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186/2023-20225
  • 郑州市水利局
  • 工作计划
  • 2023-03-01
  • 2023-03-01
郑州市水利局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之年,是落实“强投资、稳增长”,推动水利重点项目大干、快干的重要之年。扎实做好2023年各项水利工作,对推动全市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推动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河南、视察黄河和南水北调重要讲话指示精神,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治水思路,统筹水利发展和安全,坚持“四水同治”“五水综改”,突出规划引领,强化项目带动,严格行业监督,持续开展“三标”行动,不断推进治水体系和治水能力现代化,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

——水利重点项目高质量推进、成效初显。全力推进2023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完成12.35亿元年度投资计划。加快实施贾峪河治理工程、郑州市金水河调洪工程、金水河分洪工程、常庄水库加固提升工程等续建项目。开工建设郑州黄河刚性护岸试点项目、贾鲁河综合治理七里河分洪工程、十八里河退水利用、天坡水库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庙湾水库、尖岗等水库提升工程前期工作,尽早实现开工建设。“一库一案”加快实施,新启动70座水库“一库一案”工作。

——河湖长制工作机制扎实开展、落实见效。大力创建幸福河湖,创建不少于1个省级、10个市级幸福河湖。全面压实河湖长“管、治、护”责任,引导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开展河湖问题专项整治,持续改善河湖环境。深化“河长+”工作机制,合力解决河湖重大问题。

——水资源保障力度不断加强。水资源优化配置和保障能力不断强化,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安全有保障。水资源刚性约束不断增强,节水行动、“双控”行动不断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水资源监控监测体系不断完善。

——民生水利保障能力不断增强。防汛抗旱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五预”措施严格落实,水旱灾害防御能力不断提升。农村供水“四化”建设全面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系统推进,完成50平方公里防治面积。

——行业自身建设不断加强。法治水利建设进一步加强。深入抓好平安水利建设,复创“全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高质量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争创“2023年综合工作优秀单位”。

三、重点任务

(一)持续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

1.严格落实防汛责任。落实全市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主要河道、南水北调工程、淤地坝、在建水利工程等防洪工程及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名单,并进行公示,将防汛责任落实到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中各个环节。

2.持续排查治理隐患。扎实开展汛前隐患排查整治,对水库、河道、南水北调等防洪重点部位和山洪灾害防御的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防汛安全隐患和问题,制定“问题、责任、整改”清单,及早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和消除隐患,加强督导检查,坚持边查边改、动态管理,确保安全度汛。

3.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全面建成防汛“五预”系统,强化监测预报预警水平;持续加强与气象、水文部门沟通联动,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工情发展变化,适时组织会商研判并启动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做好重点水库、主要防洪河道、山洪灾害的预报预警,为防汛指挥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4.修订完善防汛预案。结合水工程现状、2022年执行情况、雨水工情变化及汛前检查等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水旱灾害防御、水库、河道、山洪灾害等水利系统防汛应急预案,适时开展防汛预案评估,进一步健全预案组织体系、应急响应、险情抢护、应急保障等内容,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

5.抓好水工程调度。加强水库安全运行管理,组织指导全市138座水库逐库编制调度运用计划,严控汛限水位;加强除险加固水库、未竣工验收水库运行管理,逐库落实限制运用措施;统筹河道调度,根据河道实时水位和监测预警信息,及时调度城区主要河道闸坝,必要时降坝塌坝运行;做好上下游、左右岸协调,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和两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做好抢险技术支撑。根据防御洪水应急抢险需要,发挥水利行业优势,依托储备的物资、建立的专家库和防汛抢险队伍,遇突发险情提前预置人员、队伍、物资,为防汛抢险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7.统筹做好抗旱供水。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在做好强降雨防范的同时,统筹做好抗旱工作,针对西部缺水地区,做好旱情、墒情监测,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抗旱骨干作用,加强水源统一管理和调度,强化抗旱用水保障。

(二)完善规划体系高质量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1.推进规划审批落地实施。加强对接汇报,加快《郑州市城市防洪规划》水利部技术审查、省政府审批。

2.完善郑州水利规划体系。按照水利部总体部署,组织编制《郑州市现代水网规划》《贾鲁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规划方案》《郑州市中小河流治理总体规划》《郑州市供水安全保障实施方案》。

3.加快实施5个续建项目。汛前完成郑州市金水河综合整治补充工程(原郑州市金水河调洪工程及部分分洪工程)、金水河分洪工程、常庄水库加固提升工程、贾峪河生态治理工程(水利和生态修复部分)、贾鲁河尖岗水库大坝至南四环桥段(一期)工程等项目主体工程建设。

4.开工建设6个新开工项目。开工建设黄河堤岸刚性试点项目、贾鲁河综合治理七里河分洪工程、河南省南水北调防洪影响处理后续工程(郑州市段)、郑州市南水北调十八里河退水利用工程、天坡水库加固工程、花园口引黄干渠综合治理工程。

5.完成7个项目前期工作。完成郑州南站枢纽产业园区河道治理项目、庙湾水库工程、尖岗水库加固提升工程、丁店水库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楚楼水库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河王水库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圃田泽水循环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具备开工条件。

6.加快推进4个项目前期。加快推进十八里河防洪提升综合治理工程、魏河防洪提升综合治理工程、贾峪河生态治理工程(水文化馆部分)、陆浑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前期工作。

7.加快实施“一库一案”。按照“先加固、再提升”原则,启动实施70座水库“一库一案”工作,优先完成病险水库和影响南水北调防洪安全的左岸水库。

(三)不断强化水资源保障能力

1.优化水资源配置体系。落实《郑州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规划》,优化调整沿黄8个口门指标,根据黄河水量变化,完成年度引水计划;完成花园口、马渡等黄河引水口门取水许可批复。统筹配置南水北调7个供水口门指标,完成7.3亿立方米供水计划,优先保障生活用水;充分利用南水北调生态补水,依托现有5座退水闸向相关水系补水,提高南水北调水利用效率。将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提高全市非常规水利用率。优化生态水系调度,加强生态流量日常监测、监管,保障河湖基本生态流量。完善备用水源调度体系建设,发挥尖岗水库、常庄水库应急备用水源调蓄调度作用,提升供水安全保障能力。

2.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坚持“节水优先”,深入推进节水行动,高质量完成省、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明确各区县(市)可用水量,严禁水量超载的区县(市)新增取水。持续推进地下水综合治理,指导登封、荥阳开展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补助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如期完成年度地下水压采任务。积极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节水宣传,培育浓厚节水护水社会氛围。

3.细化水资源监督管理。整合升级水资源监控系统、取水许可系统、水资源税系统等已建信息系统,推进地下水监测体系建设。加快在线计量设施安装,做好数据传输和后期运行维护。充分利用水资源监控监测体系,及时查处“超许可、超计划、不按审批用途用水”问题。开展取用水专项执法,打击违法违规取用水行为。

(四)深化落实河湖长制

1.大力创建幸福河湖。落实《关于开展幸福河湖建设的决定》要求,充分发挥河长办“组织、协调、分办、督办”职责,力争创建不少于1个省级幸福河湖、10个市级幸福河湖。

2.保障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落实《郑州市市级河长履职尽责“两函四巡三单两报告”工作法》要求,通过及时发出巡河提示函、报请河长签发河湖问题交办单与督办单、报告河长责任河流相关情况等措施,引导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

3.深化“河长+”工作机制。建立跨界河湖联动机制、联防联控机制,配实基层河湖巡查队伍,发挥“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机制作用,合力解决河湖重大问题,维护良好河湖水事秩序。

(五)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巩固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成果。健全农村供水问题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做实做细应急供水预案,保持问题动态清零,确保不出现规模性饮水不安全问题。

2.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全面推进农村供水“四化”建设,完成巩义、新郑“四化”工程扫尾,开工建设登封、荥阳、新密、中牟“四化”工程。加大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力度,指导相关区县(市)将符合条件的小型水源和农村供水工程建设项目,纳入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实施稳定水源工程建设,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建设和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

3.加强已建工程运维管理。用好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补助资金,建立维修养护项目清单和资金使用台账。推进县级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统一管理和专业化管护,健全完善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强化水费收缴。分级推进农村供水工程管水员和维修服务人员培训,提升管水员技能水平。

4.开展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强力推进灌区现代化改造,积极争取实施荥阳市李村灌区2023-2025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继续做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组织开展灌区灌溉水质监测;严格大中型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考核;稳步提升运行管护水平,保障粮食安全效能。

5.持续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以西部山丘区为重点,完成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平方公里。以国家级和省级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创建为抓手,加大推进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工作,争创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1个、省级水土保持示范工程(清洁小流域)2个。

(六)着力推进水利行业规范化管理

1.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落实《郑州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严格工程招投标全过程监管,确保各项招投标合法合规。强化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严格质量体系核查和质量监督检查,开展全市重点水利项目二次集中巡检。严格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夯实责任,强化督导,持续抓好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规范施工工地管理,大力开展“水利文明工地”创建。以落实“一金三制”为重点,有效推进“欠薪”治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2.加快水利项目验收。全力推进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贾鲁河综合治理生态绿化工程尾工建设,完成验收任务;加快推进金水河调洪工程、贾峪河生态治理工程、贾鲁河尖岗水库大坝至南四环桥(一期)工程等局属各新开工项目建设进度,同步加快验收进度;全面完成五星水库、少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任务和蓄水验收;加快推进坞罗水库、丁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双洎河大隗黄湾寨至曲梁交流寨段治理工程竣工验收。

3.强化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优化生态水系调度,规范河道日常巡检养护,强化考核管理,打造一批“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河湖;全面推进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狠抓小型水库专项检查问题整改,持续开展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完成具有防洪功能的小型水库划界,加快推进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及验收、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做好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项目验收及数据接入,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4.严格监管人为水土流失。坚持全链条、全流程闭环管理,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全面强化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常态化开展水土保持全覆盖信息化监管,做好水利部和省水利厅下发疑似违法违规图斑认定、查处和整改工作。依法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全社会水土保持法治意识。

(七)有序推进南水北调和移民管理

1.持续提升南水北调供水效益。大力协调推进南水北调观音寺调蓄工程前期工作,力争年底前开工建设。继续抓好南水北调后续工程建设,完成2023年度配套工程验收任务。加大引水口扩大引水量研究,大力推进高新区、经开区、白沙组团、新郑市龙湖镇供水工程等新增供水配套工程前期工作,不断扩大受水区范围。完善日常运行管理制度,加强泵站机组日常养护、输水管线巡查,落实各项防汛措施,确保南水北调中线干渠和配套工程运行安全、供水安全、水质安全。

2.切实保障移民和谐稳定发展。持续抓好移民后扶项目和美好移民村建设;落实移民后扶政策,引导移民村向生产发展项目转移。及时下达移民直补资金,用活移民安置账面结余资金,化解处理移民安置遗留问题。

(八)持续深化水利行业改革

1.持续推进“五水综改”。落实《郑州市“五水综改”实施方案》,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细化任务,明晰举措。

2.创新水利项目投融资模式。深入落实《河南省深化水利工程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创新政府投资安排方式,在组建完成市级水务集团的基础上,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整合现有水务资源和业务,发挥资源资产、专业技术和完整产业链优势。盘活存量水利资产,做大做强水利投资平台,提高市场化投融资能力,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立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

3.做好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后半篇文章。扎实推进新整合组建的郑州市水利工程运行保障中心、郑州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郑州市生态供水保障中心、郑州市水资源综合保障中心、郑州市水政监察支队的机构重组。研究制定新组建单位“三定”规定,配齐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并适时挂牌,完成重组单位转隶和党组织的调整设置,做好岗位设置方案的制定和全员聘用,对接市财政落实经费保障方式,按要求完成法人登记等有关工作,坚决完成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工作任务。

4.持续优化水利行业营商环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出台2023年度抽查计划、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定期开展检查抽查;强化市场主体资质和执业情况监管,积极应用全国及省级水利市场监管平台信息,严厉打击扰乱水利建设市场违法行为;建立完善公平竞争统一审查机制,大力宣传公平竞争政策,将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纳入常规法制审核;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抓手,不断完善机制和流程,规范水行政审批行为,确保好评率、按时办结率达到98%以上。

(九)不断加强行业自身建设

1.加强法治水利建设。有序推进普法宣传,制定202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积极开展各项水事法律法规宣传。严格依法行政,落实服务型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业运行,系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密组织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培训和考试,提高执法业务素能。持续开展“放权赋能”后续工作,明晰市县两级水行政管理权限,做好指导服务、业务培训、监督检查等工作。

2.深入抓好平安水利建设。完善安全监督工作机制,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积极推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督查督导,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开展水利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健全与政法机关协同联动机制。从严抓好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复创“全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加快平安建设基层示范单位创建,促进水利行业持续安全稳定发展。

3.狠抓督查督办工作。完善督查工作机制,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对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重大民生实事等重点工作,建立任务提醒机制,并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协调例会,确保任务顺利完成。抓好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事项,网民留言、《人民网》交办单、局长信箱等各类督办件的办理,跟踪督办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及局长办公会决定事项,确保政令畅通。提高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质量,实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周报制度,做到按时答复率、见面沟通率和代表委员满意率达到100%。

4.持续做好信访维稳。积极推动信访积案化解,重点加大群体性事件、非接待场所上访、重信重访等重大疑难问题的跟踪督办力度。加强信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完善应急处置方案,信访稳定突发事件妥善处置率达到100%。贯彻落实《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规范办理程序,落实办理责任,严把结案审理,按期结案率、年终结案率达到100%。健全信访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信访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制定政策、实施项目、施行改革的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重大决策、重大项目信访稳定风险评估率达到100%。

(十)高质量推进党的建设

1.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三力”。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创新理论,认真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用好“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矩阵,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2.重视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好干部标准,坚持因事设岗、因岗择人的原则,调整配齐空缺的机关中层干部。结合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选准配强涉改后的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根据职位空缺,适时启动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职级并行工作。严格落实干部选任党组动员、方案预审、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会议讨论决定和任职公示备案等法定程序。按照“凡提四必”规定,拟任职人选提交党组会议决定前,书面听取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意见,坚决防止带病提拔,确保选人用人公信度。

3.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推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每季度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和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及时处置网络舆情,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绝对安全。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严格《水利郑州》、网站审查。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部署新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用好谈心谈话、典型案例通报、以案促改等措施,进一步增强法纪观念和法律意识。定期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情况监督检查,常态化抓好廉政警示教育,做到防微杜渐,抓早抓小,切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积极发展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抵制庸俗腐朽的政治文化。

5.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发挥省级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持续强化提升文明创建水平、干部职工文明素养、水利创建品牌影响、文明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党建+文明创建”模式,坚持党建引领文明创建、党建融入文明创建,党建助力文明创建,推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继续以文明单位与实地点位结对共创为载体,持续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立足郑州高质量发展大局,围绕郑州水利发展中心工作,对照年度任务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逐项逐条梳理分解,细化推进措施,形成全面系统的时间表和任务书。坚持项目化推进,明确牵头责任领导,带领有关处室在深入研究、准确把握任务的基础上,吃透用好政策规定,持续跟踪督导水利重点项目建设,定期协调解决水利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强化“三标”意识

不断强化“工作有标杆、落实有标准、突破有标志”三标意识,持续提升能力作风,开展能力作风培训,培育积极进取精神,激发干事创业活力。持续抓好自身建设,增强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和工作素能;持续推进行业规范建设,打造优质精品水利工程;持续提升服务水平,强化“人民至上”理念,增强文明高效服务本领。

(三)完善考核机制

完善督导督查和激励奖惩机制,健全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建立评估、通报和评先制度,强化进度检查和监督指导,定期组织专项督查和召开现场会,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对推进工作不力的,严格督办和问责,对于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四)严格监督检查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紧密围绕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提升、灾后恢复重建和重点项目建设、强化水资源保障能力、深化河湖长制、农村饮水安全等重要工作,采取明查暗访、“四不两直”等措施,加强监督指导和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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