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532308/2022-00015
  • 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 工作要点
  • 2022-04-14
  • 2022-04-14
2022年郑州市医疗保障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瞄定“两个确保”,落实“三标”要求,深入推进“十大战略”,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为主线,以落实郑州市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为重点,以“能力作风建设年”为抓手,进一步加强管理、提升能力,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稳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和支付方式改革,协同推进医联动,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一、加强政治机关建设

(一)持续加强政治建设。聚焦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思想理论武装,完善理论学习制度,提高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严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

(二)持续强化组织建设。坚持注重提升基层组织活力,积极开展“支部评星定级活动”,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建立健全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素质培养体系,持续强化干部队伍整体建设;推进医保体制垂直管理改革。

)打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以案促改、以案释纪,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四)持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各级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要求落实《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全市医保制度改革“架梁立柱”

(五)贯彻实施“十四五”医疗保障发展规划加快推进《郑州市“十四五”医疗保障发展规划》印发实施,为我市“十四五”医保事业发展“夯基筑台”。

)积极开展医疗保障能力建设试点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现市级以下医疗保障机构垂直管理,构建高效畅通的管理体制。

)持续加强能力作风建设。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坚持点面结合、分类指导,坚持从严从实、认真对标对表,坚持结果导向推动工作,努力实现“五个增强”。

(八)持续加强法治建设。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完善权责清单、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流程等配套制度措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九)持续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落实河南省医保局“百县千乡万村”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宣讲活动要求,全方位、多渠道、广覆盖开展医保政策宣传,推动广大基层群众了解、掌握、善用医保政策,确保党和国家医保惠民政策落地落细落实。

持续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建立科学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内部管理制度体系,推进医疗保障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平安医保建设,建强行政管理和应急体系建设,提升应急处置等安全管理工作质量。

加强医保基金全流程管理

十一)健全完善医保基金管理制度机制。健全基金管理制度,加强医保基金预决算管理;加强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监督;强化医疗救助资金管理,提升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效能。

二)加强基金预警分析。建立医保基金风险预警制度,完善医保基金风险预警机制,切实做好风险预警工作,保障基金运行的可持续性。加强医保基金绩效考评体系建设。

十三)加强医疗保障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健全全医疗保障统计分析制度,开展医疗保障工作精算分析和运行分析,加强统计分析成果运用为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政策完善、财务决策提供及时、精准、可靠的数据支撑。

十四建强医保稽核队伍。选优配强稽核队伍,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专业技能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开展多形式医保基金稽核。

十五加快“智慧医保”建设。加快建立“透明医保”综合治理平台,形成即时感知、科学决策、主动服务、高效运行、智能监管的新型医保治理模式。

十六持续保持医保基金监管高压态势。持续开展打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专项整治行动,聚焦重点机构和重点环节加大监管力度,拓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实现日常稽核、自查自纠、抽查复查“三个全覆盖”

十七)完善医保基金综合监管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健全医保基金综合监管制度和协同执法工作机制。

、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十八)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确保脱贫人口和防贫监测人口应保尽保;有效防范因病规模性返贫,重点监测困难群众参保状态、高额医疗费用支出情况,按规定落实好相应医保待遇。

十九推进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清理超出国家清单范围政策,基本实现全范围内医疗保障制度设置、政策标准、基金支付范围等规范统一。巩固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

二十)建立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全面建立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同步实施职工个人账户改革,确保在2022年全面启动实施。

二十一)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按照“六项举措”要求,进一步细化家庭病床服务管理办法等工作方案。

二十二)落实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加强部门协同,做好救助对象身份信息共享互认,全面落实救助对象分类资助参保和分层分类救助政策,合理控制困难群众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比例。

(二十)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发展。丰富健康保险产品供给,提升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补充保障能力。

推进医疗保障供给侧改革

(二十四)持续做好疫情防控相关费用保障。落实“两个确保”政策,及时做好救治和疫苗费用拨付和清算工作。积极配合国家局开展交叉调研核查工作。

(二十五)持续做好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DIP)分值付费贯彻落实《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将适合DIP分值付费的所有住院结算医疗机构全部纳入DIP实际付费范围。

(二十六)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贯彻落实“五医”联动改革,建立健全符合七统一标准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机制和利益调控机制,加快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绩效考评和监督检查等制度,持续激发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控制成本、合理收治和转诊患者的内生动力,引导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患者有序就医,支持分级诊疗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发展。

(二十七)做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认真落实国家集中带量采购结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逐步扩大公立医疗机构联合采购,完善多方联动、互补共进的集采工作格局。

二十八支持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有关意见精神,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服务价格管理,完善中医药医保准入和支付政策。完善适合中医药特点的支付方式,将中医治疗住院病种纳入DIP付费范围。

二十九稳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探索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和比价关系。建立完善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加快医保信息化建设

三十持续推进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医保信息平台14个业务子系统上线情况,跟进了解系统应用状况,打通系统应用堵点,推进14个子系统在我市全面应用落地;释放医保信息平台功能优势;持续做好医保业务信息标准编码动态维护工作,推进15项医保业务信息编码常态化全流程深度应用;落实省医保信息平台管理、运维、数据安全制度,做好一体化安全防护工作。

三十一不断强化信息化对医保工作的支撑作用。加大信息支持和服务力度,强化医保信息化建设对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DIP支付方式改革医保基金智能监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保障支撑作用助力医保“放管服”改革深化落实,实现更多医保高频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不见面办”。

(三十二)大力推广电子凭证应用。依托合作金融机构、豫事办和电子支付等平台,加大医保电子凭证的线上、线下宣传推广力度。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加强应用场景建设,实现医保电子凭证“扫码”全流程就医服务。

三十三稳步推动医保信息化创新项目建设。坚持不懈抓好“国家医保研究院中部基地”“创新平台”“城市大脑三期”等医保信息化创新工作探索开展“数据要素改革试点”深入开展大数据治理与挖掘研究,医疗保障宏观政策及微观管理研究。

、优化医疗保障公共服务

)持续做好全民参保工作。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开展重复参保专项治理,持续做好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健全完善医保协议管理。制定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范本,规范经办机构协议管理行为,提高协议管理精细化水平。

全力做好省民生实事扩大医院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推动普通门诊和试点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区县(市)全覆盖,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制,提高异地就医结算资金清算效率和直接结算率。

三十七)持续抓好行风建设深入推进“好差评”制度落实及成果应用,开展“走流程、办业务、解难题”活动。加快推进医保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持续实施综合柜员制、承诺告知制,深化医保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更多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三十八)开展医保经办“规范年”建设。提高医保经办法制化水平,推进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一体化经办,全面落实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操作规范;持续推进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推动经办服务下沉,提升经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十九)持续优化医保营商环境。建立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度;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实现更多业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

(四十)建设医疗保障服务热线平台(12393)按照市政府要求,2022年3月底前,全面建成集热线受理、网络应答、智能机器人服务、医保知识库于一体的综合性医保热线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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