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821951/2021-00102
  •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重点工作
  • 2021-11-29
  • 2021-11-29
郑州市2021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一、2021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统筹组织情况

1.组织召开全市联席会议。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安排,2021年7月市联席办组织召开2021年郑州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27家部门参加会议,会上对我市2020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汇报,对2021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2.开展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政策措施清理。6月,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清理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政策措施的通知》(郑市监文〔2021〕165号),于6月16日至8月5日,组织全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2021年5月1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开展了专项清理工作,重点清理违反《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规定标准的政策措施。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共梳理政策措施885份,未发现存在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的政策措施。

3.配合做好省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迎检工作。按照省联席办工作要求,市联席办与省第三方评估机构人员积极对接,第一时间将评估材料要求传达至各被抽检单位,要求各单位做好准备工作,迎接第三方评估。做好第三方评估机构与抽检单位之间的交流沟通工作,及时查漏补缺,保证市政府及各单位评估材料按时按要求上报。

(二)审查机制建设情况

1.及时调整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市直有关部门职能调整和人员变动情况,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相关要求,经市政府批准,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21〕88 号),进一步健全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完成召集人、副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2.建立健全内部审查机制。印发《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内部审查范围,强化主体责任要求市局各处室在起草政策措施时履行审查程序,严格程序把关,力求该审查的政策措施一个不少,该发现的问题风险一个不漏,该整改的问题隐患一个不放,确保每一项审查结论都能经得起检验。市联席办各成员单位均已建立健全内部审查机制,审查工作有序开展。

(三)政策措施审查情况

根据省联席办《关于对2021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和交叉检查工作的通知》(豫竟审联办〔2021〕2号)文件要求,市联席办各成员单位和各开发区、区县(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开展全面自查工作。经统计,2021年郑州市共出台政策措施251件,涉及公平竞争审查的政策措施共157件,经审查修改的政策措施13件,已出台政策措施未发现有违公平竞争的情形。

(四)宣传培训情况

10月27日至28日,市联席办组织举办了2021年郑州市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班,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各开发区、区县(市)联席办工作人员参加培训。此次培训会邀请郑州大学、省市场监管局等多位专家学者,讲解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若干问题、公平竞争审查和第三方评估等业务知识,进一步提升了参训人员业务能力和审查水平,进一步推动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对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的意见、建议

首先要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2022年,市联席办将组织相关机构开展我市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级各部门实际运行中存在的排除、限制竞争的问题,全力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为营商环境打造新优势,为我市经济发展注入活力。其次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培训宣传,继续组织召开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培训会议,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意识,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能力。最后要持续开展督查工作,按照国家、省文件精神,对重点部门和各开发区、各区、县(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专项督查。在督查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先进经验进行推广。


郑州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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