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532308/2023-00038
  • 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 医疗保障工作要点
  • 2023-05-11
  • 2023-05-11
2023 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要点

(征求意见稿)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医保系统要锚定“两个确保”,落实“三标”要求,推进“十大战略”行动,深化“五医联动”改革,内抓管理、外树形象、争先创优,不断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持续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水平,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保服务。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1. 抓好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好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动党的建设和医保业务深度融合。

2.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要求,打造“四强”党支部,推动医保局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强化党员教育管理。

3. 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强化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纪检队伍建设,强化日常监督,严格执纪保障。开展以案促改和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持续纠治“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清廉环境,做好“清廉型机关”建设试点工作。

4. 做好文明创建和意识形态工作。加强职工思想道德建设、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党组织和党员“双报到”等活动,巩固文明创建成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妥善处置医保领域意识形态风险。

二、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5. 巩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按照“保障基本、平稳过渡、协同联动”原则,持续开展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制度,确保政策连续性和改革前后待遇顺畅衔接。积极探索开展门诊统筹基金的实时监管。

6. 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健康发展。持续做好“郑州医惠保”宣传和参保动员,指导共保体和第三方服务平台做好客户咨询、理赔运营、社会舆论,制定共保体保司准入退出和监督考核办法,指导平台公司及主承保做好产品方案的动态调整,确保惠民保项目稳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7. 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积极申报国家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在确保民生保障总负担可承受的情况下,探索建立有效的独立筹资机制和监管机制,完善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建设。

三、持续提高群众保障质量

8. 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农村低收入人群医疗保障工作,建立健全部门间的数据共享机制,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群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加强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信息化建设,将服务网络延伸普及到乡村。

9. 完善生育保险政策措施。根据国家和省局工作安排,修订完善我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统一规范生育津贴支付政策,探索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

10. 做好“乙类乙管”后新冠治疗费用保障。做好“乙类乙”后新冠治疗相关费用的运行监测、资金预算、基金清算等工作,保障患者看病就医,减轻救治医疗机构垫资压力;抓好医保基金监管,切实防范少数不法分子利用政府特殊保障政策侵占人民群众救命钱。

11. 拓展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在全面做好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基础上,谋划逐步向其他病种扩容。

四、强化基金使用管理

12. 规范医保基金预决算管理。科学编制医保基金预决算,完善预算评价体制机制,实施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益。

13. 强化基金运行风险预警。健全完善统计分析和基金风险预警制度机制,定期开展基金运行统计分析,切实做好风险预警,防范基金运行风险。

14. 加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推动医疗救助资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强化绩效监控,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五、加强医药服务管理和医保供给侧改革

15. 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落实国家《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配套政策体系,巩固提升改革成效。规范完善分组调整机制,提高管理应用能力,推动普通门诊统筹支付方式改革,引导医疗机构优化内部管理和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减轻群众负担。

16. 做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落实国家、省集中带量采购成果,逐步扩大公立医疗机构联合采购;以慢性病、常见病为重点,探索开展药品整类集中采购;抓好脊柱类耗材、种植牙耗材集采中选结果落地执行;拓宽供应渠道,加强配送和服务保障,确保结果落地;加强集采政策监督,确保集采中选结果落地执行。

17. 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加强与卫健、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完善更加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和比价关系,推进区/县级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做好医改重点任务配套调整;接续开展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等专项治理。

18. 创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疗保障管理。创新开展人头加权预算试点,将人头加权预算纳入2023年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额预算编制,指导中牟县、巩义市做好试点和运行监测;完善政策体系,实现DIP分值付费与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总额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做好管理平台建设,加快推动实现居民签约、健康档案、电子病案等信息平台共建共享。

19. 巩固创新中医支持政策。探索建立定点医疗机构中医使用情况与机构等级系数、DIP病种分值、辅助目录、绩效评估等联动机制,鼓励定点医疗机构主动提高中医药服务占比;逐步扩DIP中医病种、中医日间病房病种范围,支持将更多优质中医治疗项目、治疗性中药制剂、中药饮片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六、加大基金监管力度

20. 完善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探索建立基金监管信用管理制度,推动实施分级分类监管,针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参保人等主体,完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信用评价结果运用。落实完善举报奖励制度,修订完善我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进一步发挥举报奖励辐射效应,引导群众参与社会监督。

21. 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开展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行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对象以及重点药品耗材,发挥基金监管打击医药腐败的探照灯作用,发挥好联合惩戒、协同治理作用。以“清廉郑州建设清廉医院创建行动”为契机,以检查检验、康复理疗为重点检查领域,综合运用智能审核、日常稽核、专项检查、联合检查、日常巡查、重点抽查、交叉互查、督导抽查等多种手段,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

22. 打造基金智能监管体系。积极推进“透明医保”治理平台建设,拓展“透明医保”治理平台应用范围和应用效能,增“大数据技术”服务基金监管稽核业务的能力;加大智能场景监控系统的拓展应用范围,为医保基金监管和稽核工作提供重点方向和重点环节;加强异地就医基金监管;探索推进对DIP等支付方式改革的智能审核和监控。

七、加强医保信息化建设

23. 深化推进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持续优化完善医保信息平台系统功能,推动平台应用提升;完善医保骨干网络建设,规范医保数据应用,做好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护;落实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动态维护机制,深化编码标准应用;强化医保数据治理,运用接口校验规则,提升贯标数据标准性和核心数据准确性;提“互联网+医保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移动支付、医保综合服务终端建设及应用;分级组织医保信息平台检查,推动建设应用要求落实,促进信息化标准化水平整体提升。

24. 稳步推进医保创新项目建设。按照年度重点改革事项清单,扎实开展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探索,推进医保数据汇聚治理、授权运营和典型场景应用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完善“一基地一平台”场地软硬件配套,分步推进“医惠保”“透明医保”、DIP支付方式、智能场景监控等展示项目上线,逐步建成集创新项目展示、医保数据挖掘、创新应用引领于一体的综合平台。积极配合智慧医保项目招投标工作,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需求对接,加快推进项目落地。

八、优化医保公共服务

25. 扩大异地就医结算范围。加大政策宣传培训,进一步扩大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覆盖范围,稳步提高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

26. 延伸医保服务网络。深化与医药机构、金融机构合作,持续推进“郑州医疗保障服务站”建设,扩大覆盖范围,提高建设质量;加快五级经办体系建设,推进医疗保障乡、村两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规范服务清单和服务规程,实现“家门口”享受医保经办服务。

27. 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拓展郑好办APP、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等网办平台功能,优化“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智能审核系统、门诊慢特病网办系统、业务预约系统、医保服务网点和定点医药机构电子地图,丰富医保经办网上服务渠道和服务事项。

28. 优化线下服务体验。深入推进告知承诺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电子证照、数据共享核验、行政协助等政务服务事项“双免办”相关应用,拓展自助服务体系,扩大“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覆盖范围。

九、夯实医保高质量发展基础

29. 完成市级以下医疗保障部门垂直管理改革。理顺各区、县(市)分局体制机制架构,妥善处理机构改革遗留问题,确保思想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抓好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统筹调整优化局属事业单位编制及人员配置,逐步消化临时编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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