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48833/2019-00009
  •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综合,年报
  • 2019-03-28
  • 2019-03-28
郑州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42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郑州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3名委员。2018年3月28日,召开第4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郑州住房公积金2017年度财务收支决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归集、使用计划》、《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增加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的请示》、《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经开区办事大厅所需租金有关事项的请示》、《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电力分中心关于利用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支持国网河南电力公司公租房购房的请示》,并调整了部分委员。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郑州中心)为直属郑州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设12个处室,7个管理部,2个分中心。从业人员266人,其中,在编115人,非在编151人。

此外,郑州地区还有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直机关中心)、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以下简称铁路分中心)、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电力分中心(以下简称省电力分中心)、河南省煤炭行业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煤炭中心)、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委会管理部(以下简称黄委会管理部),负责省直及行业系统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8年,新开户单位1688家,实缴单位16,977家,净增单位1666家;新开户职工36.63万人,实缴职工193.02万人,净增职工8.7万人;缴存额234.55亿元,同比增长16.60%。2018年末,缴存总额1,572.21亿元,同比增长17.53%;缴存余额676.59亿元,同比增长13.63%。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1家,比上年增加3家。

   

(二)提取:2018年,提取额153.42亿元,同比增长23.99%;占当年缴存额的65.4%,比上年增加3.89个百分点。2018年末,提取总额895.61亿元,同比增长20.67%。

   (三)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60万元。

2018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3万笔 50.87亿元,因受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同比分别下降14.27%、 7.89 %。其中,郑州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88万笔32.91亿元;省直机关中心发放0.19万笔7.09亿元;铁路分中心发放0.12万笔4.93亿元;省电力分中心发放0.13万笔5.25亿元;省煤炭中心发放0.01万笔0.48亿元;黄委会管理部发放0.004万笔0.21亿元。

2018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3.23亿元。其中,郑州中心4.87亿元;省直机关中心8.29亿元;铁路分中心5.52亿元;省电力分中心4.13亿元;省煤炭中心0.39亿元;黄委会管理部0.03亿元。

截至2018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9.98万笔815.98亿元,贷款余额510.5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6%、6.65%、5.72%。个人住房贷款率为75.46%,比上年同期减少5.64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0家,比上年增加1家。

 

(四)融资:

2018年,郑州中心向灵活就业人员发放贴息贷款29笔610.2万元。郑州中心回收公转商贷款21.84亿元,截止2018年年末,融资总额47.92亿元,其中郑州中心45.42亿元(包括流动资金贷款6亿元和公转商贷款39.42亿元);省电力分中心2.50亿元。郑州中心融资余额(公转商贷款)11.76亿元。

    (五)资金存储: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74.48亿元。其中,活期3.07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23.05亿元,1年以上定期22.68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25.68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5.46%,比上年减少5.64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8年,业务收入193,557.51万元,同比增长10.91%。其中,郑州中心108,568.25万元;省直机关中心39,666.27万元;铁路分中心22,367.37万元;省电力分中心19,676.65万元;省煤炭中心1,870.04万元;黄委会管理部1,408.93万元。业务收入总额中,存款利息收入26,189.7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62,000.76万元;增值收益利息收入5,360.51万元;其他收入6.51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8年,业务支出114,176.99万元,同比增长14.66%。其中,郑州中心67,856.14万元;省直机关中心23,098.86万元;铁路分中心11,225.53万元;省电力分中心10,247.73万元;省煤炭中心934.91万元;黄委会管理部813.82万元。业务支出总额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98,354.77万元,归集手续费支出5,449.46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8,861.94万元,其他支出1,510.82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8年当年实现增值收益79,380.52万元,同比增长5.94%。其中,郑州中心40,712.11万元;省直机关中心16,567.41万元;铁路分中心11,141.84万元;省电力分中心9,428.92万元;省煤炭中心935.13万元;黄委会管理部595.11万元;增值收益率1.59%,比上年增加0.25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8年,待分配增值收益79,380.52万元。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8,674.06万元,提取管理费用8,041.03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2,665.43万元。

2018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5,673.23万元。其中,郑州中心上缴财政管理费用3,940.23万元;省直机关中心上缴财政管理费用1,107万元;省电力分中心上缴财政管理费用626万元。

2018年,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2,887.87万元。郑州中心上缴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8,168.26万元;省直机关中心上缴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276.24万元;铁路分中心上缴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954.57万元;省电力分中心上缴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8,488.80万元。

2018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98,281.15万元。郑州中心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8,408.1万元。

2018年末,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94,915.02万元。其中,郑州中心提取250,900.77万元,省直机关中心提取76,509.71万元,铁路分中心提取42,293.07万元,电力分中心提取25,115.84万元,省煤炭中心提取95.63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8年,管理费用支出7,590.08万元,同比减少5.84%。其中,人员经费3,174.79万元,公用经费1,503.52万元,专项经费2,911.77万元。

郑州中心管理费用支出4,369.56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820.21万元、513.45万元、2,035.9万元;省直机关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117.2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636.87万元、 55.9万元、424.43万元;铁路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703.49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449.25万元、150.68万元、103.56万元;省电力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625.84万元,全部为公用经费支出;省煤炭中心管理费用支出644.9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46.07万元、150.95万元、347.88万元;黄委会管理部管理费用支出129.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2.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6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793.35万元,逾期率0.16‰。其中,郑州中心0.13‰,省直机关中心 0.06‰,铁路分中心0.59‰,电力分中心0.04‰。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新增贷款余额的1%提取。2018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18,674.06万元。2018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97,761.15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3.87%,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41%。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截至2018年底,贷款全部收回。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4%提取,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52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8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10.88%、4.74%和16.6%。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8.86%,国有企业占20.72%,城镇集体企业占0.8%,外商投资企业占1.6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3.2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18%,其他占12.48%。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7.71%,国有企业占31.99%,城镇集体企业占3.34%,外商投资企业占5.7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0.9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6.26%,其他占14%;中、低收入占96.68%,高收入占3.32%。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45%,国有企业占19.50%,城镇集体企业占0.76%,外商投资企业占19.2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4.8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76%,其他占14.44%;中、低收入占98.57%,高收入占1.43%。

 

(二)提取业务:2018年,共有43.98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53.42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4.4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47.0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26.63%,租赁住房占0.77%,其他占0.01%);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5.55%(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6.3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6.22%,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1.69%,其他占1.30%)。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4.95%,高收入占5.05%。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42.81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4.71%,比上年增加0.79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02,245.1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30.17%,90-144(含)平方米占59.71%,144平方米以上占10.12%。购买新房占84.63%(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1.84%),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占15.37%。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6.33%,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3.67%。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8.28%;30岁-40岁(含)占42.60%;40岁-50岁(含)占23.22%;50岁以上占5.90%。首次申请贷款占91.05%;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8.95%。中、低收入占94.78%,高收入占5.22%。

 

2.异地贷款:2018年,发放异地贷款2,097笔41,285万元。2018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574,271.04万元,异地贷款余额384,257.13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 2018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29     笔610.2万元,支持职工购建住房面积0.25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2,887.86万元。2018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5886笔419,548.88万元,累计贴息12,346.83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0.38%,比上年同期减少3.44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18年省电力分中心增加了中国银行为贷款业务受托银行。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情况、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1)郑州中心、省直机关中心、铁路分中心、省煤炭中心、黄委会管理部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执行不超过郑州市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确定2018年度缴存基数上限为17,625元,月缴存额上限为4,230元;省电力分中心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执行不超过郑州市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度郑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确定2018年度缴存基数上限为17,625元,月缴存额3,256元。郑州中心、省直机关中心、省煤炭中心、黄委会管理部缴存基数下限执行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月缴存额下限为172元;铁路分中心缴存基数下限执行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月缴存额下限为412元;省电力分中心缴存基数下限执行南阳市最低工资标准1,450元,月缴存额下限为157元;

(2)2018年度,郑州中心、省直机关中心、省煤炭中心、省电力分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5%-12%;铁路分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12%;黄委会管理部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10%-12%。

(3)郑州中心、省电力分中心按照住建部有关要求,针对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离职人员办理支取业务,调整为封存满六个月后,即能办理销户支取;省电力分中心取消了因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患九种重大疾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规定;黄委会管理部自11月10日起,执行缴存职工异地买房可以支取公积金的规定。 

2、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情况。

(1)2018年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仍然统一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0%执行。

(2)2018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未调整,继续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五年以内2.75%、五年以上3.25%的利率。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调整情况。

郑州中心2018年度最高贷款额度未作调整,仍为60万元,还款能力按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60%认定,单笔贷款额度依据借款人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核定,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其他内容未进行调整。黄委会管理部2018年度对贷款额度作了调整,将单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仍为60万元,还款能力                                    按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50%认定。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郑州中心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加快推进公积金业务网上办理。一是入驻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七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增加郑州银行和华夏银行2家代办网点。目前,市区共设办事大厅5个、银行代办网点5个,提取业务支持建设银行等十一家银行的一类银行卡办理。二是将业务办理时间调整为每月所有工作日。职工可以通过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等途径网上预约办理提取、贷款业务,将网上预约数量增加到近700个。三是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推行“容缺受理”机制,减少申办材料21项,7项业务可提供身份证一证办理。2018年,市区大厅共受理业务23万件,集体件预约办理1371件。四是12329客服热线2018年度全年电话总量750,944个,平均每天3,237个,人工接听热线131,472个,平均每天566个,接通率87%,满意率94.51%。处理网络回复4,205帖,微博平台发送信息462条,心通桥市长信箱限时回复率、办结率均为100%。

省直机关中心开始启用经三路服务大厅,引入智能柜员机、自动预约叫号系统等服务设施,并开通了微信自助查询系统。

省电力分中心增加了地市贷款业务办理服务网点,由缴存单位所在地受托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省煤炭中心更新了网站页面,优化模块功能,新增网上预约功能;更新了中心业务系统,实现了支取公积金快速到账。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郑州中心完善了微信服务平台。

郑州中心、省直机关中心、郑铁分中心、省电力分中心、省煤炭中心、黄委会管理部均进行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通过了住建部“双贯标”检查验收。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郑州中心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放管服”改革工作先进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

省电力分中心荣获了全省住建系统文明单位称号。

(六)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郑州中心依据《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对郑州公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申请中原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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