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522/2018-00089
  • 郑州市财政局
  • 规划,计划,重点工作
  • 2018-03-12
  • 2018-03-12
郑州市财政局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重点工作

一、2017年工作总结

2017年,全市财政按照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认真谋划,主动作为,积极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严格规范财政收支管理,集中财力保民生保重点,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一)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坚持新发展理念,实施稳增长政策措施,以市场思维和改革的办法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力促进了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强化政府投资基金的资源集聚和引导带动作用。围绕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确定的省市重大战略项目和产业招商项目,出台了《郑州国家中心城市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和《郑州国家中心城市产业发展基金组建方案》,按照“专业基金+子基金”模式设立国家中心城市产业发展千亿元投资基金,整合郑州市融资支持基金等6支子基金,完善基金与产业、项目衔接机制,助推项目落地实施,充分发挥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职能。

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拨付资金44.4亿元,支持产业集聚区奖补、工业节能降耗、汽车产业发展及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工业结构不断优化。拨付资金11.4亿元,支持现代金融、现代物流、会展业和产业集聚区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提质增速,现代服务业持续增长。拨付资金6.0亿元,支持环城都市生态农业和休闲农业建设,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发展。支持总部经济加快发展,出台了《郑州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激励暂行办法》,鼓励和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经济发展质量。

支持开放创新战略实施。拨付资金70亿元,支持航空港实验区建设,继续落实实验区土地出让收入全留和税收增量返还等财政支持政策,支持建设国际化、现代化、生态智慧的航空都市。拨付资金6.6亿元,支持中欧班列(郑州)常态化运营、跨境电商E贸易、EWTO核心功能集聚区、民用航空及航空物流等重点项目建设。拨付资金4.5亿元,支持自贸区建设,新入驻企业1.8万家,注册资本金新增2100亿元,新业态新模式在自贸区集聚发展,进一步促进经济转型,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拨付资金9亿元,支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鼓励和支持轨道交通技术研究院等4家科研院所来郑设立分院,吸引100余家企业入驻国家大数据综合实验区。拨付资金1.6亿元,支持实施“智汇郑州”人才政策30条,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317人。

支持“三去一降一补”。拨付资金3.1亿元,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支持中原制药厂等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工作,市属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有序推进,完成省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维修改造等工作。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认真落实营改增等减税政策,先后取消和停征了5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2项政府性基金项目,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累计为企业及社会各界降低负担47.6亿元,为经济平稳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发展成果普惠。始终把改善民生作为财政保障的头等大事,各项民生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市委市政府公开承诺为民办理十件实事全面完成。全市财政民生支出1199.5亿元,增长16.3%,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2%。

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拨付资金12.1亿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山区区域特色经济项目扶持、综合扶贫开发等工作,全年实现脱贫1405户4660人(含巩义市456户1108人)、退出市级贫困村23个、易地扶贫搬迁6258人(含巩义市157人),贫困村实现全退出。规范扶贫资金管理,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和督导,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制定《优化扶贫项目管理流程加快资金拨付进度若干政策措施》,提高扶贫资金拨付效率,全年郑州市扶贫资金支付进度达到96.6%,超额完成92%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了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支持生态建设和环境污染治理。拨付资金22.0亿元,大力推进生态园林建设,完成新造林9.9万亩、森林抚育3.9万亩,完成生态廊道137.1公里、绿化面积4144万平方米,市区新增绿地1380万平方米,建成公园、游园31个。拨付资金1.3亿元,支持园博园建设,成功举办园博会。拨付资金10.6亿元,积极支持生态水系建设,贾鲁河综合治理等工程加快推进,城区10条河流水量水质明显改善,顺利通过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拨付资金7.1亿元,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完成电代煤、气代煤改造8万户,拆改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279台,全年完成燃煤削减207万吨。拨付资金31.1亿元,积极推广节能及新能源汽车应用,淘汰黄标车、老旧车8424辆,购买新能源公交车1318台,将市公交总公司柴油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纯电动车。获批“国家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拨付资金3亿元,支持美丽乡村和生态农业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创建省级生态乡(镇)2个、省级生态村6个、市级生态村11个。

优先保障教育事业发展。全市财政教育支出176.0亿元,增长13.1%。拨付资金125.4亿元,支持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生均经费政策和减免学杂费、书本费等各项助学政策,选择县区41所学校试点实施学生营养配餐,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新建改扩建市区中小学36所、新增学位5.6万个。拨付资金24.3亿元,支持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认真落实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推动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内涵提升建设,落实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国家奖助学金及免学费政策,推动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健康发展。

完善社会保障和就业体系。全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6亿元,增长10.1%。拨付资金27.5亿元,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农村低保标准和城市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380元和600元,积极开展艾滋救助、孤儿救助和弃婴、“三无”人员安置收养工作,全面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对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拨付资金50.4亿元,稳步提升社会保险待遇,居民基本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40元提高到160元,全市社会保险参保总人次达到1945.5万。拨付资金2.8亿元,认真落实就业再就业财政补贴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进行补助和就业培训,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全市实现新增城镇就业13.2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0万人。

推进公共卫生和医疗事业发展。全市财政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0.9亿元,增长6.3%。拨付资金45.8亿元,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居民医疗保险人均经费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45元提高到50元。拨付资金22.1亿元,继续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市成立签约服务团队1933个,签约居民518.9万人,对签约服务团队按照每人每年10元标准给予签约经费补助;提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障能力,支持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对城市7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每人每年10元标准补助运营经费。

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全市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9亿元,增长17.9%。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落实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群众艺术馆等免费开放政策。大力支持艺术创作演出、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合理利用。推广实施全民健身工程。

(三)围绕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坚持以人为核心,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持续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管理水平。

支持畅通郑州建设。拨付资金142.1亿元,巩固提升交通枢纽地位。郑万、郑济、郑合高铁、郑州南站及配套工程进展顺利,米字形高铁网络加快成形。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1号线二期和城郊铁路一期开通运营,运营总里程达到93.6公里;2号线二期、3号线一期、4号、5号线等在建线路总里程133.8公里。国道107东移至四港联动大道连接线等新开工项目加快建设。南三环东延高架、东三环高架等工程建成通车,“大三环”快速路系统实现闭合,四环快速化及大河路快速化工程加快建设。打通支线路网45条,缓解了城市拥堵。

完善城市功能体系。拨付资金35亿元,持续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综合承载力,一批大中修改造道路竣工投用,新改建配水管网96.1公里,新增燃气用户8万户、集中供热面积1026万平方米,新增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1000吨,清运主城区建筑垃圾和土方7000万方。加大停车场建设力度,建成公共停车泊位5.1万个。市区主干道路和高架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修改完善《郑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安置房建设。拨付土地出让金收入377亿元,统筹用于拆迁安置补偿和安置房建设,全年新开工安置房项目72个,新增回迁群众27.4万人,。累计回迁突破100万人。筹措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14.9亿元,支持56个项目10.7万套安置房建设。筹措回购资金15亿元,支持市区在建65个项目1.9万套公租房建设。

继续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立PPP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全年共落地项目10个,总投资549亿元。郑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郑州北斗产业园孵化基地建设PPP项目、新郑产业新城PPP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拓宽PPP项目建设范围,有力助推PPP模式推广运用在公共服务领域向多领域纵深发展。

(四)围绕财税体制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投融资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监督,财政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健全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在全市全面推开中期财政规划编制,探索将清理整合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纳入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强化预算绩效管理,选取部分预算单位和项目开展绩效自评价和第三方评价,进一步扩大2018年绩效目标申报范围。强化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全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577个,资金16.1亿元。规范细化预决算公开,除涉密部门和信息外,市本级和县(市、区)两级全部公开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

科学规范国库管理。加快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全面实现市本级授权支付电子化改革,中原区等6家县(市、区)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顺利推进。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健全监控规则,建立“拦截+提醒”的动态监控新模式。全面清理和规范银行账户管理,积极配合市纪委参与“小金库”专项清理整治与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工作,全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撤销1361个。

持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明确郑州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为功能类企业,明晰企业功能定位,建立企业主体确定原则,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调整公司投融资任务分配方式,增加市场化指标,引导公司市场化转型,增强公司自身“造血功能”,支持投融资公司做大做强。

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制定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和《郑州市政府债务管理纳入政绩考核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债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政府依法依规举债担保,健全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强化财政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复查工作,对18个问题事项进行限时督促整改。组织开展财政内部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县级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和县级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重点检查等专项检查,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制定了财政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建立和运行了《财政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防范了管理风险。

完善政府采购管理。积极开展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试点工作,全年网上商城采购6947笔,采购金额0.9亿元。强化采购单位的主体地位,优化采购流程,进一步明确采购预算编制审核、采购需求确定、采购方式选择、代理机构选择等权限调整。强化信用信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使用,建立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工作机制,构建政府采购良好的法制环境。

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全年共完成投资评审项目967个,评审项目资金105.8亿元,审定资金88.3亿元,审减17.5亿元,审减率达到16.6%,有效节约了财政资金。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8年,市本级预算安排紧紧围绕全市各项重点工作部署,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加大对“四大重点”工作和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投入,推动国家中心城市建设。

(一)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围绕中心城市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县域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安排城乡建设资金212.6亿元,持续提升城市品质和活力,努力走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路子。安排轨道建设资金72.8亿元,加快2号线二期、5号线、城郊铁路二期、市民文化活动中心地下轨道工程车站等项目建设。安排资金12亿元,加快推进郑州南站及配套工程建设。安排城市建设续建项目资金53亿元,积极推进“井字+环线”城市快速路建设,确保北三环东延、农业路高架主线建成通车。安排资金40亿元,用于西四环快速化高架工程建设。安排PPP项目资金16.9亿元,用于国道107线郑州境东移改建(二期)工程、三环路快速化工程、陇海路快速通道工程建设。安排商都历史文化片区资金17.9亿元,保障项目建设。

(二)支持现代产业体系构建。着力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安排引导资金75.3亿元,促进现代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安排政府引导基金24.9亿元,用于组建国家中心城市产业发展母基金。安排制造强市专项资金8.7亿元,用于支持制造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加快产品升级换代,积极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安排资金1亿元,用于支持总部经济发展。安排都市生态农业建设专项资金2亿元,用于支持拓展特色农业保险范围,重点发展都市生态农业和绿色食品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安排专项资金0.7亿元,用于支持商贸业发展。安排资金0.7亿元,用于支持产业集聚区建设。

(三)支持开放创新双驱动战略实施。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安排资金31.2亿元,深入实施开放创新双驱动战略,为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强大动力。安排补助资金10.8亿元,用于支持扩大中欧班列(郑州)国际影响力,加快推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规模化运营,助力打造国际航空货运枢纽。安排专项资金10亿元,用于全面落实“智汇郑州”人才政策,多方式、广领域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安排科技专项经费7.4亿元,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安排启迪股权投资基金2.8亿元,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四)支持生态郑州建设。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大生态、大环保、大格局、大统筹”,筹措资金43.9亿元,积极支持生态建设。安排奖补资金20亿元,用于支持“森林、湿地、流域、农田、城市”五大生态系统建设和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安排资金5.6亿元,用于支持森林休闲生态产业圈、森林度假生态产业圈和森林养生生态产业圈建设,构建林业“绿道”网络系统。安排资金2亿元,用于支持水污染防治和生态水系建设。安排资金5.4亿元,用于支持贾鲁河截污治理等生态建设。安排资金7.9亿元,用于支持城市绿化、管养、维护等项目建设。安排资金2亿元,用于支持建设一批产业支撑有力、设施配套完善、生态环境优美、个性特色鲜明、具有辐射带动能力的美丽乡村。安排资金1亿元,用于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五)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改善民生,安排资金78.3亿元,持续办好省市重点民生实事,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安排教育资金35.4亿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改善城乡办学条件,落实职业及高等教育奖助学金及免学费政策。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16亿元,用于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市级财政补贴政策,提高社会救助和保障水平,促进就业再就业。安排医疗卫生资金17.6亿元,用于落实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支持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安排扶贫资金3.2亿元,用于支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建设,强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三、完成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总体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收入组织管理,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统筹政策,精准发力,不断促进发展质量的提升。

(一)注重预算收支平衡,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一是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切实提高收入质量。健全完善综合治税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税源经济信息共享平台作用,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扎实做好环保税、水资源税征管工作,充分发挥税收对经济转型,实现经济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促进作用。继续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减轻企业发展负担,进一步涵养财源,激发市场活力,巩固主体财源、培育新兴财源。加强非税收入和土地出让收入管理,做大做强地方财力。二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格规范支出管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运转经费压减5%,“三公”经费总体只减不增,严格控制各类一般性支出增长。定期清理各类结转结余资金,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用于保障民生和重点领域、重大项目支出。严格落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建立支出进度与部门预算挂钩机制,切实加快预算支出进度。

(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健全完善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做好三年中期财政规划滚动编制工作,加强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和指引,切实提高年度预算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目标管理,优化绩效目标设置。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及时纠正偏差,堵塞管理漏洞。强化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和定期评价机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三是推进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加快制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和有关开支标准,不断提高财政支出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四是全面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实现县(市、区)直接支付电子化改革。继续清理整顿财政专户,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构建规范透明的支付机制。

(三)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财政投入方式

一是深化投融资公司改革。围绕将投融资公司打造为建设郑州国家中心城市主导力量,提升政府经济调控能力的总目标,着力构建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公用事业运营服务、产业运作、租赁住房及土地综合开发、基础设施投建一体化等平台,积极开发利用资本市场,持续提升投融资能力。二是加大PPP项目规范推进力度。对PPP项目库进行集中清理,严把PPP模式的适用范围和边界,严守财政支出承受能力的“红线”,加强PPP项目绩效考核等后期运营管理,促进实现公共服务提质增效目标,夯实PPP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三是推进财政性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建立健全基金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基金规范管理,完善统一规划、分类管理、规范透明、激励相容、督查考核的全链条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基金使用效益,防范投资运作风险。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千亿元母基金的投资运作,突出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都市生态农业等重点产业,更好落实市委市政府战略决策。四是深入规范政府债务管理。规范各级政府举债,落实债务管理政绩考核制度,引导县(市、区)全面规范债务管理;坚持“堵暗道”与“修明渠”相结合,认真梳理申报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努力争取新增政府债券,保障重点领域合理融资需求;做好债务风险管控,定期评估分析风险状况,多措并举持续化解债务风险。

(四)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深入推进依法理财

一是加强预算监督检查。认真执行《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纪检监察、审计及社会各界监督。严格落实人大审查意见,虚心听取政协意见建议,认真落实审计整改意见,不断改进和加强财政工作。二是加快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财政运行监控体系,逐步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创新动态监控方式,扩大动态监控范围,强化预防、纠偏、威慑功能,保障预算执行严格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合规透明。三是加快预算公开制度化、机制化建设。进一步落实预算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强化主动公开意识,改进公开方式方法,不断完善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加大预算公开考核力度,完善预算公开制度体系和工作推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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