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717/2022-00015
  • 郑州市司法局
  • 规划,重点工作
  • 2022-03-30
  • 2022-03-30
郑州市司法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谋划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坚持统筹协调,法治郑州建设迈出新步伐。紧紧围绕“法治强”发展目标,持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为加快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第三次全体会议和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研究起草《法治郑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郑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郑州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一体推进法治郑州、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牵头对全市99个单位进行法治郑州绩效考核,推动述法工作纳入全市领导班子考核。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圆满完成了“七五”普法任务,被评为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省“七五”普法先进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加强。以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为引领,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在2020年度全省依法行政考核中,我市再次获得优秀等次。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贯彻落实新颁布的行政处罚法为重点,举办行政处罚法知识竞赛,命名第二批“郑州市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切实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和具体行政行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立法质效不断提升。提请审议《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郑州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民法典实施等领域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工作;提请修改《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7件,废止《郑州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6件。组织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和全面清理,着力解决行政规范性文件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问题。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共审查备案236件,纠正问题31件。

    (二)坚持服务大局,公共法律服务实现新作为。聚焦服务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现代化,找准服务和保障的着力点,发挥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职能作用,以有力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助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一是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水平。紧扣“两快两全”目标,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融合发展。深化“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全市村(居)法律顾问由专业律师担任的占比达到95%,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二是扎实开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组织律师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万所联万会”“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开展公证、司法鉴定便民惠民服务活动。公证行业办理抗洪救灾公证380件、涉疫情防控公证70件,减免费用12万元;司法鉴定行业办理减免案件1617件,减免金额171万元。三是对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进行扩容改造,将原有的11个座席升级到26个,全市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法律咨询18万人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9万件。以“郑好办”APP为平台,在法律援助申请“一件事”模块上创新开发“律师代申请”功能,极大地方便了受援群众。市法律援助中心被表彰为全省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工作先进单位。四是圆满完成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郑州考区考试组织工作,受到司法部表彰。

(三)坚持强基固本,基层基础建设实现新突破。一是司法所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召开司法所建设推进会,举办司法所业务工作培训班。持续加大星级司法所创建力度,全市169个司法所已全部创建成三星以上司法所,其中五星司法所67个,四星司法所44个。全市司法所业务用房总面积达到3万平方米,司法所工作人员达到1029人。2个司法所、3名司法所长被命名为全国模范司法所和模范个人。二是基层法治创建亮点纷呈。5个村(社区)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个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被命名为省级优秀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中原区、巩义市被命名为“全省法治县(市)区”,7个乡镇(街道)被命名为“全省法治乡镇(街道)”,19个村(社区)被命名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三是行业党建全面加强。实施律师行业党建引领发展“四大工程”,分批对200余名党支部书记进行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公证行业党的领导 优化公证法律服务的意见》要求,实现了公证行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四)坚持稳妥有序,司法行政改革取得新进展。一是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关于适应现代化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要求 推进郑州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全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策支持;积极推进并成功实现省直律师事务所及省管司法鉴定机构下放。55家原省直律所、111家原市直律所全部落实属地管理,由住所地区级司法行政机关(主管部门)行使日常监督管理权;经开区、高新区、航空港区范围内的律所按属地管理原则调整变更主管机关。城区新设立的律所一律由住所地的区、开发区司法行政机关(主管部门)直接管理。二是统筹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印发《郑州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了市县两级政府的各自管辖范围,并赋予了4个开发区管委会行政复议职责,实现了“一级政府只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的目标。三是持续深化司法行政“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行政审批改革要求,审批事项应尽必进,77项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进驻率100%,实现了“进一扇门、办所有事”。

二、2022年工作谋划

(一)聚焦重点任务,持续推进更高水平法治郑州建设。统筹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习宣传工作。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心组学习、纳入党校课程、纳入法治宣传重点,持续营造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举办全市领导干部习近平法治思想研修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一规划两方案”,加快推进《法治郑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郑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郑州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出台,并抓好贯彻落实。适时召开依法治市办公室会议、协调小组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适时提请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认真总结法治郑州考核经验做法,进一步修订完善《法治建设(法治郑州)专项绩效考核方案》,坚持月度考评与年终考核、线下督导与平台运用、日常调度与集中评查相结合,推进考核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总牵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要周密部署、成立专班、对标对表、查漏补缺,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完善行政应诉、法制审核工作程序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完善政府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全面提升立法质效。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快民生重点领域立法,提请审议《郑州市不动产登记条例》《郑州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郑州市会展业促进条例》;根据2022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制定《郑州市城市快速路和隧道管理办法》;对《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暂行规定》《郑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进行打包修改或者废止。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当规范性文件。大力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持续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开展人民群众和企业最不满意的行政执法领域和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参加第二届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活动。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持续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加强突发事件应对、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传染病防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校园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等专项普法活动,开展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40周年宣传活动,做好南水北调郑州段法治文化带教育基地打造工作,进一步完善“郑州黄河法治文化带”空间布局。

(二)聚焦司法为民,持续服务保障改善民生。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两快两全”的重要指示,持续推进“实体、热线、网络”平台融合发展。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省级示范点创建活动。加强《法律援助法》学习宣传贯彻,持续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和“法援惠民生”活动。做好“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归并“12345”政务服务热线衔接准备工作,提供全天候服务。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各开发区和航空港区要在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中积极协调,未设立机构的尽快设立机构,已经设立的要进一步明确机构性质、明确编制人员、明确机构经费保障。加强法律援助机构人员队伍保障。开展公证机构向社会承诺办实事活动。对年老、残疾等当事人办理公证业务实行预约或上门服务,对涉及残疾人、老年人、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的公证事项,减收20%的费用。开展公证公益服务日活动。在“五一”劳动节前夕,开展“为市级以上劳模免费办理公证公益服务日”活动;在重阳节之际,开展“为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公益服务周”活动,真正体现公证行业为民、便民、惠民的执业理念。拓展创新公证业务领域,健全完善信息化办证手段。在“郑好办”APP上线“司法局公证一件事”,为市民提供“一站式公证”服务,实现“学位公证”、“纳税公证”、“驾驶证公证”、“出生公证”等22项高频公证事项的在线办理。全面做好25家原省属司法鉴定机构下放后的管理服务工作,确保接得住、端的平、管得到位。召开司法鉴定人代表大会,增补部分理事和副会长,充实行业管理力量。加强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对各司法鉴定机构执业场所、内部管理、鉴定程序及档案管理情况逐项进行核查,对每家机构进行打分并排名,不断提高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水平。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市委政法委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要求,建立企业权益保护法律服务站,开展规范行政执法专项活动。围绕“项目为王”“五个一批”项目建设,持续推进“万人助万企”“万所连万会”“千所联千企”等活动。持续做好自贸区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完善部、省、市三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档案管理一体化工作机制,实现网络互联互通,数据资源共享。与市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主动对接、积极沟通,做好法律职业资格初审、证书发放事项进驻大厅工作。认真总结谋划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确保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安全、顺利、平稳。

(三)聚焦提质进位,持续推进司法行政改革。以贯彻落实市两办《关于适应现代化国家中心城市要求 推进郑州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主线,以抓好城区律所管理体制改革成果转化为重点,在律师事务所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上持续发力,推动建立统一、公平、有序的公共法律服务市场。强化律师行业党建,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律师协会自我管理作用,完善律师行业自律机制和分级管理制度,引导律师依法规范诚信执业。认真组织好市律协换届工作。着力提升律师专业水平,加强律师高端人才培养,积极打造郑州律师行业的知名品牌。鼓励开展涉外法律服务,通过多种形式培养一批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律师人才。加强对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的调研与督导,及时发现问题与不足,不断调整与完善工作部署,确保中央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落地落实。强化与市委编办的沟通协调,尽快启动复议机构与人员队伍改革配套工作。以25家省属司法鉴定机构日常管理权下放为契机,推动司法鉴定机构进一步做大做强,培育通过国家级资质认定、集鉴定科研教学培训为一体的高水平司法鉴定机构。

(四)聚焦强基导向,不断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启动司法所建设“强基创优三年行动”。召开全市司法所工作会,部署“强基创优三年行动”(2022年为“推进年”、2023年为“提升年”、2024年为“深化年”)。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所建设工作方案》,持续强化司法所队伍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按照规定为司法所配备一定数量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社会工作者、公共法律服务专职工作人员和专职人民调解员。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持续提升司法所履职能力,探索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有关工作,组织开展乡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强化司法所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实经费保障、补贴发放、人员配备、规范管理“四到位”标准。 做实基层依法治理。深化法治创建“四级同创、三级示范”,组织开展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建设模范守法家庭,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现50%的行政村有学法用法示范户。加强基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持续强化“一乡一广场、一乡一长廊、一村一栏”普法载体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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