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指标体系


附 :

郑州市创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指标体系

序号

类别

项目

具体内容

分值

1

防震减灾法制建设指标体系

(70分)

⑴法律法规贯彻实施

贯彻落实国家、省防震减灾法律法规

10

70

实施《郑州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防震减灾法规体系

20

⑵执法队伍建设

健全市、县地震行政执法队伍,配备专职执法人员和必要的执法装备

10

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10

⑶开展执法工作

加强地震行政执法,依法规范和管理防震减灾工作

 10

⑷法制宣传

开展经常性的防震减灾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10

2

地震监测预报指标体系

(220分)

加强地震监测台网建设

建设郑州市地震监测台网中心,实现省、市、县地震台数据实时共享,地震数据传输连续、安全、可靠

20

 

 

70

 

郑州市建成3个测震台;每个县(市)建设1个地震台

20

全省地震观测资料质量评比中获奖测评项不少于2项

10

建立台网运行维护工作机制,地震台参加评比的测项运行率在95%以上

20

提升地震监测预警能力

 

强化震情监视,做好异常落实工作

15

 

70

及时处置地震谣传事件

15

地震监测能力提高到2级,实现2分钟地震速报

20

严格执行震情会商工作制度,开展周、月、半年、年度震情会商工作

20

 

⑺完善地震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建成1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点、1处灾情速报点。每个乡(镇)建成1个地震宏观观测点

20

 

 

60

 

 

      配备防震减灾宣传员、灾情速报员、防震减灾助理员

10

      制定《地震宏观观测点观测员工作职责》

10

      编写并发放《群测群防手册》,组织   “三网一员”培训活动

20

依法加强地震观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

全市范围内所有台站设置地震监测保护标志,台站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20

20

3

地震灾害预防指标体系

(220分)

加强震害防御基础工作

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评估研究

5

 

 

35

 

 

 

对已完成主城区活断层探测及地震小区划工作资料收集整理

10

县、市自行安排资金,完成本辖区域内地震小区划工作

10

向社会公布活断层探测和地震小区划成果,在土地利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中,运用地震小区划与活断层探测研究成果,合理避让潜在地震风险

10

开展抗震性能普查与抗震加固工作

 

 

 

 

    制定并印发房屋普查工作规划,对全市范围内1990年1月1日以前建成并已投入使用的城镇既有房屋的抗震性能情况进行全面普查

20

60

完成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任务

10

制定大中专学校、医院、交通、铁路、水利、广电、通信等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次生灾害源工程的抗震性能鉴定工作方案

15

制定并印发危险房屋抗震加固履行规划,对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建筑物和设施,提出搬迁、拆除、改造或加固的方案,为政府消除地震安全隐患提供科学依据

15

⑾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

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市、县基本建设审批内容

10

40

依法开展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做到应评尽评,并对履行抗震设防要求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10

加强抗震设防监管政策研究,建立对重大建设工程和生命线基础设施工程的联合监管机制,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10

加强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10

⑿建设防震减灾综合管理平台

建成市县防震减灾信息管理系统

10

 

35

 

 

建成郑州市震害预测信息平台

10

整合集成地震监测、应急指挥、震害评估等功能,建成防震减灾综合管理平台,积极开展地震灾害社会公共信息服务

15

 

⒀开展防震减灾示范工程建设

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基层示范县、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地震安全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10

50

全市建成1个防震减灾基层示范县,1个国家、5个省级、10个市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1个市级地震安全示范企业,20个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

20

每个乡(镇)、城乡结合部的街道办事处建成1处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

10

市、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培育打造国家、省级亮点、示范样板工程

10

4

地震应急救援指标体系

(210分)

⒁建立健全地震应急预案体系

市、县两级政府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并不断修订完善

10

30

组织全市中小学校、卫生医疗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农村、企业等制定地震应急专项预案,并录入地震应急预案数据库

10

每年以自查和抽查的方式对县(市)区进行应急检查

10

 

⒂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体系

 

建成市县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具备震时地震应急指挥、紧急震情会商等各项功能

15

 

 

50

 

 

建成能够实现省、市、县及市涉灾部门视频连接的地震应急指挥系统

15

集成公安、环保、城管、卫生、气象、安监等部门应急指挥信息,提高应急指挥联动能力

10

配备地震现场应急指挥平台,完善现场灾情收集、救援力量及物资调配等功能

10

⒃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建成由消防支队、市政府综合应急救援队和各专业技术骨干组成的地震应急专业救援队

20

 

30

培训应急救援队和志愿者队伍,地震应急救援和志愿者队伍发展到8000人

10

⒄组织开展地震 应急演练

每年组织1-2次政府机关或全市地震系统应急演练

10

20

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地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避险能力

10

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保障体系

建立大型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征用机制

10

40

完善市地震应急装备库,配置应急车辆及相关设施

10

各县(市)区建立地震应急装备库

10

推进地震应急包进家庭

10

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

充分利用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人均有效避难面积达到1.5平方米

10

40

每个适建社区至少建成1处应急避难场所

10

每个县(市)区建成2处2类以上大型地震应急综合避难场所

10

统筹安排交通、供水、供电、环保、物资储备、医疗、通信、排污等基础设施,做好避难场所应急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10

5

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指标体系

(135分)

⒇建立宣传教育机制

加强协调,建立与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长期合作机制

10

20

健全地震突发事件新闻宣传机制

10

(21)编制宣传方案

编制年度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方案

10

20

统筹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推进科普教育网络化、信息化、阵地化

10

(22)加强防震减灾宣传

做好防震减灾“六进”及广场宣传

10

40

开展地震科普流动宣传

15

实现防震减灾宣传进入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课程

15

(23)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教基地创建活动

启动管城区市防震减灾科教基地建设

20

35

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教基地创建活动,建成1处以上国家科普宣教基地,每个县(市)区创建不少于1处省级防震减灾科普宣教基地

15

(24)开展防震减灾科普达标学校创建活动

颁布实施《郑州市防震减灾科普达标学校标准与管理办法(试行)》

10

20

每年开展中小学防震减灾科普达标学校创建活动,全市中小学校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全部达标

10

6

县(市)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指标体系

(65分)

(25)地震工作机构建设

建立健全县级地震工作机构,防震减灾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15

25

加强基层防震减灾力量,配备专职地震工作人员,保障工作条件,切实保证防震减灾基层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10

(26)防震减灾事业发展

 

充分发挥县级地震监测和应急指挥中心功能

10

 

 

 

40

加强县(市)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

10

加大县(市)区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

10

县(市)区地震部门加强对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和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等工作的执法检查

10

7

防震减灾综合保障工作指标体系

(80分)

(27)规划保障

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10

10

(28)领导保障

建立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防震减灾工作

10

10

(29)机构保障

市、县(市)区健全地震工作机构

15

15

(31)人才保障

充实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鼓励在职继续教育

10

10

(32)经费保障

防震减灾经费纳入市、县政府财政预算

10

10

(33)工作考核

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市科学发展考核体系

10

15

制定市、县(市)区地震系统防震减灾工作综合考核办法,对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5

(34)工作机制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防震减灾工作机制。

10

10

总  分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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