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67837439/2023-00002
  • 郑州市商务局
  • 重点工作
  • 2023-01-09
  • 2023-01-10
  • 通知
  • 郑商〔2023〕6号
郑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近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局安全生产各督导组:

当前正值岁末年初,春节临近,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天气增多,各类安全风险、火灾风险加大。为做好岁末年初及春节期间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和火灾防控工作,持续强化“红线意识”、“两个至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总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局领导指示要求,决定在1月份开展安全生产专督导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即日起至1月31日,局安全生产各督导组按照分包联系片区分工,每周到分管负责辖区督导检查不少于1次。

二、督查重点

(一)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1.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

2.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整治、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要求各单位有通知或会议部署,有近期排查、检查台账。

(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具体落实情况

1.每次实地检查大型商超、规模以上餐饮、会展等重点场所不少于2家,重点查看企业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检查各类规章制度落实及隐患排查情况。

3.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演练落实情况。

(三)危化品经营企业安全

1.检查加油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检查各类规章制度落实及隐患排查情况。

3.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演练落实情况。

(四)燃气安全

1.检查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场所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使用情况。

2.检查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场所非金属软管更换为金属软管情况。

3.其他燃气使用安全情况。

三、督查方式

各督查组由组长带队,相关业务处(室)人员参加,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相关业务科室人员认真配合,同步对辖区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检查。

督导检查可联合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进行,也可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

督查结果形成检查台账或检查情况报告,填写《安全生产督查情况统计表(商务部门)》(附件1)、《安全生产督查情况统计表(商贸企业)》(附件2),于1月31日前报局安全应急管理处。各组现场检查情况,填写《商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情况表》(附件3),同步交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督促做好隐患整改工作。

四、督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

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稳定,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单位要切实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迅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行动。各组要严密组织实施,确保督查工作高质量完成。此次行动开展及完成情况将纳入2023年度各处(室)安全生产绩效考核。

(二)扎实工作,注重实效

各督查组要切实认真负责,对所负责片区商贸行业重点场所进行全面督查,确保全覆盖。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各督查组与企业负责人要现场签字确认,建立隐患台账。督查期间,各组要注意留存检查图像、文字、数据等相关资料。检查结束后,由安全应急管理处负责收集整理督查结果,做好后续督促整改工作。

(三)加强协作,严守纪律

督查期间,各组要严守工作纪律、遵守“八项规定”。局办公室、安全应急管理处负责做好此次督查行动的规划、协调、后勤保障及后续跟进工作。市局各督导组要切实发挥督导作用,严格督查各区县(市)工作落实情况,及时收集各区县(市)好的做法经验;对于不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工作不力、消极等靠的单位,可汇总报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视情下发督办通知,并在全市商务系统进行通报。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配合,协助督查组开展工作,检查发现的任何隐患都要持续跟进,直至整改完毕,确保督查行动取得良好效果。

联系人:王会永 白晓辉    电  话:67185872

邮  箱:swaqxf@sina.com


附件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