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717/2024-00031
  • 郑州市司法局
  • 计划,重点工作
  • 2024-03-01
  • 2024-03-04
郑州市司法局2024年工作计划

一、聚焦法治建设,持续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

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心组学习、纳入党校课程、纳入法治宣传重点,营造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办好全市领导干部习近平法治思想研修班,提升法治思维和能力。

抓好工作统筹。调整健全委员会及四个协调小组和委员会办公室,确保组织健全、作用发挥。适时召开依法治市办公室会议、协调小组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传达工作要求,搞好任务统筹。各区县(市)特别是各开发区,要尽快健全法治工作组织,明确职责分工,理顺内部关系,推动工作运转。

抓好领导干部述法。认真落实党委(党组)半年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巡察等工作制度。根据上级会议召开情况,及时筹备召开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制定年度工作要点,部署安排年度重点工作。

抓好法治督察。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和《河南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迎接依法治省办实地督察。落实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强化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监督。

压实普法责任。开展普法责任制年度履职报告,用好依法治市考核平台,运用普法提示函,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把普法宣传教育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实现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提升“南水北调郑州段法治文化带”“郑州黄河法治文化带”,建设“大运河郑州段法治文化带”,争创优秀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发挥“报、网、端、微、屏”等平台作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

二、聚焦示范创建,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深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大力开展郑州市创建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各区县(市)要积极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通过创建引领、培育典型,切实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质效。金水区“五室一庭”项目要进一步完善提升,确保单项示范项目创建成功。

做好重要文件起草和会议组织。组织起草郑州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按规定完成报告程序。研究制定《郑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并提请印发实施,起草《郑州市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等。筹备召开全市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现场会等会议。

抓好省、市法治考核工作。完善2024年度法治考核指标体系,将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指标深度融入年度考核,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以示范创建的标准提升法治工作水平。

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等工作推进机制,实行法治工作月报制度,加大日常工作统筹指导力度,督促各级各部门法治工作走深走实。

持续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对执法权限下放的指导、审核,做好乡镇行政执法人员的岗前培训,落实司法所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的配置,积极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常态化开展“驻站式”执法监督。紧盯“双下降”目标,以“驻站式”执法监督检查为基本形式,对2023年全市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较高的区县(市)政府和市直部门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郑州市行政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确保执法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深化府院、府检联动。建立健全府检联动机制,完善常态化联动工作平台,适时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府检联席会议,推动府院联动、府检联动实体化运作。

三、聚焦科学立法,持续加强政府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围绕生态保护、住房租赁、现代物流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加强立法,科学拟定2024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按程序推进2024年度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审议项目起草和审议。进一步健全地方政府立法机制,拓展社会各界参与政府立法的渠道,遴选并公布第二批市政府立法联系点,充分发挥立法联系点接地气、察民情、听民意、聚民智的“直通车”作用。完善立法工作制度,灵活运用“小切口”、“小快灵”式立法,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组织多层次政府立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立法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法治素养和实践能力,提升立法联系点参与地方立法的能力。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适时启动《郑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修订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力度,坚持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备案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坚决纠正违法文件,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季度评查,适时将发文目录抽查范围延伸至乡镇(街道办),对未严格落实管理制度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和约谈。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组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合法性审查业务培训活动。开展“保交楼”等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和年度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

四、聚焦司法为民,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工作要求,积极开展省、市示范点创建活动,将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标准化创建纳入创建工作;常态化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进一步健全乡村法律服务网络。

优化公证机构运行。组织全市公证机构积极拓展公证业务领域,力争实现全年办证量、收费、个人收入增长10%以上。组织开展公证质量案卷评查活动,强化公证质量日常监管力度。深化公证减证便民,健全公证服务绿色通道,开展向社会承诺办实事,组织开展“敬老月”等公益服务活动。

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建立健全司法鉴定机构与人民法院等办案机关之间的沟通机制,确保信息互通及时、高效;拓展业务领域,组织全市各机构大力推进司法鉴定法律服务向社区、乡镇延伸,努力满足基层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组织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持续开展规范化执业检查,提升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执业水平。探索建立公证、司法鉴定行业投诉纠纷联动联调机制,切实降低公证、司法鉴定投诉量和行政诉讼发案量。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活动,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做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工作。提前谋划,深入调研,做好考点筛选和考试组织工作。加强法律职业资格日常管理,进一步规范资格初审,证书发放,初始备案、异地转入和遗失补办等业务办理流程,提高群众满意度。

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持续减证便民、优化材料清单和办事流程,减少跑动次数,真正实现“不见面”审批。

五、聚焦法律服务集聚区建设,推动律师行业做大做强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重要指示精神、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和省厅党委“六个必须”要求,加强党建引领、政治引领和监督指导,加快提升我市律师行业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律师大市向律师强市转变。

启动法律服务集聚区建设。以龙子湖中央法务区为龙头,加快建设“1+7”法律服务集聚区,分级出台相关奖励扶持政策,引导名优律师事务所、法律科技公司、法律新媒体、法律研究和培训机构入驻,在分所设立等行政审批事项上予以政策倾斜,搭建全类型、新业态法律服务机构高效能集聚新平台,打造高规格、高层次法律服务业研讨交流新地标,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示范区。

加强律师行业领军人才培养。制订律师行业领军人才培养规划,加强重点业务领域、新兴业务领域、高端业务领域,特别是涉外业务领域律师的培训,推动律师业务转型和升级。特别依托“1+7”法律服务集聚区建设,加快培养通晓国际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律人才。适时开展郑州律所与港澳律所联营试点工作,支持郑州律所在国(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和外国名优律师事务所在我市设立代表机构。

推进律师服务资源合理布局。结合国家中心城市阶段性发展特点和需求,科学引导,使规模大所、品牌名所、专业强所、精品小所合理布局,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群体、不同地区的法律服务需求。依托市律师协会,在中央法务区登记设立郑州市律师调解中心和企业合规管理指导中心等两个民办非企业单位,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经济高效灵活的民商事解纷和企业合规管理渠道。强化工作措施,着力提升公职律师覆盖率,继续开展好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工作。

倡树新时代郑州律师行业新形象。准确把握我市律师行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阶段新要求,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着力提升律师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水平。持续推进“千所联千企”“万所联万会”、村(居)法律顾问、律师行业东中西部对口援建、新入职律师到基层司法所实践锻炼等工作落实,编印《郑州市律师行业发展报告》,把律师队伍引导好、管理好、服务好,为加快建设“两化五强”国家中心城市,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贡献律师智慧和力量。

六、聚焦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司法所强基创优三年行动方案》,不断加强司法所基础建设,巩固司法所星级创建成果,持续做好“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和司法所提档升级。力争“五星”规范化司法所全覆盖,“枫桥式”司法所数量显著增加,司法所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持续开展“四级同创、三级示范”法治创建活动,重点放在县、乡、村三级。拟打造3个守法普法示范县(市、区)、30个守法普法示范乡镇(街道)、60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以创建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基层法治建设,提升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持续推进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适时举办人民监督员培训班,提高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推动人民陪审员工作依法有序开展。适时举办全市司法行政基层业务培训班,县一级也要积极谋划开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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