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48833/2021-00032
  •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十三五”,规划,说明
  • 2021-05-25
  • 2021-05-25
关于编制《郑州住房公积金事业“十三五” 发展规划》的议题说明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促进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住房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按照我市加快实现两个“率先”、加快建设国际商都的总体思路,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实际,编制了《郑州住房公积金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论证,现提请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39次会议研究审议。

规划分为“十二五”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回顾和科学编制“十三五”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两大部分。主要从“十二五”住房公积金主要业务指标运行情况、管理工作运行情况、“十三五”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任务、发展思路和目标、发展重点和举措等方面进行了阐述。下面,就编制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发展规划编制的背景

1. 深刻认识“十三五“发展阶段  

2015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就《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条例》修订工作进入最后冲刺阶段。今年6月20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郑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指出:坚持“全国找坐标、中部求超越、河南挑大梁”,以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两个率先”为统领,加快建设国际商都。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顶层设计渐次明晰的情况下,住房公积金作为支持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一项保障制度,如何在作为冲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特殊时点的“十三五”时期主动融入和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愈加凸显其发展阶段的节点性、关键性和重要性。这就要求我们要在认真总结“十二五”的基础上,突出问题导向,明确发展方向,以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编制出更加适应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十三五”规划,指导我们的管理工作。

2.正确分析“十三五”发展基础

“十二五”期间,郑州住房公积金事业取得了跨越式发展。郑州地区(不含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机构,下同)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和余额为740.42亿元和357.96亿元,比“十一五”末增长166.3%和101%,分别占全省总量的28.73%和26.86%。全市个人住房贷款总额和余额为445.15亿元和313.16亿元,比“十一五”末增长221.7%和206%,分别占全省总量的32.47%和33.61%。住房公积金个贷率87.5%,比“十一五”末提高30.5个百分点。全市住房公积金资产总额达381.78亿元,比“十一五”末增长105.30%。截至“十二五”末,共支持19.74万城镇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改善了居住条件。全市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提取19.29亿元用于支持廉租住房建设,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2个,累计发放贷款1.6亿元。全市缴存职工人数达到93万人,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步入了高效、快速、健康发展的轨道。

在总结肯定“十二五”时期已取得业绩的同时,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在加快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方面是制度覆盖的公平性和普惠性还有待提升。特别是以非公企业为主的制度扩面工作难度明显增大,资金积蓄难以满足使用性需求增长的矛盾日趋凸显,可持续发展面临较大压力。另一方面,广大职工对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管理服务创新提升亟待加强。再一方面,住房公积金行业特点和业务发展对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干部队伍作风加强、能力再造、考核激励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发展规划的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势、大局,在编制“十三五”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规划中,突出创新驱动,加快转型发展,明确扩大制度覆盖、增加缴存归集、提高使用效率等定量性重点工作指标,使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更广泛、更公平、更有效的普惠于广大职工,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促进作用。

(一) 关于发展思路

《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加快形成适应新常态的工作机制和发展方式。要着力创新驱动,加快转型发展,紧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引领,以保障职工住房需求为导向,主动适应经济和行业发展新常态,狠抓制度扩面,保障职工权益;强化资金运作,规范业务发展;加快信息化建设,实现转型升级;加大风险防控,完善内部管理,进一步提升管理和服务工作水平,推动郑州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关于发展目标

1.住房公积金归集。“十三五”期间,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年均增长6%,归集总额达864.65亿元,较“十二五”增加124.21亿元。年平均新增开户职工50,000人,5年新增开户职工250,000人。

2.住房公积金使用。“十三五”期间,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50亿元,较“十二五”增加43亿元。“十三五”末个人贷款使用率、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保持在85%以上。

3.住房公积金资产规模。“十三五”期间,资产规模年均增长10%,“十三五”末资产总额达到615亿元,较“十二五”末增加233亿元。

(三)关于发展重点和举措

《发展规划》从业务发展、服务创新、信息化建设、队伍建设等六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十三五”时期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

1.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通过加强政策宣传、行政推动、部门联动、强化执法、严格考核,多措并举,进一步完善扩面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一是加大依法建缴住房公积金宣传力度。使政策宣传常态化,营造良好的制度发展的舆论氛围。二是加大执法催建催缴工作力度,切实保障职工权益。三是凝聚扩面工作合力。建立完善扩面工作考核机制,推进落实制度扩面工作职责,借力各承办银行有效推进企业扩面,探索与财税、人力社保等部门建立扩面协作机制。四是做好调研和政策储备。探索将更多有稳定工作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到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的机制和办法,做好相关政策调研和储备。五是加强业务培训。做好窗口人员、缴存单位、受托银行网点的归集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归集缴存管理工作水平。

2.全面提升住房消费支持力度“十三五”期间,确立住房公积金从有效使用向更高效使用提升发展的新目标,进一步加大对缴存人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的支持力度。一方面,推进使用政策、业务流程、审批服务的改革创新。另一方面,实施差别化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合理引导住房消费。结合房地产市场发展和资金运作状况,合理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进一步完善组合贷款业务流程,合理拓展合作银行范围。在加快推进“公转商”业务发展的同时,积极探索开展住房公积金融资业务。同时,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开展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针对低收入困难家庭等特定贷款对象,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业务。

3.加大信息化建设推进力度。通过加快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一是全面完成新业务系统升级和上线运行,为各项业务的开展提供保障。二是做好管理中心机房改建扩容工作,提高数据系统抗风险能力。三是推进住房公积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设集网站、网上服务大厅、智能终端、等多种信息服务手段为一体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缴存职工提供功能齐全、使用便捷、安全高效的服务。四是建立统一的电子档案系统,提高业务办理效率。五是建设远程视频会议系统,进一步提升管理效能。同时,加强住房公积金信息数据标准化建设,推动管理流程优化再造,为管理决策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撑,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4.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和效能。一是建立完善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型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模式。打造“互联网公积金”,积极推行网上咨询查询、信息变更、业务办理等远程服务。二是加强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工作,保障和强化广大缴存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有关工作。业务办理时限方面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业务受理、审核、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固化流程,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四是进一步加强办事大厅和服务网点建设。“十三五”末,力争市内各区都建成符合标准的服务大厅,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的服务体系。

5.切实保障资金运作安全。继续健全财务核算体系,提高管理工作的精细化程度。一是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全面实行日清月结。做好年度结息和财务预决算工作,做好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编制上报工作。二是合理调配和规范运作资金。确保日常资金需求,在合理安排资金流的前提下,统筹考虑,努力做好资金的保值增值工作。同时,认真排查资金管理风险点,继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落实财务管理和监管责任,健全资金风险防控体系。四是完善流动性风险预警机制和应对措施,探索和开展住房公积金融资课题研究与实践。五是继续加大审计力度。通过建立完善监督问责机制,确保资金的安全规范使用。

6.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十三五”时期,面对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的内在要求,一方面,管理中心将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以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文明行业建设为主体的干部队伍建设。另一方面,加强多层次理论和政策业务研究。在扩大制度覆盖、提高缴存质态、增加资金供给、规范使用运作、完善绩效考核、促进全面发展等方面,形成一批课题研究成果。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业务培训,持续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再一方面,认真做好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为住房公积金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发展动力和人才支持。

三、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

为强化《发展规划》的实施保障,下一步将重点加强三方面工作:

  首先是加强组织领导。管理中心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担任发展规划落实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各专项工作负责人,统筹《发展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要结合《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工作,明确牵头单位和协助部门,列出完成时限和节点要求。

其次是加强统筹协调。要统筹协调《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事项和具体事务,主要是结合工作推进,持续深化对《发展规划》的贯彻,抓好专项工作的分解落实,督导《发展规划》提出的具体项目、具体思路加快实施,尽快落地。

三是抓好推进落实。按照《发展规划》提出的工作思路,结合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对重点工作专项,定期督查,严格考核,严格问责,定期通报工作推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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