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58/2022-00014
  • 郑州市文物局
  • 重点工作
  • 2022-01-05
  • 2022-01-07
郑州市文物局关于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年,郑州市文物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中共郑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指导下,以《中共郑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为统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决策部署,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全市文物保护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现将2021年度市文物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保障依法行政工作落实

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精心组织,按照年初制定的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推进。一是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团结带领党组成员加强对全面依法行政领导指导,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局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讨论重大文物行政处罚案件。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工作首长负责制,按照《中共郑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郑州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发挥组织领导、协调指挥职能,针对依法行政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召开班子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三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根据领导班子分工调整,完善局全面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构成,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处室;深化法律顾问工作,2021年邀请局法律顾问先后进行《行政处罚法》《宪法》等专题授课,审核合同20份,对其中3份涉及重要建设项目合同提出法律顾问意见,对市复议中心发来的复议案件提出法律意见。

二、强化学习宣传,增强遵法守法意识

紧紧围绕2021年度普法工作重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做好文物保护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把法治宣传教育与促进文物事业发展、维护文物安全、服务型行政执法等工作结合起来。一是利用重要时间节点,抓好法律法规宣传。在5.18博物馆日、6月文化遗产日和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宣传文物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消防安全方面有关法律规定,宣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二是抓好关键少数,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制定2021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采取集中学法与自学法律相结合形式带头学法用法,每年开展4次领导干部集中学法活动。三是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学习全国两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提升法治工作水平,增强法治工作能力。

三、持续抓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不断增强政务服务能力。今年以来,对政务服务“一件事”及“掌上办”涉企便民事项进行梳理,优化流程,完成市文物局31项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更新和维护。提高即办件办理比例,由原来的7项增加为10项,3个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由5天压减为1天。

(二)深入开展“一把手走流程”体验活动。9月17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伟同志以普通工作人员身份到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建设项目与社会服务专厅受理窗口,为申报单位提供咨询辅导和受理服务。通过“亲自办”和现场业务辅导,了解申报单位在办事过程存在的难点问题,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积极承接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事项。一是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豫政〔2021〕9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承接工作的通知》(郑政文〔2021〕26号),积极做好省级下放的24项审批服务监管承接工作,主动与省文物局对接,做好下放权限事项的对接、沟通,确保工作衔接。二是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放权赋能支持郑州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豫办〔2021〕23号)要求,做好最新下放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和原址保护措施审批2项审批权限承接落实工作,积极与上级文物部门和政务办对接,确保按时保质做好承接工作,强化文物工作服务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效能。

(四)服务建设单位,落实重点项目审批任务。一是在文物调查勘探发掘工作中,大力支持中原科技城等32个城市核心板块建设,第一时间对接并入场开展文物调查工作,出具调查情况说明,保障土地挂牌出让,更好地服务市委市政府高品质推进城市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战略部署。二是高质量服务省市重点项目审批工作,与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密切对接,提高审批效率,积极推进郑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中文化路跨索须河桥建设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

四、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围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抓好行政复议工作等要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利用郑州市法制网和郑州文物网等官方网站,将行政处罚全过程利用各种渠道逐项公开,方便当事人查阅和权益维护。注重行政执法社会效果。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年度证件审验工作,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集中考试。18名文物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年审考试。三是落实服务常态化管理措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行政效能投诉制、失职追究制等。四是持续探索创新行政指导。深化行政指导,持续开展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防控,责成违法当事人反省违法行为并订立不违法保证,梳理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风险点,制定并落实防控措施,落实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五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执法程序,建立健全案件回访、投诉举报、责任监督等制度。在法制审核上创立“双审查”经验做法,将法制审核贯穿办案活动的始终,并把握好最关键的环节。

五、强化执法机制,依法查处各种文物违法行为

加强文物行政执法工作,注重强化执法机制,依法严厉查处文物违法行为。一是制定行政执法巡查制度,成立巡查小组,全年执法人员分组对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巡查190余次,发现轻微违法现象及时制止,杜绝文物违法案件发生。全年文物违法案件立案2起,处理完毕1起,罚款20万元。二是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文物犯罪活动。与公安机关建立打击文物犯罪联合行动机制,有效震慑文物违法犯罪行为。9月,与市公安局联合召开全市打击文物犯罪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为期一年的全市打击文物犯罪工作,先后开展多次联合行动,为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提供文物鉴定方面的专家支持。三是将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纳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做好平台知识储备库汇集、更新及上传,完成对12345便民热线工作人员相关文物知识培训。全年文物行政执法活动中,没有发生违法违规问题,没有发生不文明执法行为及执法人员遭投诉、举报等问题。

六、强化监督纠错,发挥法制审核的把关作用

高度重视法制监督,充分发挥局法制机构的审核把关作用,对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合同、行政执法案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进行严格审核。一是规范性文件管理方面,严格遵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郑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做到每份文件必审,保证审查率和合法率达100%,及时公开、备案。二是机关行政合同管理方面,按照《郑州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对局机关签订的行政合同严格法制审核把关,法制审核率和备案率达100%。截至目前,共审核行政合同20余件,行政合同管理工作基本做到规范化、制度化;三是行政执法案件方面,局法制机构和执法机构法制部门两级审核,对每起案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审核把关,提出法制审核意见。对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活动实施监督,对重大案件做到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全程跟踪、监督,确保执法案件程序合法、法律适用准确,全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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