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45/2022-00086
  •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重点工作
  • 2022-03-14
  • 2022-03-31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的关键之年,是我市实施高品质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新的一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职能,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助力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制定2022年全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工作要点。

2022年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的关键之年,是我市实施高品质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新的一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职能,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助力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制定2022年全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工作要点。

一、2022年工作指导思想

2022年,我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现代化、国际化为引领,以保障人民群众“住有所居”为重点,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工作总基调,持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工作机制,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大力开展“三标”活动,积极实施城乡增美行动,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灾后重建工作,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助力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为城市更加宜居、中原更加出彩、中部地区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二、2022年主要目标任务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新开工4257套、基本建成3.2万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30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5万套。

(二)房地产市场发展

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600亿元,商品房投放2500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2000万平方米。

(三)住房租赁市场培育

筹集各类租赁住房2万套(间),新增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50家。

(四)物业管理和老旧小区改造

新增物业管理面积1200万平方米;归集物业维修资金3.9亿元;2022年230个中央补助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部完工;既有住宅加装电梯200部。

三、2022年重点工作及推进措施

(一)坚持稳字当头,着力保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

1.推动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坚持“房住不炒、住有所居”基本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动“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落地落实,完善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体系,深化房地产供给侧改革,开展房地产业发展政策研究,出台相关引导激励政策,推进市场供需平衡和职住平衡,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2.提升商品住宅品质。落实《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推进未来立体生态建筑应用,指导“万科•翠湾中城”项目6月底前建成立体生态建筑样板间;推广《河南省成品住宅评价标准》,促进我市住宅品质提升;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提高房地产项目规范化管理水平;开展“郑州市十大星级楼盘”评比活动,推动居住环境品质不断提升。

3.强化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采取升级房管系统、数据互通共享、开发数据收集软件、建立数据分析制度、借鉴社会成果等措施,建立完善、准确、及时的数据指标收集分析体系,实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情况,定期形成监测分析报告,多渠道、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有效警示和引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4.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制定《商品住房限定价格制订和实施操作规则》,分块区研究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及销售情况,科学合理确定“限房价竞地价”的销售参考限价;结合郑州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土地会商系统,将出具“土地出让前置条件”和“销售参考限价”业务合并办理;联动相关部门,推动“限房价竞地价”政策措施落细落实。

5.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认真贯彻《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深化、细化具体工作措施,跟踪市场反映情况,根据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适时报请市政府对政策措施作出调整,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坚持精准施策,按照“同地段同品质同价位”原则,指导企业合理确定商品房销售价格,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

6.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困难及需求,加快企业复工复产进度,助力企业脱困发展。继续研究探索惠企业、稳市场政策措施,调动企业投资积极性,促进房地产市场回暖复苏。探索市域内房屋置换问题及税收优惠办法,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

(二)坚持多措并举,强力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7.加强房屋交易资金监管。修订《郑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郑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和结算资金管理办法》,推进商品房预售资金系统平台建设,贯彻《郑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实施细则》,确保预售款监管到位和存量房交易资金安全。

8.鼓励商品房现房销售。选取部分有实力有意向的企业,鼓励进行商品房现房销售,在相关政策上给予支持,缓解房地产市场供需矛盾,彻底解决现行预售制度衍生的烂尾楼问题,切实减少购房纠纷,确保购房人合法权益。

9.推广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6月底前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修订,年底前完成《郑州市存量房买卖居间合同示范文本》修订,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交易行为,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10.抓好问题楼盘攻坚化解工作。坚持控新治旧,将“保民生、保住房、保稳定”作为首要目标,统筹运用金融支持、司法保障、破产清盘等模式,采取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分批分类推进问题楼盘攻坚化解,并完善长效机制,实现动态清零。

11.深化房地产领域专项整治。按照住建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要求,抓好房地产领域专项整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有效治理房地产乱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12.强化行业信用管理。将企业信用信息嵌入“信用郑州”平台,纳入全市优秀企业家领航计划评比指标,推进多部门共建共管共享和多领域互联互通互用。修订房地产经纪、估价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完善行业信用管理政策体系。建立行业诚信“红黑榜”制度,探索实行联动执法、联合惩戒,促进房地产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13.维护信访稳定局面。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重大信访包案制等信访制度,完善信访突发事件及重大信访处置机制,依法规范群众的信访行为,抓好党的二十大等敏感期信访安全稳定,及时应对处置各类信访问题,力争案件及时受理率达到99%以上,按期结案率达到95%以上。

(三)坚持保障民生,持续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14.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指导各区县(市)房管部门按计划完成棚户区改造新开工、基本建成年度目标任务;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及资金支持,将更多项目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

15.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落实《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的通知》,制定运营管理评审制度、监督管理报告制度和运营管理服务考评办法,理顺公租房运营管理体制;运用智能化管理手段,建立完善公租房房源分配及调剂程序,提升公租房运营管理水平。

16.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和《郑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及管理办法法(试行)》,完善配套政策;按照盘活存量为主的原则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快项目认定,将符合条件的市场租赁房、富余公租房、产业园区配套住房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17.探索共有产权住房。以人才公寓项目为切入点,探索共有产权住房制度,研究制定郑州市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措施,丰富我市保障性住房类型。

18.落实人才住房保障政策。持续推进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免租住房,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非郑户籍人才购房等人才住房保障政策落实,牵头抓好以中原科技城建设为重点的人才住房保障工作,分层分类解决人才住房需求。

19.抓好直管公房管理。贯彻《郑州市直管公房管理办法》,研究解决直管公房管理难点堵点,建立直管公房长效管理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房租收缴、合同变更等日常工作,实现市内五区直管公房管理系统全覆盖。

(四)坚持规范引领,快速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20.做好中央财政试点收官工作。6月底前全部完成专项奖补资金拨付;以安置房盘活和村集体住房租赁企业为重点,加大示范企业、项目培育力度,形成经验后向全市推广;全面总结中央财政试点经验,推动试点工作圆满收官。

21.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引导国有平台公司、村集体住房租赁企业与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合作,多方式、多渠道盘活存量房源,有序充实长租房市场。对已纳入全市租赁住房建设计划的新建租赁住房项目,督导其用好财政奖补资金,按时间节点推进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市场供应。

22.规范住房租赁市场。激发村集体租赁服务企业经营活力,拓展服务事项,实现良性循环;探索在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和大型社区增加租赁服务功能,打造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新模式;启动住房租赁行业资金监管,防范化解住房租赁金融风险;开展《郑州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完善住房租赁法规体系;组织住房租赁市场检查整治,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依托市租赁平台和郑好办APP,分批次有序推进人才公寓配租工作。

23.提升住房租赁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市房屋租赁平台与租赁企业、中介机构、第三方租赁信息平台及银行的对接,完善各模块功能,实现房屋租赁信息“全过程”服务;探索将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权限下放至办事处、社区和村集体住房租赁企业,推进住房租赁网格化管理,提高住房租赁市场信息化管理水平。

(五)坚持改革创新,大力推动政务服务高效便捷

24.巩固政务服务“双减”改革。按照郑州市政务服务一体化要求,总结政务服务“双减”改革成效;规范操作规程,出台房管业务事项办事指南标准化文件,督导各责任单位推进办事指南同源发布;建立信息共享减材料清单和档案内部流转管理制度,提高办理事项材料的共享程度;制定“当天办”事项清单和办理制度文件,提升“当天办”“即时办”工作成效。

25.推行政务服务“一件事”办理。推进“开发企业首次设立”和“房屋交易全省通办”“一件事”办理,选取2至3个高频便民利企的事项列入市“一件事”清单;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对接市“注销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的数据平台”,探索更加便利的审批事项注销模式。

26.深化告知承诺制改革。对标国家自贸试验区改革标准,按照“证照分离”要求,在市内五区和开发区先期推行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告知承诺制改革;结合建设项目工程单体竣工提前验收改革情况,以及建设项目按规划分期申报预售许可的实际,分类完善预售许可审批告知承诺制度。

27.建立商品房预售审批项目归档制度。推进预售审批提交材料共享,对市政府部门核发或系统能够获取电子证照的材料,不必提交实体证照即可归档;同一建设项目首次申报材料存档后,以后续报审批的不再重复收取。

28.推进“大一窗”改革。深化存量房网签备案、资金监管与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大一窗”改革,探索将线下办事大厅“大一窗”办理模式延伸至金融机构,实现申请人在金融机构“一站式办结”。

29.提高“网签即时备案”效率。做好省政务服务网和“郑好办”APP“一件事”专区对接改造,拓展“网上办”“掌上办”场景应用,推行网签备案电子签名,持续提升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服务效能。

30.助力交房即发证工作。充分利用电子签章、人脸识别等技术,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一件事”办理全程网办,扩大商品房“交房即发证”工作覆盖面,助力交房即发证工作。

31.抓好“一网通管”改革。认真研究梳理对公共利益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发生频次较高、利用数字化手段能够高效处置的房地产领域一“事件”,形成房管业务一“事件”清单;研究制定“一网通管”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开发“一网统管”业务平台,及时建立相应的快速反应机制,推动我市房地产领域“一网通管”改革。

32.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智慧房产”项目方案评审,配合市大数据局开展招投标,及时启动项目开发;启动房屋时空数据库项目建设,建立“地、楼、房、间”一体化的“以图管房”体系;全面整理房屋交易历史数据,抓好存量房楼盘表补建工作。

(六)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改善群众居住环境

33.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改造。统筹推进建筑节能改造、水电气暖改造、加装电梯等工程,落实《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基础清单》,持续抓好常态化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列入2021年中央补助项目,2022年6月底前全面完工;列入2022年中央补助的230个项目,年底前全部完工。

34.抓好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工作。修订《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业务培训和考察观摩活动,开展量化考核,强化督查督导,确保完成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年度目标任务。

35.开展居民小区环境治理。贯彻《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落实街道属地管理职能,推进纠纷化解、业主委员会筹建工作;指导企业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做好消防设施检查维护、窨井盖治理和高空坠物防范工作;开展社区楼院整治,实施“大城管”督导检查,落实违章建筑治理、扬尘防控的配合工作。

36.加强试点项目创建。推广绿色社区创建成功经验,扩大创建比例,确保年底前全市60%以上城市社区达到绿色社区创建标准;按照圆方物业代书胡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经验做法,年底前培育不少于100家“物业服务+养老服务”示范典型;加强智慧物业平台建设,提升物业智慧化服务能力。

37.坚持党建引领提升物业服务。推进物业服务项目“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提高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工作覆盖率;开展“最美物业人”“星级物业服务企业”“优秀服务示范项目”等红色物业系列评比活动,扩大居民小区红色物业覆盖面。

38.健全物业管理服务政策体系。出台《郑州市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和运行办法》,制定物业服务行业信用评价标准,加强地方标准在物业服务中的运用,推动物业管理服务提质增效。

39.加大维修资金管理力度。全面推行维修资金“网上办”“掌上办”,进一步提高缴存比例,实现全年归集维修资金3.9亿元;推进维修资金使用业主网上表决,真实快速征集业主意见,提高维修资金使用效率;采取招投标方式选择维修资金存放银行,通过竞争性考核方式存放资金,提高维修资金存放收益,防范维修资金管理廉政风险。

(七)坚持担当作为,不断强化房屋使用安全管理

40.加快城镇住房灾后重建。建立剩余受灾房屋加固、拆除任务台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5月底前全部完成加固任务,6月底前全部完成拆除任务;积极筹措房源,妥善解决好拆除房屋群众的住房保障问题;严格落实C级以上危旧房屋管控措施,严格施工现场管理,确保不发生次生安全事故。

41.建立房屋安全管理机制。理顺全市房屋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推动成立市级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统筹指导全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明晰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逐步构建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联动的房屋安全监管网络,建立以社区(村庄)为基本单元的基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员队伍。

42.开展房屋建筑使用安全排查整治。高标准完成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工作,指导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房屋建筑领域违法建设和违规审批专项整治等专项活动,全面掌握房屋建筑安全底数,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台账,开展评估鉴定,分批分类整治销号。同时,充分利用房屋隐患排查数据,探索开发房屋建筑使用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构建高效便捷的房屋建筑使用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新模式。43.抓好城市房屋防汛工作。指导各开发区、区县(市)开展汛前排查,落实防汛工作制度,完善防汛方案预案,补齐防汛物资器材,强化应急队伍建设,组织防汛应急演练,加强应急信息联通,抓好应急抢险工作,确保城市房屋安全度汛。

44.提升居民小区排水防涝能力。按照《郑州市既有建(构)筑地下空间排水防涝提升改造专案》和《郑州市物业服务小区防汛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居民小区防汛隐患大排查,配合相关单位对地下配电设施进行迁移改造或防涝加固,解决居民小区排水防涝短板弱项问题。

45.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监管。印发《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装修人、装修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等住宅管理单位的责任,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监督巡查,及时发现和查处破坏房屋结构的违规行为。

全市房管系统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干部职工,要充分认清形势任务,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振奋精神,鼓舞干劲,主动担当,锐意进取,加强统筹协调,探索工作方法,破解发展难题,高质量完成好新年度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全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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