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532308/2024-00011
  • 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2024-02-28
  • 2024-02-28
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河南省医疗保障局的关怀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部署,按照“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较好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升履职能力。一是抓“关键少数”。局党组中心组率先垂范,先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及郑州市各项部署,提高履职能力。二是抓谋划安排。制定印发了《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202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3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等,进一步压实了工作责任。三是抓全员覆盖。将宪法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列入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每期干部培训至少安排1次法治专题学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法律六进”,组织开展法治进机关、进社区、进医院、进药店、进经办场所等法治宣传活动。

(二)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依法行政保障机制。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依法治理、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统一起来,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一是健全完善组织机构。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健全完善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依法治市和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夯实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二是加强统筹谋划。通过印发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以此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制定《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检查工作规程》《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工作规程》《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举报投诉稽核工作规程》《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举报投诉行政执法工作规程》等相关制度,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主动部署、重大问题主动过问、重点环节主动协调、重要任务主动督办,做到真正关注医保法治建设、真正关心法治工作进程四是强化督促评价。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评价体系,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由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开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落实。

(三)完善决策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健全决策机制。规范完善请示报告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和集体决策,充分听取意见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二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制定《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制度(试行)》,重要问题均充分征询法律顾问意见提前预判、化解法律风险,2023年无败诉案件法律顾问作用显著三是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23年我局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5件,全部通过备案审查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2023年9月,宣布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失效并向社会发布。四是健全政务公开。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依规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制定工作流程,加强信息管理,按照测评要求持续完善发布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深化“四项改革”,全面提升依法履职效能。一是市级以下医保部门垂直管理改革蹚出新路子。积极承担全省医疗保障能力建设试点改革任务,科学合理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稳妥组织人员转隶确定、经费保障、关系衔接、干部安置等核心事项,创造了“1+12+4”的医保管理“郑州模式”。二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取得新成效。大力推进以按病种分值(DIP)付费为主体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将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绩效考评结果与质量保证金返还挂钩,推动全市具有住院资格定点医疗机构DIP付费全覆盖,实现住院次均费用、自付费用和平均住院床日“三重降低”。三是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得到新提升。落实国家、省级改革要求,稳妥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前瞻性提出按次收取起付线、基层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适当提高年度统筹限额等举措。2023年全市共有1311.70万人次享受职工门诊共济待遇,医保基金支付11.75亿元。提高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标准(由150元/年提高至300元/年),鼓励引导参保群众门诊就医、合理诊疗。四是医保支持中医传承创新发展实现新突破。在全省率先探索实行“中医日间病房”治疗模式,首批确定39个病种、11家医疗机构医保结算试点,取得良好成效,部分病种次均费用降幅45.2%。

)突出医保特色,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一是以医保服务协议为“柔性抓手”,实现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医保部门与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都有维护基金安全这一良好愿望,对定点医药机构实施协议管理,将可能出现的违规情形以提醒、指导、警示的方式化解在事前,推动合法使用医保基金成为定点医药机构的共识和自觉。二是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公布免予、从轻、减轻处罚清单,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主体状况、主观过错、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等因素,将免罚清单的运用与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效衔接,实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三是积极开展试点探索工作。新郑分局被确定全省医保系统落实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试点单位探索将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和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应用相结合,实现将监管重点从事后查处向事前提醒、事中控制延伸,做到从源头上降低行政相对人的违法风险。

)落实学法普法,营造医保法治工作氛围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2023年重点学习了《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与医保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实施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二是围绕职能职责开展群众性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宣讲,推动用人单位、参保群众、两定机构了解、掌握、善用医保政策,把医保普法宣传融入政策宣传,作为医保普法的重要抓手。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2023年在郑州地铁1-5号线及出租车和公交车,共14217块电子屏同时播出宣传标语、海报及动漫视频,张贴宣传海报16500张,发放宣传折页18000份,宣传受众达到2000余万人次。

)稳步筹划实施,医保法治建设初成效一是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两年获全省医保系统法治建设评价优秀等次,并2022年度郑州市法治建设考核中取得优秀等次二是取得多个法治建设专项荣誉。2023年3月,我局一执法案例被表彰“全省医保系统2022年度优秀行政执法案卷”;2023年6月,我局荣获“郑州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先进单位”;2023年7月,在首届全省医疗保障系统法治工作队伍比武活动中摘得全省第一2023年9月,在河南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取得100分的优异成绩2023年12月,局属单位郑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稽核中心被确定为全省医保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单位

二、存在的问题

医保法治建设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法治系统思维不够全面实际工作中存在积极性、主动性不强的问题;基层法治工作力量薄弱,专业性人才缺乏,法治力量还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水平存在市县两级参差不齐,执法规范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医疗保障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群众利益关键靠法治,2024年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的政治任务。将落实法治郑州建设和医疗保障改革内在要求相结合,使之成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提供优质参保体验的行动指南,从而进一步夯实全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二)提高“关键少数”法治站位。切实推进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带领其他领导干部主动关注、主动督促法治建设面临的问题,做到真正关注医保法治建设、真正关心法治工作进程

(三)提升法治工作队伍专业素养善于培养人才,注重“传帮带”,建强法治工作队伍。下一步要采取线上、线下多种灵活方式开展法治培训学习,提升基层人员依法行政、合法性审核、执法监督等工作能力,争取都能做法治建设的“行家里手”。

(四)持续发挥法治示范引领作用。在试点、示范点申报、建设方面,多数医保部门能够抓住机遇、积极作为,既有为法治建设增光添彩的初心意愿,也有医保人的担当和实力。下一步,我们要以示范点创建为契机,全面提升医保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和法治建设能力。

法治建设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继续胸怀全局、把握大势,敢于担当、主动作为,进一步增强推进法治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积极探索实践,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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