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民政部门、各区县(市)民政局、郑州慈善总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地履行民政职能,促进全市慈善事业与社会工作高质量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现就加快推进全市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促进慈善事业与社会工作有机融合为出发点,健全“慈善+社工”运行机制,支持慈善事业与社会工作高质量融合发展,拓展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发展空间,助力社会治理创新,完善民生保障,为我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志愿者的政治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在推进慈善与社工融合发展的主导作用,确保“慈善+社工”运行机制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强化专业支撑。发挥慈善组织从业人员、社工、志愿者在困难救助、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资源协调等服务中的专业优势,体现专业素质和职业价值,提升服务质量。
(三)突出民生保障。以聚焦民政重点服务对象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为导向,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发挥“慈善+社工”运行机制在深化公共服务、创新社会治理等基本民生保障领域的积极作用。
(四)促进社会参与。通过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融合发展,整合各项资源,广泛动员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团体以及慈善人士、社区居民等多元主体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的新格局。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慈善领域社工人才队伍建设
1.加快推进慈善组织开发设置社工岗位。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引进机制,鼓励慈善组织在招聘中优先录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优化人才组织结构。加强对慈善组织从业人员的社会工作专业培训,鼓励和支持慈善组织从业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和考前培训,对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慈善组织从业人员可按要求发放职称补贴。慈善组织对通过考试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
2.加大慈善领域专业社会工作教育培训力度。将社会工作、志愿服务业务培训、人才培养纳入慈善事业业务培训、人才培养计划,统筹安排,协调实施。加大“慈善+社工”综合素质人才的培养力度,定期对慈善组织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慈善志愿者进行系统的社会工作理论、方法及技巧的培训,提升专业化水平,打造专业化、职业化的慈善工作队伍。
3.促进慈善项目专业化运作。鼓励慈善项目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并运营。探索慈善基金开展购买专业社工服务,用于慈善项目的社工薪酬、社工人才培训等内容。支持慈善社工、社区、社会组织多方联动,推进慈善项目专业化、持续化发展。鼓励慈善组织设立社工服务专项基金,通过开展公益创投、项目大赛等方式,引入专业社工服务,提升慈善工作专业服务水平。
(二)促进社工领域慈善事业发展
1.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基层慈善工作。依托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社工站开展慈善与社工联动服务。探索在慈善组织设立乡镇(街道)社工站社会工作服务专项基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支持社工站项目。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慈善相关政策法规,弘扬慈善精神和慈善文化。促进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根据自身特点联合社区、慈善组织开设慈善超市;可采取公建民营、委托管理等方式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运营慈善超市。
2.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打造“慈善+社工”品牌服务项目。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依法链接慈善资源,广泛开展“慈善+社工”服务活动。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围绕民政重点服务领域设计慈善项目,发挥社工整合资源的优势,重点打造一批创新性强、示范性好的“慈善+社工”品牌服务项目。
3.支持社工参与培育孵化慈善组织。支持社工运营慈善组织孵化平台,对处在成长过程中的慈善组织进行系统地培育和扶持,提供能力建设、管理服务、项目发展、资源对接等服务,加强慈善项目和慈善组织人才能力建设,促进慈善组织规范化和标准化运行。
(三)推动慈善组织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融合发展
1.推动慈善组织开展专业社工服务。加强基层慈善组织建设,积极支持慈善组织发展,鼓励慈善组织运用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开展慈善服务,提供心理疏导、情绪支持、保障支持等服务,推动慈善组织向物质救助与精神支持、能力提升并重转变,为服务对象提供精准化、精细化的专业服务。
2.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发挥社会工作贴近基层、了解群众需求、链接慈善资源的优势,动员社区居民积极参与慈善活动。
3.鼓励慈善组织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交流学习。引导慈善组织参与社工活动,借鉴专业社工项目的服务经验,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积极承接运营慈善项目,结合“中华慈善日”、“99公益日”、“社工宣传周”和“国际志愿者日”等活动加大慈善组织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力度,推动全市慈善事业与社会工作融合发展。
(四)推进慈善事业、社会工作与民政工作融合发展
统筹推进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与民政工作融合发展。引导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困难群众精准帮扶活动和基层社会救助;围绕留守老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残儿童的需求实施慈善项目,积极开展老年社工、儿童社工服务和志愿服务;积极开展殡葬、婚姻家庭等社会事务领域专业社工服务;加快推进社区、社工、社会组织“三社联动”,引导专业社工培育孵化社区社会组织,鼓励慈善组织支持社工、志愿者为社区居民开展关爱服务,促进多元主体有序参与社区治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稳步推进。民政部门要提高认识,把推进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发展放在重要位置,认真研究部署,理顺关系,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积极协调推动,将“慈善+社工”运行机制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内容,建立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协调发展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保障经费,整合资源。各单位要加大财政投入,加强经费保障,积极宣传推广,广泛筹集服务项目资金。充分发挥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领域枢纽型社会组织的作用,链接各方资源,通过公益创投、志愿服务积分兑换等方式,积极支持社工、社区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三)强化实效,积极宣传。各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积极创新,确保慈善与社工融合发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依托各类新闻媒体,以“中华慈善日”、“郑州慈善日”、“社工宣传周”为重要节点,广泛宣传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的政策制度、经验做法、先进事迹,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