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郑政〔2016〕19号)和《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通知》(豫民文〔2016〕45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郑州市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